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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乙:拿命来经历这个世界木叶:你刚才说自己越写越差,但别人这么说,你可能就不干了。(笑)
阿乙:嗯,我觉得自己在进步,有些进步是别人看不出来的,他的兴趣点不在那个上面。我以前写过博尔赫斯(那样的小说),有喜欢他的人就觉得这个很牛,其实我后来根本不喜欢它们了。他是玩智力,玩魔方,智力游戏玩得很好。
木叶:可能,目前以为看透了一个人,但再过三年五载或更长时间,又觉得他还是一座大山。
阿乙:他是很牛逼,而且你在他那个领域里永远达不到他的顶峰。但我觉得,他就是一个丘陵。文学跟人性结合得非常紧密,哪怕你写个机器人,都应该跟人性结合得很紧,博尔赫斯作品里最缺乏的就是这个。他还是归于消遣型的作家。
木叶:“消遣”这个词太重或者说太轻了吧?
阿乙:他自己通过写作来消遣,也给读者一个消遣。他实际上跟电影界的诺兰类似,当然,他比拍《致命魔术》的诺兰高级,但也高级不了多少。他跟陀思妥耶夫斯基完全不一样,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拿命去经历这个世界,上了死刑台,然后被赦,改为流放,他还有癫痫……他经历了很多事情,一般人完全没法跟他比。当然,博尔赫斯的语言,已经到了一个化境,但是,缺乏生活来支撑,只有无穷的意境、想象、迷宫。
木叶:谈到经历,我问一个具体的,你当初是什么级别的警察?
阿乙:我是三级警司,一毕业(1997年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就是三级警司。我没办过刑事案件,没到刑侦大队去上过班。辖区里有死人,我们会去看一眼,看得也不多。像那个“情人节爆炸案”,是武汉市公安局到我们派出所去调查,看凶手是不是我们辖区的。我当时就很留意这个案子。
木叶:是不是结案后,有些资料由你来完成?
阿乙:很少。我当时在公安局办公室上班,写过一些侦破材料,是由刑侦的人告诉我具体的过程。
木叶:据说,你父亲读到后还比较欣慰。一般在什么刊物上发表?
阿乙:在《九江日报》等上面有发表。除了党报,还在一些公安的报纸上发过。
木叶:我想它们对你的写作,包括办案术语和刑侦逻辑等等都应有所帮助,写起来更自信。
阿乙:我自己在那里干过,所以稍微专业一点,熟悉一些。
木叶:除了职业性的因素,地方性的东西也吸引我。比如,第一部集子《灰故事》中的《黄昏我们吃红薯》,写到“你妈瘪”,《鸟,看见我了》集子里的《小人》写到“戳瘪”,其他地方也有“操你妈瘪”之类的,这是江西瑞昌的方言,还是你自己的创作?
阿乙:方言。是按照口音过来的,应该没有这种写法。我当时觉得直接用普通话或很脏的话,可能印不出来,就采取这种处理方式,反正大家看得懂。
木叶:有人最初喜欢你,就是觉得语言有陌生感,有冲击力,这跟你的乡土、成长经历有关。
阿乙:主要是跟我自己经常瞎想有关,我喜欢琢磨事情,我刚才就在琢磨《春天》里的几句话。我正在练习写长句子,跟以前不一样了。
木叶:你做过编辑,无形中可能受到海明威的影响,简洁,用动词,用短句。现在为什么有所变化?事实上你早就用过长句,如《先知》。
阿乙:《先知》是有点密。我觉得长句子,可以把我的很多东西带出来,其实我心思很细密,不是很简单。多用动词或短句,读起来方便快捷,作者自己也会形成写作惯性,一个事一下子就过去了。现在,我想写得慢一点,句子长一点,把细节和想法带得更深一点,把我的另一部分东西抒发出来。具体会怎样,我不知道,我在摸索。
木叶:小说中会出现“洪一派出所”,好像确实有这么个地方,而且小说里曾出现你的真名“艾国柱”,你还把他弄死了……你怎么对接这种真实与虚构?
阿乙:所有事情都是虚构的。出现真实的名字,是因为我不太会起名。起名字是非常头痛的事。像一些影视剧,都安排在“滨海市”,还有一个滨江大道。还有差劲的,叫a市、b市。我发现在生造一个名字时,自己都不信任,写着写着老觉得很隔。比如说那个小瞿(《意外杀人事件》),当时我是想取名叫小许,原型就叫小许,这样写会写得很活,但是最后怕影响到当事人,就改成小瞿。后来取名取烦了,就到处翻报纸,看到谁的名字就是谁了。我写的大部分是小镇的人、农村的人,有时我会在自己常去的饭店(嘉和一品)光荣榜上找名字,上面的员工,包括打扫卫生的阿姨,可能是来自小镇和农村,他们的名字适合,我会盗用一两个。
木叶:《一件没有侦破的案子》里有两个比喻,开篇时,写到被偷走了轮胎的板车趴在那里,“好像残疾人被夺走一对假肢,委屈死了”。结尾,轮胎被送回去了,“那只失去双腿的板车,像离婚没人操的女人,已经等了很久”。一首一尾,很有意味。
阿乙:可能我的比喻用得太多了。要让读者能更快建立这个形象,你说一大堆可能都说不明白,而比喻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形象。其实,这也跟作者的词汇量,以及对生活深入研究的能力有关,可能是因为我用不了很多的词来正面形容它,所以才用比喻。
木叶:你很善于自我反省。
阿乙:比如这些花花草草叫什么,我不知道,但我马上就会想到它像什么东西。
木叶:其实,张爱玲小说里的比喻非常之多,有人认为是金句,也有人认为这样的东西会抢走读者的目光,对于小说的推进未必好。但是,我觉得至少在张爱玲的小说中,处理得好。
阿乙:我用比喻跟我的习惯有关。可能小时候就展露了这个才能,在亲戚和大人面前讨人欢喜,比如我见到一个人就说你长得像谁或是像什么,大人就惊讶,“哎呀,这个真好”,然后自己觉得这是人们喜欢的,于是本能上会关注对方像什么,而可能对这个人与事本身的关注并不够。所以这些比喻都是来自潜意识的,写着写着它自己就来了,非常非常快,跟自己这几十年的比喻冲动有关系。
木叶:《一件没有侦破的案子》,结局是赵警长自己买了一只旧轮胎,让“我”和小李送过去,失盗方的保卫科长还说,“对,就是这只轮胎”。微妙的是,此前失盗方为警方提供的大宴小宴花了几千元,而一个轮胎就几十块钱,黑色幽默。
阿乙:我实习时,遇到过这样一个案子,警官也蛮负责,但最后并没有买一个轮胎送回去。我有所虚构。
木叶:经验激发虚构,有意思。《在流放地》挪用卡夫卡小说作为自己的题目,会不会有一点冒险,原本就已有人说你模仿。
阿乙:无所谓,因为我也不是模仿《在流放地》的内容。我觉得这四个字很好,恰恰体现了那几个人的心情,他们都被流放到那儿。(民警老王被贬,“我”爱情受挫)我倒是不在乎别人说我模仿,我自己都在说我在模仿,谁有能耐自己再创造一个汉字、一种语言?谁的物理研究能脱离牛顿的基础?我觉得,前人是给后人打基石,后人又给后人打基石。就像最开始练习书法,根本不想临摹字帖,拿起笔来龙飞凤舞,自以为是个大师,后来一看自己就是一个傻逼嘛。往往是这种人容易指责别人模仿,有什么意义呢?
木叶:你说过,武功高手都是要先学别人,然后创出独家秘笈。我们类比一下,像1980年代的先锋派,从最初至今,一直有人在打量他们的模仿与创新问题。
阿乙:他们没创新什么,但我觉得他们还是很好,他们把外国人的革新和白话文的发展结合了起来,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做了很好的事情。你再看看同期的作家,当然也有像《白鹿原》这样了不起的作品,但总体上,那些所谓没有模仿的作家,有谁创新出什么东西了吗?再看我们这一代,你可以说我模仿,但那些所谓创新的人,创出什么好东西了吗?
你先要到达一个基础,才会意识到前人有什么漏洞,人其实是在补前人的漏洞,永远是没有完美的,永远是在补前人的漏洞。谁如果能在模仿曹雪芹的基础上,再有所创新,简直是牛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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