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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那年,顾欢爸妈离婚了,她不懂平日里相敬如宾的父母为什么会针锋相对,甚至不惜以最恶劣、狠毒的语言来刺伤对方。
她觉得天都要塌了,无休止的吵闹、争执。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梁夏跟顾海离婚了,顾欢从此没了家。
一天夜里,她拿着自己的压岁钱偷偷跑了,她要躲起来,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清醒之后,人就到缅甸了。
她运气实在糟糕,刚到缅甸就赶上了当地的武装冲突,那些人不会管你是否无辜,谁都不无辜,见人就杀。
十四岁的顾欢第一次见杀人,以无比残暴嗜血的方式,血流成河,末日狂欢。
她又累又饿,晕倒了。
再次醒来是晚上,顾欢永远忘不了那双眼,阴狠恶毒,像条毒蛇吐着信子,男人见她醒了好激动,接着将魔抓伸向了她。
顾欢反抗、挣扎、哭泣。
都没用,反抗只会让男人更兴奋,十四岁的顾欢第一次知道,无法保护自己,美貌就成了最大的原罪。
后来,麻木了。
就在心如死灰那一瞬,她听到枪响了,男人倒地,又是刺目的红。
隐约中有人抱她起来,动作是那么小心翼翼,她努力睁开眼,想看清楚,就是睁不开,意识也逐渐涣散。
她听到有人叫了声,“穆”。
没人应。
抱着她的少年从容离开,他的怀抱好温暖,顾欢眼好酸,她在失去意识前叫声了“哥哥”。
少年脚步顿了顿,这才低头看怀中的小姑娘,她该是怕极了,五指紧攥着他衣角。
“时穆”。
有人追上来,也是少年,问他,“苗伦怎么处置”?
苗伦就是猥亵顾欢的人。
时穆语气从容,像个恶魔,淡淡道,“不听话的狗,那就杀了吧”。
意料之内。
少年准备去办,时穆又阻止了,他说,“裴翊,我突然觉得杀了他太便宜了,你觉得呢”?
叫裴翊的少年摸了摸鼻尖,他直觉时穆要折磨人了,少年懒散的说,“行,那就留着”。
彼时的时穆,锋芒毕露,金叁角无人不知一位叫“穆”的少年。
时穆将顾欢送到当地的医院就要离开,这场由他蓄意发动的暴乱到了关键期,他需要善后,但顾欢攥紧他的衣角不放,护士怎么也扯不开。
小姑娘长得很漂亮,但漂亮在这块肮脏的土地上就是罪恶之花,他动摇了。
时穆终究是没离开,他在医院陪了顾欢一夜,第二天,顾欢的父母赶来了。
顾欢再次醒来已经在南城,刺鼻的消毒水味儿让她下意识拧眉,梁夏见她醒了哭成泪人,“欢欢,妈妈对不起你,你别怕,妈妈带你去德国,我们再也不回来了”。
顾欢还是没去成德国,法院把她判给了梁海。
后来,她患上了异性恐惧症,看过很多心理医生,没用,直到再次遇到时穆。
她忘记了,没关系,身体记得。
完结碎碎念:正文和番外一共六万字,当初计划的就是个短篇,不超过十万字,预期八万,最终写了六万。
像顾欢一样,她对学术研究是有热爱在的,而我对写小说也有很大的热爱,我总觉得要写点什么,要留下点东西。
最后,故事是故事,生活是生活,作品叁观不等于作者叁观。
我们,下个故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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