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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什么时候的事儿?”
“06年。当年我就说着这小子怎么一声不吭就去了上海。”
“这,这,这,这太过分了吧。”
“后来是简宁她妈逼着简宁去相亲非得让她把婚结了,你说这老人心是好的,就跟你一样,一天催着他给你娶媳妇,要真哪天为了应付你随便带回来一个,这往后的日子可就热闹了。”
“简宁她妈给你说的?”
“不然呢?我又不是fbi,我能打听得那么清楚?”
“她怎么不跟我说?”
“你成天在她面前东扯一句西扯一句,人好歹是个知识分子未必还听不出来你是什么意思,更何况这事还是她在医院的时候说的。”
“所以那男的家里后来知道这事儿所以才闹离婚?”
“大概吧,但我觉得两个人没感情才是真的。那男的他妈打电话给宁宁妈,要不她还不至于犯病犯得那么严重,一口气就没接上来。幸亏宁宁回来了,要不还不得活生生给气死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哎,你说,这,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什么事儿?就是你儿子造的孽!”
“那也不能这么说。要是没感情也走不到那步,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你现在承认他俩有感情了?”
“我又没说过他们没有感情,只是,不是,喂,我说老霍,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我还是那句话,这是人年轻人自己的事情,你就不要瞎操心。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这些情啊爱的,你还能把是非清白搅和清楚?更何况,简宁她妈就说了,她觉得自己最对不起她女儿就是硬逼着她嫁人结婚,不管以后她跟咱们家孩子成不成得了,她都不想看着自己女儿受气。她自己的女儿被简建国捧在手心里养着的宝贝珠子,结果找个男人还要受婆家的气,她说要是这样,她死都不会瞑目。”
“我能跟那男的妈一样?我看着像电视剧里演的恶婆婆?我要真有个媳妇,肯定得疼得跟亲闺女一样。”
“又没说你,你这么急着代入干什么?你之前不是一直不同意么?”
“那能是一回事嘛?”
“不是一回事你纠结那么半天,我还不知道你。我给你说,这事你还真是操心早了,你以为这事就真的铁板钉钉了?我看啊,还早得很呢。”
“什么意思?你说宁宁还不同意?”
“换你你同意?”
这下轮到霍别然他妈惆怅了。
要说人的心思千回百转,说穿了也就是上赶着的买卖不是买卖。等到第二天霍别然他妈再去那院子,心情就有点复杂了,难道我儿子做了这么多事,你还不感动?还不能让你回心转意?那怎么着我也得站在我儿子这边不是?言语之间就有了看媳妇的感觉。
简宁哪里有心思想这些,霍家对她的好,她都记着,可也仅仅也就是如此了。她妈这几天情况越来越差,除了满口说胡话,连下床的精神也没了。有时候简宁趴在床边听着她妈的呼吸声,像潮汐一样,心里一咯噔,这就是所谓的潮状呼吸?
更多时候她趴在那,听着听着会觉得灵魂好像抽离了,她会在记忆里勾勒出她的一生,冷静得像一个旁观者。
十八岁吧,刚刚读完高中的她从上海到了西部这座小城。那是距离那场浩劫结束还差两年,知青下乡,支援三线,大时代的背景下,两个或许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的人就这样认识了。
当年她住在一个农户家里,每天跟着公社的人下田插秧挣工分,隔壁的那个男孩长得并不帅,但是每次都会默不作声地帮她做不完的农活做完。渐渐的,她知道了他的身世,无父无母的一个孤儿被寄养在舅舅家,她看见过每次吃饭的时候,他总是端着碗跺到院子里蹲下狼吞虎咽,碗里素得多荤的少。她看见他穿着破了洞的鞋还有常年都打着补丁的衣服,第一次她跟他说,要不我帮你洗衣服吧。她跟他之间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或者“爱”,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只是等到她可以返回上海的时候,她选择留下来。就是那一天,她跟他说,我不回去了。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好像一辈子的承诺一样。
那个男人长得真的不帅,因为营养不良,年轻的时候瘦得跟竹竿一样,除了那一身因为常年做农活给操练出的肌肉。她问他,你那两颗门牙是怎么回事?
他说,小时候他是见过他爸爸的,他爸爸是当兵的,国民党的,骑着自行车来看过他一次,然后就走了。他追着那辆车跑了好远好远,他以为他是来带他走的,结果不是。他摔了一跤,门牙掉了,一地的血。他只是拣起那两颗门牙又镶了回去。长着长着就成了这样。
她终于不用下田做农活了,镇上有个小学,她被分到了那里当老师。他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比她还要开心,却只会一个劲的说,“当老师好,当老师好!”
她知道他没有读过几天书,却从不厌烦地教他识字看书,她给他念三国的那些故事,讲红楼梦,读水浒传,那个时候他听得津津有味,却因为白天做工太过疲倦忍不住就睡了过去,她听着他的打鼾声,哭笑不得。
后来,他们结婚了。代价是她众叛亲离,她的父母兄弟姐妹都不认她。他总是说这不值得不值得,她什么也没说,就这么安安心心做了他的妻子。她说,我不求你什么,咱们就好好过日子行不行?他什么也没说,却把这些都记在心里,用责任感一步一步撑起生活。
那个年代,是激荡三十年的开篇刚刚敲下第一个松动的音符,还带着一股些微的颤音。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日渐瓦解了,一群小人物把中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试验场,它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不可逆转的姿态向商业社会转轨。
不得不说他是幸运的。从一个供销社拉货的小工成了当地最大的商品批发商。他从广州给她带回来当时最时髦的电子表,从上海带回来最好的丝绸,他请了当地最好的裁缝为她量身做衣服,他买回来当地第一台黑白电视机,家里还装上了电话。当地有很多人都还记得简建国,因为他还有个绰号叫滨江首富。而外人不知道的是在这累积财富的过程里,他吃了多少苦,即使包里不缺钱,他在拉货的时候也只会吃五毛钱三个的锅盔而不是下馆子,无论再晚,他都要回家,而不是陪客户在外面花天酒地,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些声色场所,唯一的一次是带着她去当时最豪华的旋转舞厅,一进去他就晕了,“算了算了闹得头晕。”她又穿上了旗袍,那是上海人生来就有的烙印,他坐在舞池旁边,看着她跳着他一辈子都不会跳的交谊舞,看着她笑颜如花,觉得这样也挺好。他从不给自己置办衣服,常年就是那一身,冬天一件军大衣,夏天一件汗衫,脚上永远是那双纳的黑布鞋。他的袜子总是会有补丁,但是却可以一掷千金给她买貂皮大衣。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口里的暴发户。若干年后,当人们用无比鄙夷的口吻嘲笑人品位低俗的时候也会用这样的字眼。但是,这就是他,有着最朴素的情爱观和家庭责任感。他只会给最爱的人最好的,即使这样的好在今天看来显得粗鄙而又没有档次,就好像他亲自动工修建装修的这栋房子。但在看见他盯着工人打地基的时候,她是幸福,在看见他亲自刷墙壁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在他抱着她跟女儿说,“这是咱们的家”时,她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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