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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着凤羽珩一起照顾伤患的班走可不爱听这话,眼一立,随口就回道:“老子直捣你千周都城信不信?”
宾城人较之北界更加彪悍,人也生性,死亡数万的大战并没有引起他们多大的恐慌,凤羽珩早有留意到,大军开始扎营时,就已经有百姓从家门走出来,好奇地看着街上这一幕幕。
大顺将士早得玄天冥军令,进攻千周,与军为敌,为封家为敌,却不得随意伤及无辜百姓。所以,对于这些出来看热闹的百姓,将士们不但不伤害,反而还热情地打招呼。
这么一对比,千周百姓就要比大顺将军还要蛮横,还要威风,偶尔有扛着雪山里打来的大型野兽尸体的路过,还要大喝着将士们把路让开。
此时,人们围到城主府这头来看热闹,忍不住说了几句实话,却引来班走的反叽,他们不干了,就听一个大汉高声喝到:“你吵吵什么?打个宾城看把你给牛的,这辈子没打过胜仗是不是?”
那个最先开口说大顺最多再攻进两城的人也立着眉毛道:“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才进宾城就冻伤一片,还指望进京都?说你还不乐意了,有本事你现在就去啊!在个最南边儿的宾城得瑟个屁!”
班走就想动手,一把被凤羽珩给拦住,瞪了他一眼,把人扯到自己身后。她上前几步,扬着笑脸对那几个人道:“多谢几位大哥提醒,对于千周的冰寒,确是我们思虑不周全,这才冻伤了将士。手下人说话没个轻重的,有得罪之处,还请几位大哥别往心里去,我给几位赔不是了。”
她一个小姑娘这样说话,到是说得那些大汉有些不好意思了。宾城里可找不到这种说话轻声细语,性子又能屈能伸的女子。这边的女孩那一个个都跟汉子似的,肩能杠手能提,有一句不顺她们的心,当街就能跟男人们打起来。那是打,不是吵,这边的女子奉行能动手就别吵吵,哪及得上中原地带的小家碧玉。
男人们头一回看到这样的女子,长得也比千周姑娘好,还懂得医术,听说还是千周的郡主,这么有身份地位长像的姑娘还能这样和他们这些糙汉子说话,纵是他们再生性,也不好意思继续暴粗。
最先说话的那人挠了挠头,说了句:“没事儿,小意思。”
“对!”另一个人也说,“不打不相识嘛!你们都打进宾城来了,咱们不也是这样认识的。”
凤羽珩早听闻北边的人多半性格耿直,心直口快,如今看来到真是这么回事。她笑着点了点头,又谢过一番,这才问道:“却不知千周的京都到底是有多冷?”
千周之人,自然知晓千周之事,其中一个男人抢着话道:“就这么说吧!看到这只兔子没?”他把手里拎着的一只大肥兔子提高了些给凤羽珩看,“这是我在城北雪山里打的,在宾城这兔子还得需要打,在京都那头,只需挖开雪,捡都能捡到冻死的。”
“是啊!”有人附和道:“我年轻的时候去过一次,差点儿没冻死在那块儿,真是住不得人,住不得人啊!”
班走奇怪,也忘了之前的矛盾主动问道:“那千周皇室,以及京都的百姓都是怎么挨过来的?他们就不怕冷么?”
百姓哈哈大笑,有个上了岁数的老头对他说:“这位小哥,要是你们家上五代都生活在那种地方,血脉一代一代地传下来,你再打从出生那日起就在那里住着,你也能挨过来。”
凤羽珩听懂了,这就是一个习惯问题,没在冰寒地带住惯的人自然是受不了那样的气候,但几代人熬过来,身体早就产生了自然而然的抗寒体素,也就是后世人常说的基因。千周深处的人体内有更好的抗寒基因存在,自然不惧那样的冰寒。
又有个百姓说:“咱们这头穿棉衣,可京都以及周围几城都是穿动物皮的。那边能猎到很大的野兽,有厚厚的皮毛,朝廷每年都会举行围猎,猎到的野兽有专门的剥皮师进行剥皮,然后再由制皮师拿去处理成衣物。那样的衣物穿在身上,人就跟野兽差不多,野兽能活,他们自然也能活。”
百姓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到是讲了许多千周之事。凤羽珩犹自揣测着,这千周一带应该与后世的北欧深处天气差不多,但千周人与大顺人同语同系,说明大陆版块并没有延伸那么远。既然这样,之所以在同一片大陆之内就出现两种分化如此严重的气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千周一带曾经经历过一次或几次很严重的地壳变动,连带着引起了冷寒空气漩涡,将原有的一切生机打乱,从而变成了如今这般。
她久未言语,到是班走跟那些人聊得起劲儿。这时,就听百姓里,有一人突然试探地问了句:“听说你们大顺是不下雪的?能看到太阳?”
话口一开,立即就有人接着道:“听说你们的树是绿的?”
人们疑惑了,绿的树?他们没见过,千周的树全是秃的,一片叶子都不生,除了劲松。可是近十年来,就连劲松都掉了针去,大片大片的冻毁。这些人一辈子也没走出过北门关,对他们来说,这天下就是这样子的,哪里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寸草不生。可他们也知道大顺是极好的,千周地里什么都不长,他们吃的粮食都是从大顺运进来,是要作很多银子去换的。换不起的,就只能靠着男人们进山打猎,很多人就死在打猎的途中,或被雪埋,或被野兽反食。
凤羽珩这些千周人眼里看出期待来,她心思一动,伸手入袖,从空间里拿出一棵她放在空间里留着在外备用的青菜来。那不过是最普通的一棵青菜,但翠绿的叶子却依然让这些百姓看傻了眼。
人们纷纷凑上前来仔细打量,甚至还有人想伸手去摸,可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自嘲地道:“这一定是极珍贵的东西,碰坏了可是赔不起。”
班走哈哈大笑,主动把那棵青菜从凤羽珩手中接过来,然后一片一片地掰开分发给大家,一边分一边说:“这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在我们大顺,几文钱就可以买一大筐回去做菜吃。这也就是住在城里的人们才花钱买,那些乡下和山里的百姓,一出门,满地都种着这东西,随便摘摘都够吃一年。”
班走说得一点都不夸张,可听在千周百姓耳朵里就像是他在炫耀一般,人们都不相信,既然大顺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何还要来进攻千周?还有人提出质疑:“大顺卖给千周粮食,可既然有这么好又这么便宜的菜,为什么不一起卖给我们?我们天天就只能吃肉,闻到肉味就恶心。”
班走撇撇嘴,这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拉仇恨。
凤羽珩苦笑着说:“这棵青菜是我用秘法保存下来才能带到这边,但能保存下来的很少。如果只靠人力大量的往这边运,怕是没等运到地方呢,这些菜就受冻坏掉了。”
人们看了看手里的菜叶子,的确,根部掰开的地方已经有冻坏的痕迹。他们有些心疼集中到一起由一个人抱在怀里,可怜巴巴地看着凤羽珩问她:“能送给我们吗?我们一辈子也没有吃过这种东西。”
凤羽珩点头,“可以,就是太少了,以后我会想办法多运一些到千周来。”
人们很高兴,一扫宾城刚刚被攻占的晦暗之气,喜悦很快就传递开来。
凤羽珩趁热打铁,干脆给他们讲起了大顺的一年四季变化,讲起春种秋收,讲起树叶从嫩芽到片片绿荫,再到秋季一地枯黄,还有冬季那没有千周这般肆虐却依然好看的大雪。
渐渐地,她成功地从人们眼中看出对大顺的向往,甚至有人已经忍不住把心中想法说了出来——“我们可以去大顺生活吗?大顺既然已经攻占宾城,那我们是不是也能算做是大顺人?你能把我们接出千周,到大顺去生活吗?”
宾城人比之北界要实际不少,他们真正地懂得玄天冥的那番道理。一片国地,是归哪个国家,一个国家,是归谁来统治,这个并不重要。真正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是这个统治者能不能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被凤羽珩所描绘的四季大顺所吸引,想要跟着她去大顺,这就是人心所向。
班走不得不佩服他家主子的本事,几句话而已,真的比千军万马还要得益。
凤羽珩承诺人们:“待我们拿下千周都城,就带你们到大顺去。从今以后,不需要冒险猎兽,不需要终日面对风雪,在我们大顺,男耕女织,你们可以种自己想吃的粮食和青菜,女人们也可以穿上好看的衣裳,可以在夏季于河中荡舟,可以卷起裤管下河摸鱼。放心,大顺会给你们好的生活,会当你们是真正的子民。”
这些人再按捺不住,欢呼着跑开,开始挨家挨户地传达这个改变人生的好消息。
人群散去,却见一人双臂环身站在那处,冬袍迎着风雪,脸上的黄金面具在昏暗无阳光的天幕下依然耀眼。她笑着走上前,将双手伸到他的怀里取暖,但听他道:“此生得你,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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