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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淳风没有去买烟,而是迅速回到了那间租书店。睍莼璩晓他隐身在一架书架后面,从排排书籍的间隙中窥看对面。
那边有一个身穿黑色漆皮风衣的男人从盲文书架上取下一本书,从季淳风的角度看过去,那垂下的书封面正是黎妍归还的那本书,那人指尖夹着的,正是黎妍插进去的那张书签。只见男人唇角扯出一丝冷笑,黑眸里阴笑一闪而逝。他拿着那本书去了柜台做登记,等候的时间里他的目光随意在书店里面扫视了一下,神色如常,登记完后取了书走出书店。
季淳风在男人走出书店后,从书架区里面走出,目光尾随着那道身影。他的脸色深沉,唯独一双眼透着冰寒,如万年冰魄。他亦走出书店,头也不回,径直走回了自己的车子。
“回来了?”黎妍察觉到车子震动,一只手停止了在书页上的摸索。
季淳风侧头看她,眼眸顺带扫过她手中书籍,他嘴角带笑倾身收回她的书,握起她的手,在上面写:“恩,要走了。”他身体半横过她,带着松木香的气息近在黎妍鼻尖,“嗒”一声轻响,他为她扣上了安全带。
黎妍笑容温婉,带着满足,双手松松地交握在膝盖,一双空洞的眼对着他道:“谢谢。”
季淳风回过头看向前方,面容瞬间变的冰冷。车子发动,发出阵阵咆哮的轰鸣声。前方,穿着黑色漆皮风衣的男人坐上一辆BMW越野车,瞬时,车子在街道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看着车子消失的方向,手指在方向盘上打着节拍,唇角又现冷笑,好像在计算时间一般……
……
半月后,各大报刊、电子媒体聚焦警方刚刚破获的地下毒品加工厂。在电视屏幕前,几个带着黑色布头套的黑社会分子反剪着双手戴着手铐被羁押上警车。现场混乱,强光灯的照射下,屏幕中的夜色亮如白昼。从晃动的摄像镜头中,可以看见身后大楼里冒出阵阵浓烟,从大楼到警车这一段距离中,站着不少装备齐全的特警,手持狙击枪等各式枪械,四处观察,以防万一。一名警方新闻发言人接受着新闻记者的采访。
“洪警官,请问这起制毒案您是从何时开始调查的?”
被称作洪警官的特警面部对着摄像头,十分的严肃,用着带点地方口音的普通话简单做了回答。“这伙犯罪份子我们从一年多前就已经盯上,但是他们十分的狡猾,几度更换地点。这次,我们根据可靠消息来源,进行了全力部署,务必将他们一举拿下……”
“哗啦”一声,硕大的电子屏幕被击得粉碎,玻璃渣子碎了一地。那刚正不阿的警方发言人的面容从屏幕上消失,只剩下断裂的电线发出的“噼啪”声。高级波斯地毯上,酒杯里的红酒只剩下杯底的一丁点儿,孤零零躺在一地的碎片之中,红酒被地毯吸收了去,留下一滩暗红。后面的电视背景上,点点酒渍,像是被溅到的鲜血渐渐滑下墙面,留下道道痕迹。
上一刻还躺在男人怀中一起看电视的宋诗菲吓了一跳,一脸惊骇地看向男人,身上根根汗毛竖起,被他浑身散发的怒气所摄。她悄悄拉起身下的丝被,稍稍往床边挪了一下,远离那个形如撒旦一样的男人。
克伦斯从铺着猩红床单的大床上一跃而起,刹那间,身上已经穿上一套酒红色的真丝睡袍,他不顾地毯上散落的玻璃碎片,赤足在房内来回走动了两圈儿,然后拿着手机径自走向外面的露天阳台。
阳台下面,一汪碧波游泳池,阳光下,波光粼粼,反射到男人的脸上,反显得他的脸分外得阴沉。
“我们的工厂怎么会被警方发觉?你的消息出了什么问题,还是你早就已经被发现了?”他压低的声音里透露着他的怒气。碧绿眼眸染上墨色,抓着阳台栏杆的手上,筋脉毕现。
电话那头,回答的人小心翼翼。“克伦斯先生,我也不清楚。我分明听到他说丁越已经入狱,魅影没有了当家人,只是乌合之众、一盘散沙之类的话……”电话那头忽然“啊”一声惊呼,然后就没了声音。片刻之后,电话那头重新响起,不过,这次的声音已经变了,变得冷然,低沉的声线足以压迫着他的神经。
“克伦斯,你的游戏结束了,你藏在我身边的暗棋已经没用了,为了使你相信,这份礼物就是我特意安排给你的。”
克伦斯倏地握紧手机,目光紧紧盯着已经断了通信的手机,目光里恨不得射出激光来。
“季淳风!”他咬牙切齿喊出这个名字,相隔几十里地外的季淳风同样看着新闻,手里的手机轻松往沙发上一扔,抬手为自己倒上一杯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跟杯子里的冰块相溶,嘎上一口,味蕾上先是冰冷,后是火辣。就如他这一年多的生活,像是生活在冰窟里面一样,没有了她,他的世界一片荒凉,除了冰冷就是冰冷。如今,他终于可以达成目的,他的唇掀起一抹残忍的笑,目光锐利,看向站在他身前的女人。
“你利用我,让我将你刻意安排好的信息传给克伦斯?”黎妍不复以往的柔弱形象,面色冷酷带着怆然,只是对着季淳风的一双眼睛依然空洞,没有焦距,话语里透着不可置信。她冷笑了下,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季淳风敛眸,转动着手里的杯子,琥珀色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冰块里面穿流,十分的美丽。他一口喝尽,眉头皱了皱,任辛辣的味道刺激着他的喉管跟胃,开口道:
“黎妍,任何一个暗人在潜伏中都会露出破绽,更不用说你在我的身边呆了这么久。耳聋眼瞎是你的伪装,你以为这样,别人就无法怀疑你了,是吗?”
“那你是怎么认为我可以听见声音的?”
“那只狗。”季淳风冷笑,“丁越可以在狗的耳朵内安装窃听器,但是他比较笨。狗的听觉灵敏,将窃听器安装在它的耳道内无异于给它安装一个扩音器,所以那只狗迟早会被发觉。而你不同,你的眼睛是完全瞎了不假,但你的听力还剩不到一成,在你的耳朵内安装那种东西,相反的,反而只是让你更有利地听我们的说话。我说的对吗?”
“另外,还要怪你的演技差了那么一点火候,每次有他人在场时,我在你的手掌上写字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会在我未完全写完时或者刚写完时马上接话,就像已经提前想好了一样。每个人都会有一定的思考时间,或长或短,你的破绽就在于你的思考时间太快了一点儿。”
“第三,狗跟人一样,哪怕是同一品种的狗,它们的个性也不经相同。你跟利特朝夕相伴了那么长的时间,它被调换了,你不可能察觉不到它跟平时有所不同。”
黎妍听完一怔,脸色暗了下。“不愧是细心入微的律师,原来你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在怀疑我了,那为什么不直接揭穿我?”
“我想知道,你到底在给谁卖命。我曾以为你是丁越下的第二重保险,但是我发现我错了。因为你从不跟他联络。而且狗内歼的事情发生以后,我在清查冥夜,你不敢轻举妄动。我也就抓不到你的证据。到后来,我更想从你身上知道,你给卖命的对象,到底他的目的是什么。”
“我查清了你背后的大老板是克伦斯。虽然那时候他还跟丁越保持着亲密的关系,但他生性多疑,跟丁越的关系也不像表面的那么好,怎么可能完全被丁越掌控消息来源。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愿意将鸡蛋都放在一只篮子你的人,而你就是他布在我身边的暗人,他准备的另一只篮子。”
“就在丁越在我方布下的暗线被拔除掉以后,他对着丁越态度大肆改变,我想如果不是因为他得意于有你这么个暗棋,也不会对丁越那么不屑一顾,导致他们的分歧迅速扩大,毕竟那时候的丁越还是我们冥夜的一个具有很高地位的老臣子,对他还有很大的利用价值。”
“克伦斯的跟丁越的关系急转直下,直接导致了丁越下定决心从冥夜转移力量到魅影,迅速壮大魅影好让自己在跟冥夜翻脸之后还有山头可占。他一手促成了夏瑾的毒杀案,一方面是想让我无暇顾上他儿子的重审,另一方面就是吸引叶秉兆的注意力,放松对南城本部的控制,方便他挪用本部的资源。他成功了,魅影成为可以跟冥夜并驾齐驱的黑帮。可他做了这么多,都是为克伦斯做嫁衣。我的猜测对吗?”
季淳风看了一眼黎妍,问得笃定。黎妍只是冷笑,不带一点儿害怕神情,十分的镇定。她红唇一勾,脸上的冷笑更甚,拍了拍手。“好厉害的推理,好像就在我们身边观看一样,没错,克伦斯要的就是成熟的魅影,而不是一个一脚就可以踩死的小帮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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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难受,一边码字一边咳嗽流鼻涕,只能先上一更,还有一更留到晚上发,大概七点之前就能上,我尽量早发,妹纸们等我回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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