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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未亮,雁门关北面紧闭的关门悄悄的打开,一队黑色墨甲的战士,骑着的战马都被带着笼嘴的枚子,四踢包着棉布,在夜色的掩护下,悄无声息的出关往西而去。
怕王妃骑术不精,在难行的山路上夜里行军摔下马去,秦王赵德芳带着洛璃同骑,乌云盖雪宝马驮着两个人,也毫不吃力的奔跑在队伍前面。
洛璃戴着棉布口罩,挡住直往鼻子嘴巴里钻的寒风,秦王用大氅将胸前的她紧紧裹住。前面裹得严严实实,后背有秦王这个人形暖炉,倒也不是太遭罪。
天色已近晌午,两侧积雪未化的山峰,在稀薄的雾气里飘渺的如同仙境。
两千墨云骑精兵在狭窄崎岖的山谷小路上行军,没有一点儿人嘶马鸣声音,就像一支黑色的幽灵部队,行走在将敌人带去阎罗殿的征途中。
被杨延昭派过来做向导的一员偏将,在马上回头看着这支纪律严明,骑术精湛的军队,眼里露出钦佩和尊敬的神情。
看到秦王殿下策马来到他的身旁,身材魁梧,一脸络腮胡子的偏将偷眼看了下王爷怀里的王妃,暗自腹诽着“红颜祸水”这四个字。
如此冒险的奇袭之战,一向英勇睿智的战神秦王殿下竟然也要带着他家的傻王妃,就不怕手下的将士们心中不服,影响士气吗?
见秦王殿下的眼神扫视过来,这名偏将吓得脸色一正,将心里的腹诽念头压了下去。
态度恭敬的说道:“秦王殿下,出了这处山谷,就绕过了两个大镇,离朔州还有一百八十里。”
秦王点了点头,:“在山谷尽头扎营休息,天黑后再上大路急行军,明日天亮前赶到朔州城东面的山谷。”
洛璃的眼睛从兜帽里看到那个傻大个将军身后,背着一只紫红色的大葫芦,好奇的开口问道:“这位将军,你这个大葫芦挺好看的,装的是美酒吗?”
傻大个将军被傻王妃无礼的询问,弄的心里不舒服,强自克制着心中的不满情绪,闷声回道,:“回禀王妃,末将身后的这支大葫芦里装的不是美酒,它是末将杀敌的武器!”
红色的大葫芦,杀敌的武器,杨延昭部下的偏将,洛璃脑子里灵光一闪,眼神一亮!
:“孟良!焦赞在哪?”
傻大个将军一愣!被傻王妃这一惊一乍的喊声搞蒙了,:“焦赞在雁门关军营,王妃,您认识末将孟良?”
洛璃兴奋的一拍乌云盖雪的马头,:“认识啊!认识千年了……啊!不是,本王妃在京城里,早就听说了孟良焦赞两位将军勇猛无敌的赫赫威名,简直都如雷贯耳了!”
孟良被傻王妃夸奖的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冷漠木然的眉眼顿时柔和了下来。:“王妃,我和焦赞的名气真的那么大吗?都传遍京城人耳朵啦?”
兴奋激动之下又说秃噜嘴的洛璃,警惕的告诫自己莫要再出言不经过大脑,一字一字的吐着沉稳着说道:“京城人虽然喜爱吃喝玩乐,风花雪月,但对于前线的将士们也是从心里感激,钦佩,敬重的。
和平的岁月是因为有人在负重前行,后方的权贵和普通百姓能享受安逸的生活,是因为有你们这些将士在前线奋勇杀敌,守卫边疆。
所以,京城人对于边关前线勇猛无敌的将士,也是敬重的时常念叨着你们的名字,孟良焦赞两位将军,更是被无数人常常钦佩的提起,你们的英勇事迹在京城的酒楼茶馆里,大街小巷都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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