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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老周、老郑等人齐声答应。一边组织民壮将货车从驮马的背上卸下来,搭建临时城墙,一边抽出骑兵专用的伏波弩。有意无意间,十几把弩弓齐齐地指向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将士背后。
此刻,唯一可以依仗的便是手里的弩弓了。前来护送大伙的河西军人数不比飞龙禁卫少,远处的来客又敌我未辩。如果双方勾结起来,准备杀人灭口。大伙在临死之前,总得拉上一两个凶手垫背。
正惶急间,又听王洵在队伍前方大声命令,“警报解除,警报解除!是自己人!小方,带几个弟兄跟我一道上前迎接。老周,老郑,把队伍重新组织起来!”
“自己人?”伙长老郑惊诧地睁大眼睛。只见远处的烟尘中冲出几个全副武装的将士,当中一人,身披一件猩红色锦袍,冲着王洵哈哈大笑。
“高,高书记,你怎么会在这里?”催促着坐骑快速迎上,王洵远远地冲着身披锦袍的武将抱拳施礼。
“我,你小子可真是够糊涂的。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一身戎装打扮的高适笑着抱拳,声音中透着一股子冲天豪情。
“高,高书记啊!”王洵楞了楞,顺口答道。旋即想起来,这是大伙对高适的习惯称谓。而此称呼的来由,便是因为高适曾经做过哥舒翰麾下的掌书记一职。
“既然是河西军的掌书记,自然不能老赖在京师里逍遥了!”高适点点头,大笑着回应。“只是你小子,怎么不好好在飞龙禁军里边混,非要跑到西域这边来跟我一样吃沙子?”
“我,我是奉命护送一批军械来的!”王洵笑着摸自己的后脑勺。难得在距离京师数千里外的地方遇到一个熟人,他心中的高兴根本无法掩饰。
难得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遇到一个故旧,高适心里也非常愉悦,上上下下打量了王洵一眼,笑着奚落:“莫非陈玄礼麾下再也找不到可用之人了么?非要派你一个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娃娃来!算了,老子管不到他,你既然到了我的地头上,便进关跟我喝杯水酒吧!”
“进关?”诗人高适和兵痞高适之间的差别太悬殊,王洵一时难以适应。楞了楞,犹豫着反问。
“当然了。阳关,老子现在就于此地坐镇。你小子没听人说过么?西出阳关无故人,说得就是这儿!”
第三章阳关(二下)
第三章 阳关 (二 下)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虽然对诗词一道涉猎甚少,这曲脍炙人口的《阳关三叠》,却在王洵心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不止一次在不同的场合听到过此诗,仿佛只要有送行宴,不请歌姬们唱上一曲阳关三叠,就显不出惜别之意。只是王洵心中,从没把诗中的阳关,和远处黄沙中那个淡灰色的小点儿联系起来,更没想诗歌中的阳关城,居然座落于一个如此荒凉的所在。
“走吧!想要往安西去,我那里是必经之路!”见王洵还是满眼茫然,高适拍了他一巴掌,大笑拨转马头。
“唉!唉!”王洵终于确信自己没有做梦,转过头,冲着身后同样满脸惊诧的弟兄们大声命令,“再加把劲儿,咱们今天进阳关城休息。吃饱喝足,明天再继续赶路!”
“唉,好勒。王校尉尽管先走一步,这儿交给我们几个!”方子腾长长地舒了口气,兴高采烈的答应。终于不用再疑神疑鬼了。阳关城的守将居然是王校尉的熟人。出了此城,便彻底离开了哥舒翰的地盘。即便他跟杨国忠好得恨不能同榻相拥,也无法将大伙如何了!
“走啊,大伙加把劲儿,今晚有热水洗脚了!”老周、老郑还有一干在沿途提心吊胆的飞龙禁卫们互相看了看,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到底是王小侯爷,根子就是深,这么远的地方,也能碰到熟人。
所谓阳关城,前身其实只是一个稍大些的屯兵堡垒。因为堡外恰有一条雪水融化而成的大河经过,故而慢慢演化成了穿越大漠与戈壁滩的一处关键所在。开元年间,大唐将士与后突厥狼骑在此地拉锯大战,热血曾经一度将城外的甘泉河染成烈焰颜色。为了给前线将士储备足够的补给,此关多次被扩大、修葺,终于使其成为丝绸之路上与玉门关并立的一座要塞。
天宝三年,朔方节度使王忠嗣灭后突厥,犁庭扫穴。将居延海到小海之间的数万里草场重新收归大唐版图。阳关城的军事使命也同时宣告结束,渐渐转变为一个商旅和行人补充粮食和淡水的落脚点。后又因为这条商道过于靠近雪山脚下的绿洲,沿途沙漠强盗和吐蕃惯匪袭扰不断,商旅们宁愿在北方绕一个大弯子,也轻易不敢再走,阳关城便一日比一日荒芜下去。(注1)
数月之前,奉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将令,高适来此坐镇。凭着一身过人的本事和多年经营的人脉,想方设法重新修葺了城墙、仓库、兵营和供往来行人租住的馆舍、客栈,使得整个阳关城的面貌焕然一新。
隐藏于附近的沙盗和吐蕃惯匪听闻新来的阳关城守将是个诗人,以为有便宜可占,纠结在一起到城外打草谷。却不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被高适亲自带领五百河西精锐在野战中杀了个大败,从阳关城一直被追至大漠深处,若不是秋雪突降,几乎全军覆没。
自此,沙盗和吐蕃惯匪再也不敢捋高适虎须。从肃州至阳关城的商道重新畅通。往来行人发现此城的士卒待人远比玉门关那边和气,城门税收得也更公道,一传十,十传百,短短几个月,竟然将玉门关那边的人流分了一小半过来,令阳关城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
初来乍到,王洵当然不清楚这其中曲折。与高适并辔而行,只觉得所看到的一切都十分新鲜。整齐干净的街道,错落有致的房舍,狭窄却繁华的街市。虽然不像长安城那般大气,却也没长安城中那般压抑沉闷。仿佛一个刚刚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身上的衣衫打满了补丁,面孔和额角却充满了阳光。
沿途不断有人跑过来向高适躬身施礼,或者为全身披挂的巡城士卒,或者为头顶毡帽的铁勒牧人,或者为从头到脚包裹着布料的大食商贩。几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化外蛮夷居然跪在路边,伸手去抚摸高适靴子尖。而周围的侍卫也不驱赶,任由他们满足了心愿之后,默默让开道路。
“高大哥真是好手段,短短几个月,居然能让此间百姓对你如此崇拜!”王洵看得好奇,赞叹的话忍不住脱口而出。
能让王洵这个外行当面称颂,高适听在耳朵里比收到同僚的们的一车赞许还要舒服,也不故作谦虚,大笑着回应道,“哪里需要什么手段!走在丝绸古道上,保命乃第一要务。我能守护一方安宁,他们自然就真心感谢我。要是哪天我被沙漠里的强盗给打败了,第一个向我丢吐吐沫扔石头的,保准也是他们。”
“啊!那他们可就太没良心了!”王洵被高适坦率的话语逗得哈哈大笑。从前跟后者一道喝酒谈诗,佩服归佩服,却从没觉得对方如此容易亲近。但在今天,他接触到的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男子,而不是那个略带一点点高傲且又老于世故的大诗人。
说话间,二人已经走到了城中央的镇守使衙门。早有侍卫迎上前,替二人拉住马头。高适甩镫离鞍跳下坐骑,回头看了看,笑着提议,“在此城的西南角有一处兵营,你的人不妨先到那边安歇。干粮和热水,在伙房里都是现成的。我安排几个弟兄照看一下,保管不会慢待了他们。至于你小子,今天就睡在我的府衙中吧,很久没听到长安那边的消息了,咱们俩今晚痛痛快快地喝上一场!”
“但凭高大哥安排!”王洵想了想,拱手致谢,“还有哥舒大将军派来的一队兵马,沿途多亏了他们处处照应。高大哥如果方便的话.......”
“一块儿住到兵营里去好了。”高适非常大气地挥手。在出城迎接王洵之时,他已经看到了那队护送者。双方的级别相差太远,根本没必要在后者身上过多花费心思,“明天早上你出发之后,我再安排他们回去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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