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百零四章
结局
我目送外曾祖母和外曾祖父离去,河滩的路,依然漫漫无尽。苗玉问我,要走到什么地方去,我不知道,踏上这条路的时候,我就没有目标,只是想一路走过去,一路把沿途的一切都记在心里。因为老刀子的嘱咐,我也要离开大河滩了,我想在自己心中留下一个日后能够缅怀的印记。
说起来,我还很年轻,但不知道是否因为经历的太多,心灵上又承受了太多,让我的心境影响到了整个人,几天的奔波下来,我的嘴唇下巴上蓄起了细细一层胡须,在刘家营渡口,我和苗玉遇到了几个旁门人,新长的胡须让这几个旁门人显得迟疑,似乎是认出了我,又不敢确定,在他们迟疑之间,我已经走的远了。
我想,或许我真的开始了另一种全新的生活,过去的二十多年,已经画上了句号。
我带着苗玉从刘家营一直到了大沙围,沙帮的生意依然做的很大,下面的兄弟遍布河滩,我和沙帮的关系一直非常好,我一到来,韩成领着一帮人招待作陪。举杯换盏之间,韩月和金大胆来了,他们来了之后,现场的气氛就变的有些复杂和微妙。
经历了太多,我的眼睛就好像能看穿别人的心事,我看的出整个沙帮隐隐洋溢着一片喜气,同时也看得出韩成的神色有点尴尬,也有点不自在,还有,沙帮从上到下那帮兄弟,不再称呼我姑爷了。
“近水哥,单独说几句,行吗?”韩月在我身边扯了扯我的衣袖,她没有七七过去的样子,但是我知道这副躯壳里,还是从前的七七,善良,单纯,有点懦弱,却又坚强。
我从喧闹的酒桌上和韩月走到了外面,两个人并排走着,很久很久都默默无言。她像是要说什么,却几次都开不了口。其实,我已经看穿了,只不过不肯说出来。
“近水哥......”韩月轻轻咬了咬嘴唇,道:“从前,你护着我,宁可不要自己的命,我很感动,有时候,我就想,这辈子能找到这样一个男人,女人是该知足了......可是,近水哥......”
韩月的神色有些歉意,又一次顿住了将要说出的话,我知道她会说什么,很想在这个时候露出一丝微笑,让她打消心底的一切顾虑和歉意,但我的脸是僵硬的,我笑不出来,只能微微弯着嘴角。
“大胆是个好人,他和你一样,都肯拼了命去护旁人,他知冷知热,他懂的心疼一个人。”韩月低下头,道:“我跟爹娘都说了,爹不肯松口,他要看你的意思......”
金大胆当时和韩月还是陌路相逢的时候,就曾经豁出命保护她,但韩成惦念着我,因为曾经跟韩月配过冥婚,我身上始终背着一个名分。
“好好的,过你们的日子。”有的话,我不想明说出来,对于七七,我一直当她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妹妹,她孤苦无依,亲人都过世了,能够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我很安心。
我回去亲自和韩成说了,他又是为难,又是感怀般的笑了笑,拍拍我的肩膀。
沙帮是大河滩最后一站了,我走过了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见了自己想要见的人,是该最终离开的时候。我和苗玉没有什么行李,带着两个包袱,从沙帮离开,又走了百十里。汛期还没有结束,河上载人的船非常少,百十里走过去,我看到在一个已经荒废了很久的小渡口边,停着一艘小船。
“船家,带人过河吗?”我遥遥的喊了一声,小船上的船家懒洋洋的躺在船中,随着我的喊声,他支起半截身子,那一刻,我微微的有些意外。
我看到许久都没有出现的仲连城,他受了七门一张续命图,保住了命。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仲连城刚刚在河滩露面的时候,是何等的威风霸气,但是此时此刻,他的锋芒或许是收敛了,或许是消失了,整个人像是一柄已经生满锈迹的剑,灰扑扑的看不出一缕剑光。他穿着一身河滩上走船人常穿的粗布褂子,眉毛胡子长的老长。
“水大,过河要坐稳。”仲连城跳下船,从我手里接过包袱,只有在他翻身一跃的时候,才依稀能够看到他从前的影子。
小船顺水漂流,我看着仲连城娴熟的驾着船,在风波水浪中穿梭。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是如何面对和适应这种平淡生活的。他一边驾着船,一边回头跟我说话,他说汛期水涨,坐船的人少了,生意比春秋两季要淡的多,不过好在汛期前,他不停的渡人,攒着一点钱,足够把淡季熬过去。
“过去的事,你都忘记了吗?”
“没有。”仲连城摇摇头,想了想,道:“只不过事自己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么?”
“人,不就该这样活着么?”仲连城笑了笑,从贴身的地方掏出一支乌黑的小铁管,随手丢给我,道:“这个东西,我留着没有用了,你拿去吧。”
我没有见过这支乌黑的小铁管,但拿在手里的时候,却隐约觉得熟悉。把它打开以后,里面卷着一张薄如蝉翼的纱绢,我顿时反应过来,这是三生观古秋老道的三生图。古秋死去之后,这张图被旁门头把拿去了。仲连城在野林边击杀亦甜,从她身上夺走了这张三生图。
过去,现在,未来......三生图寓意三生,望着这张几乎透明的图,我仿佛能看到过去的我,飞腾在云端,现在的我,漂流在水里,未来的我,行走在路上......此时此刻,三生图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不需要谁的点化,我正走在这条属于自己的路上。
我把三生图重新塞进小铁管,然后抬手丢入河中,仲连城有些意外。我收回目光,望了望他,其实,我想对他说,人,没有必要知道自己的三生,因为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全盘掌控三生的运势,尽自己的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那已经足够了。
仲连城驾着船,一直把我送出去很远,之后,我和苗玉离开了这片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河滩,在另一个小城里落脚了。这里很陌生,没有一个熟识的人,我们找了个小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房子小的只能住进两个人,家具都是旧的,但我呆在里面,比呆在任何地方都要踏实,因为从今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什么都不会做,尽管身手和经验仍然出众,但这些本事显然适应不了这个时代。我想了一段时间,然后找一些河滩的特产出来卖,很小的生意,赚不到什么钱,只是能养活苗玉。我一直所渴望的生活其实是枯燥的,每天招呼生意,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可是这种枯燥里,有我希望的那份真实。
在这个小城里,我和苗玉生活了半年,我知道金大少和弥勒都在什么地方,但我没有找过他们。事情已经结束了,他们都过了自己的日子,我不想打扰他们。可这并不代表遗忘,在我的定义里,我不会轻易去搅扰我的兄弟,不过当他们有事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到。
这时候正巧是阳历年,弥勒捎来话,他要和唐敏结婚了,那个年代的人还很保守,结婚对于一个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我丢下手里的小买卖,带着苗玉悄然回到大河滩。婚宴不热闹,来参加的都是七门里的人。我不善饮酒,但在这个场合下,我忍不住一杯接着一杯。
弥勒有了归宿,成家立业,我该替他感到高兴。望着弥勒憨厚的笑脸,还有因为阴火灼伤而常年不长头发的脑袋,我百感交集,我已经不是一个善于用语言表情来表达感情的人,能做的,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
我能看到弥勒身上大大小小的旧伤,我清楚的记得,这一处伤,是他在什么地方因为做什么而留下的,全身上下几十道伤疤,密密麻麻。弥勒好像已经忘却了,红光满面,而我却怎么也忘不掉。
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些兄弟,我走不到今天,或许在很久以前已经死了。
我默数着弥勒身上的伤,数一道,自己就喝一杯酒,这一场酒宴下来,我喝的鼎铭大醉,完全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被人抬到卧房,一觉睡的昏天暗地。
我从中午一直睡到深夜,苏醒过来的时候,酒意还没有完全消失,脑袋昏沉沉的疼,口干舌燥,苗玉在床边守着我,她的身子不好,精神也远不如以前了,守到这个时候,不由自主的已经睡着。我想找点水喝,又不愿惊醒她,慢慢的支起身子,翻身想轻轻的爬起来。
屋子里一片昏暗,只有窗外稀薄的月光透射进来,就在我翻身想要爬起来的时候,胸膛猛然一紧,我好像看到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从胸口慢慢的漂浮到了眼前。
女装后的相亲对象竟是新上司 无人杀死“L” 一婚到底:暖妻宠上瘾 过招 雾都侦探 最强管家 蜀山 影帝老公他喜当爹 一叶知秋 咸鱼替身只想捞钱躺平 重生,嫡女翻身计 没有死者的谋杀 媳妇,快跑 大唐倾世宠妃 医宠帝王欢 别人家的小哥哥 我的诡异老婆 醉卧美人膝 错爱在杜斯 第一妖孽,帝君宠我可好
战斗的理由,你和总冠军!KPL春季赛保级失败而猝死的职业选手韩峰,拥有了一个来自异世界的灵魂,带着无数没人听过的歌看过的电影。于是,韩峰的脚下出现两条路,一条通往娱乐明星,万人追捧,一条通往电竞冠军,多年梦想。韩峰笑道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如果您喜欢明星总冠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拥有一部可以穿梭到三国时代的手机。本初兄弟,这次带来了你家的镜子,来黄金给我呗?琰儿妹妹,这个好不好喝呀,当我女朋友好不好?貂蝉妹妹不要跑么,来试一下这个丝袜。吕布兄弟,你不要赤兔了,非要这儿摩托车呀,还要跟我换呀!孟德,你这个丝袜要的也太多了吧?...
圣人绝学妖魔秘法万古之秘伟人秘辛绯闻八卦为什么你都知道亿点点?大概是因为我经常做梦吧。做梦?对,一个梦就是一位传奇的一生。孟夏圣人就是个只剩两颗牙的老头,九尾狐胸前长了一颗痣,剑圣不讲卫生还秃头他们懂个锤子自己!如果您喜欢我的修炼变质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双A双洁互宠1V1,女扮男装前世,司明叶为司家得罪了整个古武界,最终被至亲算计,葬身火海,死后方知她竟是一本小说里的大反派,活该有此下场。重生归来,熟知剧情的司明叶将上辈子沈家那个逆袭后惊艳所有人的私生子推到了人前。重来一世,司明叶真正肆意而活,护她想护,灭她想灭。可不知何时,沈家那卧薪尝胆的大尾巴狼私生子竟点亮了小奶狗技能,又乖又萌又缠(馋)人。司明叶推开求抱的沈知然沈家主,男男授受不亲,我喜欢异性。沈知然再次黏上来,好巧,我也是。古武界的人都知道,司明叶心狠手辣,能眼看至亲惨死而冷眼旁观,却唯独将沈家那个人人厌弃的私生子捧在了手心里,不惜一切把人推上沈家家主之位。司家覆灭之日,司茂典站在那熊熊大火之前含恨怒骂司明叶。司明叶却只是回之淡淡一笑,爷爷口口声声放心不下司家,既如此,那我就让你带着司家一起下地狱,这回你可放心了?人人都以为司明叶这下要完了,没了司家,她也就只是个会点儿功夫的普通人。谁知武运会上她亮出底牌,先天之境的级别轻松碾压所有人。更加闪瞎人眼的是,那向来低调的沈家家主竟然当众求婚,并全球直播。此时人们才知道,原来他们一直害怕忌惮的司少居然是个女人!!!如果您喜欢重生后她手撕了反派剧本,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他是一个艺术生,曾经想过要用画来征服世界,但当他穿越回唐朝,真正站在改变历史的转折口的时候,手里捏着的,竟然就只有土豆红薯和西红柿而已。当然,还有他最喜爱的歌曲,以及漫画(新书吾剑之名。穿越架空。)...
江凡意外穿越到了海贼王的世界,机缘巧合之下获得了强大的黑暗果实,从此开启了他惊心动魄的征途。当海贼王有什么意思,我要在这个世界建立自己的国家和军队,收服所有强者,取代世界政府,征服所有海域本书又被读者戏称带着漫威在海贼如果您喜欢海贼王之征战天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