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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3页)

看着眼神渐渐变得坚定的宁砚,白淑兰终于露出了一抹欣慰与喜悦的笑容。

“好,娘给你们挑日子。砚哥儿,你须得记住,你这辈子都不能辜负秋歌,不然,我宁可不认你这个儿子。”

宁砚直视白淑兰的双眼,握着陆秋歌手腕的手也用上了力道。

“永远不会有那一天。”

第17章陆家

书房。

宁砚正执笔练字,当他看到砚中墨汁映照出的自己的面容时愣了一下。用另外一只手摸了摸嘴角,果然是翘着的。

自己这段时间怎么总是喜欢傻笑?

“应该是要过年了……”宁砚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

将笔放下,宁砚双手搓了搓,然后放到嘴边哈了两口气。腊月隆冬的天气,书房里只有一小盆炭火,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走到火盆旁用草木灰将还没有烧完的炭火盖住,而后裹紧了身上的棉衣走出了书房。

走至前院,看到了坐在屋檐下择大白菜的白淑兰。这是冬天为数不多能见到的几种菜之一。一般在天气还没有这么冷的时候,就从地里挖出来后放到地窖里,这个时候正好能吃。

宁砚朝左右看了看,没有看到陆秋歌的身影,便问道:“娘,秋歌呢?”

白淑兰利落的将白菜剥成一片片放到篮子中,听到宁砚的问话后回道:“去河边洗衣服了,应该快回来了。”

宁砚一怔,下意识的往大门外看了一眼。“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在家里烧热水洗?”

白淑兰抬头盯着宁砚看了一会儿,直看的宁砚不好意思的移开的视线。

轻轻一笑,白淑兰道:“等秋歌回来你自己去和她说。”

两人正说着呢,陆秋歌就提着装满了衣服的篮子走进了家门。

自从宁砚来到这个世界,宁家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以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也没有了,陆秋歌本来消瘦而且带着蜡黄的脸也日渐的白皙红润起来。

快二十岁的年龄已经褪去了青涩,越发的清秀标致起来。宁砚总觉得陆秋歌这样的人就不像是生在农家的,她就应该是那种恬淡、文雅的大家闺秀。

但比大家闺秀,她有多了几分倔强与坚强,不会逆来顺受。所以她才能做出提着菜刀上裘二家,咬牙杀掉裘二的一只鸡。所以她能用那瘦弱的肩膀撑起这个家。

宁砚不止一次的想过自己那天一冲动就去找白淑兰说娶陆秋歌过门的话,但每次想起都没有一点后悔。

那个坎儿一旦迈过去一只脚后,另外一只脚自然而然的也过来了。反正他本来就不歧视同性恋,况且他现在可是货真价实的男人了。

他的童养媳,他娶的名正言顺,天经地义!

宁砚越看越欢喜,嘴角又不自觉的翘了起来。看的白淑兰好笑的摇了摇头,心里满是欣慰。

“秋歌,把衣服给砚哥儿让他晾就行,你快去他书房里烤会儿火,免得冻伤了让砚哥儿心疼。”

宁砚被这么一“提点”,忙上前两步接过陆秋歌手中的篮子。“交给我就好,你快去书房暖一会儿。”

陆秋歌柔和一笑,也不忸怩,微微颔首。“好。”

等陆秋歌离开后,宁砚便将衣服一件件的晾在院子里,白淑兰看着宁砚说到:

“砚哥儿,今天镇上有集会,一会儿你就和秋歌一起去赶场。马上就要到除夕了,你们俩把要买的东西都买齐全了。”

“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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