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总监又说了一些关于容灿灿的事情,让夜兮对容灿灿的无理有了一些理解。
大概是因为她坐在现在的这个位置太难了,所以才会处处想要找轻而易举就当上总监秘书的夜兮的麻烦。
大概是怕自己来之不易的工作和职位会因为夜兮而失去,所以才会百般刁难。
听到这些,夜兮更是无奈,有些事情真的不是她不想就可以的。
比如她只是想要学习这个部门的职业,可是容灿灿却觉得她是靠着身份进来混日子的。
比如她从来都没有想要升职,容灿灿却怕她抢了她的位置。
后面总监又跟夜兮说了一些关于容灿灿的事情,在夜兮几次表示对容灿灿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太好的想法之后,总监似乎才放心得回到自己的办公桌。
夜兮知道总监在担心什么。
虽然总监也很看好她,但是比起同样是用自己的能力,而且还是一步一步走到这间办公室的容灿灿,总监会更加会维护容灿灿。
不过这一点,夜兮一点也不在意。
下午去了顶楼,夜兮这才想起,自己都没有问夜修宸到底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晚上回去一定要问问。
夜兮心里打定了主意,却在要离开顶楼的时候,看到了柳曼柔。
这让夜兮有些惊讶,柳曼柔最近的状态都不太好,她还以为她会在家里多休息几天,就算她不愿意,李珍应该也不会让她这么快就来上班才对呀?
心里虽然疑惑,夜兮却没有打算去管柳曼柔的事情,抬脚就要离开。
夜兮进入电梯正要关门的时候,门被人从外面挡开了,夜兮抬头一看,看到的就是阴魂不散的柳曼柔。
虽然有太不愿意看到柳曼柔,不过夜兮很直接也很不客气的把柳曼给无视了。
而柳曼柔就是专门来找夜兮的,当然不会让她无视自己,也就直接开口说了“夜兮,我知道宸哥哥对你很好,但是我会向你保证,很快这一切都会结束的,所以你最好是在我动手之前自己离开吧。”
柳曼柔这话确实是好心的提醒,因为在这一次之前的某一次她就已经计划好了要向夜兮动手。
她在夜兮办公室里放了纸条,约夜兮到“那一家”咖啡厅见面,也叫好人要在夜兮咖啡里下药,让那些男人办了夜兮,让夜兮没有脸生活在这个城市,或者更直接一点,没有脸活在这个世界上,直接去死。
可是夜兮没有来,那一天她所有的计划都是白费了。
她知道宸哥哥和夜兮只是兄妹,可哪怕是这样的感情,她也不想看到夜兮抢走自己在乎的人的关注。
所以她在准备找下一次的动手,而这一次,她绝对不会失手。
夜兮一点都不将柳曼柔的威胁放在眼里,在夜兮看来,现在的柳曼柔是有点疯狂,和一个疯子计较,她又不是傻。
见夜兮不理会自己,柳曼柔果然就受不了,直接在电梯里就和夜兮拉扯了起来“夜兮,你听到没有,我要你离开,要你离开!”
夜兮皱眉,直视着柳曼柔说“为什么一定要我离开?你应该知道你和哥哥之间不是我离开就可以决定的,如果你有时间在我身上浪费,不如直接去找我哥,应该有效率一点吧?”
夜兮很烦,柳曼柔除了刚开始对她的讨好,到后面夜修宸对自己转变态度之后,柳曼柔对自己也转变了态度,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不接受她的讨好,但她觉得更多的是她意识到了什么。
大概是夜修宸对她的好,让柳曼柔产生危机感,以前虽然夜修宸也不稀罕她,但至少他从来没有对别人好过。
而夜兮,明显是不一样的。
夜兮有些头疼,虽然自己和夜修宸确实是有着不可描述的事情,可是在外人面前毕竟还是兄妹,而这柳曼柔明知道这层关系,还对她死缠烂打,说明了她对夜修宸强烈的占有欲。
我们相爱吧 关于你的小幸运 误落龙榻:妖孽王爷赖上门 影后暗恋日记 学渣同桌不需要安慰 【西幻】惡狼 养狐为妃 [重生]每次进球只为你 老公狠坏,狠强势! 诸皇屠天传 鉴宝之王 斗战狂潮 相公,你也复生了? 腹黑总裁小萌妻 重生八零发家致富 穿越之民国影后 末世重生之重归于郝 医道高手:开局得了个未婚妻 诡案实录 大结局 皇婚
关于天价萌宝四年前,她被她最爱的男人亲手送进监狱,四年后,她决定重新再来,却被他再次逼入绝境,宫北寒,你我之间,今后再无瓜葛!宫北寒目光一寒,声音阴沉如寒冰,白忆暖,我们之间不是你说结束就结束!...
被无良鬼骗去一次又一次重生,负债累累,最终走上苦逼还钱之路!如果您喜欢废材女古代游,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弃子归来三年,待他重回巅峰,王者归来,只为用心守护老婆孩子,当我再次牵起你的手时,天下再无一人敢伤你分毫。...
意外穿越了,乔晶晶竟然成了方默的女朋友。临近高三,学籍的问题让方默不得不远赴京城,结果却发现,自己的世界怎么那么奇怪?如果您喜欢影视世界从和乔晶晶分手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霸婿凶猛入赘三年,龙城弃少方休在林家受尽屈辱,一朝龙虎得风云,从此登临九重天,欺我者,百倍奉还,辱我者,虽远必诛!...
主人公夏海当过兵,却得罪了人,落个退役的下场,夏海人很热心,可是却也坏在热心上面。一次偶然的见义勇为却不想成了穿越大军的一员,来到了远古时代,但是,夏海却发现,这里并不原始。这里有着大大小小的部落。这里已经有了大的部落联盟,或者称呼为诸侯国也不错。这里是一个实力为尊的世界,这个世界的个体力量几乎异常的强大。夏海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