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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明朗拿起醒酒汤喝了一口,想起刚刚小崽子落在他唇上的亲吻,他们以前经常这样亲来亲去,自从小崽子不吃奶了就鲜少主动亲他,明朗怕他不开心,慢慢的也就少了这些亲昵。

他工作虽然不忙但小崽子是要上学的,两个人亲昵的举动少了,交流也少了,一来二去就觉得两个人感情淡了些,想到这明朗又难受起来。他一手拉扯大的孩子,原本好好的,突然疏远了,自然是万般不舍,可一想到这是小崽子想要的,他又克制住了,他的宝宝开心就好。

第02章

明朗和杜若风不是亲父子。

明朗是天生的双性,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一出生就被遗弃在乌烟瘴气的红灯区。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在这种地方,像他这样的孩子多到激不起任何人的同情,也是他命不该绝,他被一个妓女捡了回去。

她给这个捡来的孩子取了个和他悲惨身世截然相反的名字,明朗。或许是托了名字的福,明朗的人生倒还算顺风顺水。

明朗对于明姨的印象早就十分模糊了,记忆里她是个忧郁漂亮的女人,她从不让明朗叫妈妈,也不怎么管他,只是给他吃饭给他个地方睡觉。大概在明朗不到十岁的时候,这个女人在她工作的夜总会因为得罪了客人,永远消失在了明朗的生活中。

从小生活在乌烟瘴气的环境中,明朗没有上过学也没读过书,认字来自于明姨偶尔扔给他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书本。明朗在这种环境中混的如鱼得水,帅气聪明,没有人不喜欢这样的男孩儿。

明朗还有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他叫杜云,比明朗大四岁。杜云没有妈,他爸是夜总会的打手头子,挺有钱也不吝啬,偶尔也会给明朗些零花钱,杜云也总会给明朗带些吃穿的东西,让他的童年也不至于缺衣少食,甚至比这个环境中大多数同龄的少年少女好上太多。

到了十一二岁女孩子发育的年龄,明朗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发生了变化。他胸前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发育起来,所幸与此同时他的身材也迅速拔高,加上一张英俊帅气的脸,把胸一裹竟然连杜云都从来没有发现他的秘密。

杜云当时正在读高中,他也说过让明朗和自己一块上学念念出什么名堂,只不过不一样看到这个弟弟毁在这种地方,他年纪还小,模样好又聪明,不应该烂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地方。

不过野惯了的少年自知没有那个本事,明朗还是拒绝了杜云,他年纪虽然小但发育得早,十四岁的孩子,一米七几的身高和一身肌肉,看起来竟然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他也不会别的,干脆就跟着杜云的老爹做起了打手。

明朗是个很懒很懒的人,他懒得思考自己未来的人生,也不觉得像这样过下去有什么不好。有钱有酒有兄弟,还有各种男人女人,从出生起他就生活在这个五光十色纸醉金迷的地方,他并不喜欢这种生活,但也说不上讨厌,他只是习惯了,也不怀疑自己以后的日子还会这么过下去。

但或许是名字注定了明朗得是个活在阳光下的人。

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云都夜总会的大老板在黑帮角逐中失势,一时间他的安身之所支离破碎,杜云的父亲也死在火拼之中。一瞬间他拥有的一切都土崩瓦解。

杜云当时在念大学,他虽然也生长在这条花街,但他的内心从来就不甘于委身这里,对于他的父亲,他也是抱着爱恨交加的态度,在得知消息赶回来之后他也只是选择忍痛给他爹收尸,他带着明朗离开了卧云这座他们从小生长的城市。

同行的还有另外一个人,明朗也认识她,是云都夜总会非常当红的一名小姐,可谓是云都的头牌,她有着很男性化的名字,楚风。也是直到那个时候明朗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真是神经比树粗,这两个人在一起一年多,他竟然都不知道。

杜云放弃了他的学业,但他是个极其聪明而且有头脑的人,楚风除了相貌冷艳也是八面玲珑,跟着他们明朗什么也不用考虑,只需要安心做个混吃等死的米虫。

三个人最后在枫岭落了脚,一座和卧云离得不远但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城市。在杜云和楚风的筹划下,他们用杜云他爸留下的钱和楚风多年的积蓄开了一家宾馆,在大学城附近。

在此以前,明朗以前对于楚风的认识仅仅来自于她永远高贵冷艳的表情,那种完全不应该属于一个妓女的表情,无论客人送什么她都不曾弯过嘴角。后来他才知道,楚风曾经也算是高门千金,因为种种原因沦落风尘。

在他们安顿稳定之后,杜云和楚风领证结婚了,没有婚礼,没有仪式,那个时候明朗才发现原来楚风也是会笑的,她穿素淡的衣裙化恬静的妆容,杜云从路边摘的野花也能让她笑得露出牙齿。

日子过得不咸不淡。

后来有一天,杜云冲进明朗的房间,兴奋地告诉他自己要做爸爸了。明朗裹在被子里,淡定地哦了一声,表示他知道了,杜云乐成了傻逼根本感觉不到他基友有什么异常,美滋滋地回去陪媳妇儿去了。

等到杜云走了明朗才松了口气,抬脚把裹在身上的被子踹开,他浑身上下一丝不挂,两只肥硕柔软的奶子垂在胸前。他自暴自弃地揉揉自己的奶子,掌心又沾上了些许白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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