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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楼时不同,老头下楼的步伐轻而稳,下至最后一阶停住了。臃肿的棉袄已经脱掉,换上熨烫妥帖的衬衫、西裤,脊背打得笔挺,塌着的双肩端得又平又正。
那张脸也洗净了,浓眉修过,胡须剃过,卸掉全部的妆,灰白的头发打了发泥梳向脑后。墨镜终于摘下,露出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老头立在那儿,儒雅端庄,荡起嘴角一笑,又亦正亦邪。
陆文整个人都傻了:“余……余孝卿……”
他终于明白了那股熟悉感,毕竟演戏的、看戏的,几乎没人不认识对方。
余孝卿走过来,六十七岁但保养得当,身姿不输年轻人。周身带着款款的气度,一张征战大银幕数十年、在经典大剧里担主角的脸,颦笑间充满了故事感。
他是世家出身,年少以玩票的性质出道拍电影,处女作便拿了大奖,之后一路风头无两,成名成角,成顶尖的腕儿,近年半神隐后迷上了演话剧。
玄关的大合影是他第一次拿影帝时拍的,一众主演都在,里面梳小辫的丫头正是演叶母的陶美帆。
余孝卿落座单人沙发,说了声“久等”。
陆文恍恍惚惚,老头卸妆后不仅模样变了,重点是气质和精气神天差地别,一开口,连嗓音也恢复了磁性。
他误打误撞认识了余孝卿,此时此刻还坐在余孝卿的家里,这不是做梦吧?
瞿燕庭没管陆文,补上迟来的寒暄,叫道:“大哥。”
余孝卿笑看他,说:“咱们多少年没有见面了?”
瞿燕庭算了算:“十三年了吧。”
“亏你还能认出我。”余孝卿搭起一条二郎腿,“要不是你年年春节寄礼物给我,我都以为你把我忘了。”
瞿燕庭笑道:“怎么会。”
陆文总算恢复了一丝神智,视线在瞿燕庭和余孝卿之间直愣愣地来回扫,无比懵逼地问:“……你们认识?”
“是啊。”余孝卿答,“我们认识好多年了。”
陆文不知道激动什么:“你们怎么认识的?!”
瞿燕庭道:“跟你的方式基本一样。”
当年瞿燕庭刚念大二,每晚在肯德基做兼职,有个流浪汉一到凌晨就去店里休息。店长让他赶人,他狠不下心,保证流浪汉离开后负责打扫和消毒,于是每天都要加班。
后来可怜流浪汉肚子饿,瞿燕庭把自己的盒饭给对方吃,这样过了近一个月,流浪汉摇身一变,原来是余孝卿。
瞿燕庭当时的傻样和陆文现在差不多,余孝卿要给他钱作补偿,他没收,只要了一张签名。
之后余孝卿就去拍电影了,那部影片叫《百无是处》,他演一个流浪汉,凭借那个角色夺得了戛纳影帝。
“我至今记得。”余孝卿开口,“我在角落的位子上吃你的盒饭,酱油蛋炒饭,我当时就想,鸡蛋也太少了。”
瞿燕庭笑得脸红:“后来你非要请我吃大餐,挺吓人的。”
余孝卿说:“你富裕的话来帮我,是有恩,拮据还要帮我,就是重恩,何况你那时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孩子。”
时间过得飞快,瞿燕庭道:“都十几年了,就不要提了。”
余孝卿摇摇头:“可我一直没忘,你说喜欢我的电影。”
“大哥,”瞿燕庭说,“喜欢你的电影太正常了。”
余孝卿十三年前去体验流浪汉的生活,几天没饭吃,快晕倒时经过肯德基才遇见了瞿燕庭。他重复十三年前的原话:“我承你的恩,一定会报。”
当时,瞿燕庭还很青涩,只道不用。余孝卿问他是否在念书,才得知原来他是导演系的学生。
陆文沉默半晌,听得入了迷:“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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