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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杜婴婴带着当归一起下地了。
她们在地里忙活的时候,当归的杏郎就在田埂上带娃,不过他也没抢其他杏郎的差事,往往就在其他杏郎没看住的时候搭把手,大部分时间他只是静静地立在那里,就像一棵真正的树,风吹过的时候,树叶哗啦哗啦响,有了这处好树荫,五个小黑娃就不会被晒黑了,而附近的大人干累了活儿还能过来躲会儿太阳歇个脚。
当归的能干再次让杜婴婴刮目相看:之前他过来帮忙杜婴婴其实顶多就让他抓抓虫子,拿个农具之类,这次却是实打实教他如何种植杜英了,然而当归做得好极了,看起来完全不像是第一次下地的人,可别小看种地,用锄头掘地累得很,普通的初学者往往坚持不了一个时辰,而想把秧苗拢种成整齐的一条线,也是需要成年累月练习才能做到的事情。
杜婴婴可不相信什么天赋异禀,询问之下才知道,当归有种土疙瘩的习惯。
“……我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所以就会种一些土疙瘩,这个长得快,吃了禁得住饿,我们在禁制里的时候,也吃的这个。”说着,当归还从荷包里摸出了一把土疙瘩,和其他人不同,杜婴婴一摸这土疙瘩就知道这是新收的,这丫头八成还在哪儿有种地呢。
于是,又问了几句,她便被当归带到了山上,就连杜楠都不知道,他居然在山里人迹罕至的地方自己开了一小片田,上面不仅种了大量“土疙瘩”,还有应季瓜果,蔬菜,甚至一小片杜英。
清点了清点那里面的蔬果品种,杜楠震惊了:好家伙!都是他们吃过的辅食的品种啊!难不成这些蔬果就是用他们吃完剩下的籽儿种的?
杜楠猜对了。
“能将所有吃过的种子都种出来,你不错。”杜婴婴赞道,而等到她发现在那些土疙瘩和蔬果当中,那些长势喜人的杜英时,她才脸色一变:“这也是你种的?”
当归点点头。
看看那些杜英,又看看当归,杜婴婴最后笑了:“原来老天爷给了这样一个没用的女婿,竟是为了让我得一个如此能干的孙媳妇!”
杜楠:=口=!!!
连这话都说出来了,他奶看起来是相当满意当归了,可是他爸呢?那可是你亲儿子啊!虽然是上辈子的,可是还有我呐!无论是哪辈子,我都是您的亲孙子啊啊啊!
杜楠瞪着一双小眼睛看着他奶,然而瞪到最后,瞪到眼睛都酸了也没得到他奶的一个回眸。
杜婴婴把东耳房的钥匙给了当归一把,这可是全家只有两枚的钥匙,一把在他奶手上,另一把原本也在他奶手上,如今到了当归手里。
他奶可是连放私房钱的卧室都不上锁的人,却在东耳房结结实实上了把锁,可见她对这东耳房有多重视,原因无他,这是她的育苗基地。
“以后这东耳房你随便进,山上那块地别种了,那边有野兽不安全,偶尔有些丫头片子胆子大也会往那边去,万一被她们把那么好的庄稼嚯嚯了忒可惜,你要想种,回头可以在咱家的地里种,也可以在家里的空地种。”他奶对当归道。
看的他爸泪汪汪的,天知道,他亲娘啊……这辈子从未对自己如此温情过……
其实上辈子也没有,上辈子他娘虽然对雨涵很凶,其实还是很欣赏雨涵的。
她娘喜欢能干的人。
她娘喜欢能干的人→雨涵很能干→当归也很能干→……
当归这娃娃很像雨涵啊——脑子里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朱子轩得出了这么匪夷所思的结论,想到当归和自家亲亲老婆很像,刚刚冒出来的一点点小嫉妒瞬间消失不见,变成了纯然的欣赏。
“儿子,其实我觉得你将来有这么个老婆可是相当不错啊!你看看你奶这么喜欢她,将来一定不会有婆媳问题的。”抱着杜楠,朱子轩美滋滋的对儿子说。
我才一岁,对方比我大那么多呐!就算忽略这些,这可是“那个人”啊!杜楠有满肚子的槽,可惜吐不出来,其一,他不会说话;其二,就算他会说话,他也不能告诉他爹娘这是上辈子毁天灭地的大魔头啊,还是被他干掉的,万一说了,他爹娘不就发现他上辈子死的早的事儿啦?
杜楠心里苦,偏偏什么也不能说。
至此,当归已经在他家成功攻略了他奶和他爸这两座大山,唔,更正,他爸不算大山,充其量是个无限接近平地的土坡吧。
至于杜楠他妈,他妈简直根本就是块平地。
“其实我觉得挺好的,五花,妈一点也不反对早恋,早恋挺好的,真的,你想想,从小知根知底儿,家庭条件也差不多,三观什么的都是一块儿培养的,也差不多。
而这人大了之后三观就很固定了,磨合三观特别痛苦,如果青梅竹马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妈看过科学早恋那个说法,觉得特别有道理,如果妈当时读书时就早恋了,找个家庭三观都特别合适的对象,也就没你爸什么事儿了,唉,我和你爸其实还好,主要是和你奶,阶级差太多,磨合的确实有些艰难……”你瞅瞅,他妈居然还劝他科学早恋了。
我觉得您这么以为的主要原因是您觉得自己和当归性格相合,以后没有婆媳问题吧——杜楠看着他妈。
杜楠觉得这个家里,只有他自己能为自己争取一下了,那啥,他上辈子适龄的女人都没见几个,没恋爱过,也没觉得恋爱有什么必要,如今好不容易重生,他就想着一家子人好好过,有天赋他或许可以考虑修个仙,没天赋他就好好种田,种种仙草也是不错的经历,然后攒够了钱呢,他就带着一家子去外面旅游旅游,如此大好河山,不出去逛逛岂不可惜?毕竟上辈子的他什么美景都没见过呢……
然而——“我们肚腩呀,最喜欢的颜色是枣红色和嫩绿色;最喜欢的吃食是蛋和红果子,一次最好是两颗蛋三颗红果子;最喜欢阿公送过来的尿布;最喜欢做的事儿是大人抱着他到处逛。”某天,抱着他回家的时候,那个人忽然道。
如果说这些还是稍微用心观察一下就可以观察的到的东西的话,那接下来的就比较恐怖了——“我们肚腩呀,喜欢枣红色是因为母亲经常穿枣红色,喜欢绿色是因为绿色生机勃勃,肚腩喜欢绿绿的东西;而喜欢吃蛋和红果子则因为它们有皮,方便携带,吃的时候又不用特别清洗,剥开就可以,除此之外数量最好是两颗蛋配三颗红果子,因为肚腩喜欢先吃蛋,蛋顶饱,然而吃一颗就会觉得口干,这个时候就要吃一颗红果子,然后继续吃蛋,最后再吃两个红果子清口;喜欢阿公送过来的尿布因为他送来的尿布比家里准备的尿布大两圈,就因为多了这两圈,就可以做到尿完干干爽爽;而喜欢到处逛则是因为肚腩喜欢听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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