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比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6 我哀叹一声青春已逝6(第1页)

周六早上我照例去跑步。洗完澡照镜子时惊讶地发现左眼角有一根皱纹,那么明显,即便不笑时也清晰可见。我凑近了细看,不是干纹,是一条实实在在的皱纹。我用拇指和食指把它撑开。一松开手指,它立时恢复原状。我心里掠过一阵苍凉。过去的几年我把全部心思都用在学业上,没大留意过容貌。在失去妈妈的这段悲哀麻木的日子里更是没有认真地照过镜子。这条皱纹可能已经刻在脸上有些日子了吧。我又仔细看看脸,心中怅然,皮肤已经不再紧致光滑,曾被无数人夸作“水汪汪的大眼睛”也不再晶晶闪亮。我哀叹一声,青春已逝!在不经意间,我已经失去了一直习以为常的美貌。

我从小听人夸我漂亮,听得太多,早就不把容貌当回事了。从初中开始,上街时我发现不少人会扭头多看我几眼,经常有男孩子过来搭讪。妈妈说我的眼睛太招风,再三嘱咐我不要乱瞟,也不要跟陌生人搭话。一次放学路上有几个半大小子叫我,看我不理他们便起哄吓唬我,拿小石子往我身上扔,我撒腿赶紧跑。从那之后我养成了低头快走的习惯。妈妈一直担心我会因为容貌而迷失心性。她宠爱我,但从来不打扮我,给我穿的都是颜色灰暗式样老气的旧衣服。都说,有压制就会有反抗。但我长大后并没想在这方面反抗。我习惯了不打扮,习惯了少关注容貌,我不愿意被人当成花瓶,我希望别人看到的是我的才智而不是容貌。看来妈妈对我的洗脑相当成功。

上大学后,我发现竟然有人每天在梳妆打扮上花掉一两个小时。徐玲玲和我同一宿舍,来自宁夏的一个县城,长相普通,但她在穿衣化妆方面很有天赋,勤学苦练,几个月后便成为个中高手。不得不承认,精心打扮过的她的确惹人注目,面容娇媚,身材玲珑。但我看不惯她嗲声嗲气的腔调和看人时媚眼含情故作风骚的样子。招蜂引蝶,不是正路子上的人。那时候的我不会掩饰对别人的看法,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当然,徐玲玲也丝毫不掩饰她对我的憎恶。从小容貌上的优势给了我十足的自信和骄傲:我不用化妆就足够美丽!这份骄狂自大有多么令人讨厌,我后来才知道。

入学不久,我趴在桌上看小说,抬头看见旁边的徐玲玲对着镜子又抹又描,我亮出刺来:

“你一个人在家时,会化妆吗?”

“一个人时?脸都懒得洗。”

“你说女人化妆图个什么呀?”

“悦人悦己呗。”

“要是为了悦己的话,为什么一个人在家时不化呢?可见,化妆只是为了悦人,不是为了悦己。”

“随你怎么说。”

“为什么要悦人呢?你不觉得只有以色事人的女人才需要花费心思取悦他人吗?”

“悦人是为了悦己。”

“为什么悦己要靠悦人呢?想自己开心有很多办法,何必折腾自己的脸去讨好别人?”

“废话。我就是觉得化了妆更好看,自我感觉更好。”

“你的自信和良好感觉都来自于化妆?太悲哀了吧!”我提高了声音。

她瞪了我一眼,“自大狂!”

唉,当年的我,自以为是,总想呈一时口舌之快,着实惹人厌。后来徐玲玲做出那样的事来算不算是我咎由自取呢?想到年轻时对容貌的自信,我自嘲地笑笑,原来一向不把容貌当回事的我也会为色衰而伤感。我把头发吹干,顺手用大夹子把长发挽在脑后。有人开玩笑说世界上有三类人:男人、女人和女博士。既不算男人也不算女人的女博士就是镜子里的这样:不修边幅,打扮随意。我不是男人,但也不是男人们喜欢的那类女人。衣着朴素不加修饰,在我们系里很常见。男生多半穿圆领绵衫,不少是免费的广告衫,有的很旧,有的很破,有的甚至带着破洞和毛边。女生里化妆的有,但是少数。在这样一群人中间我感到舒服自在,没人以衣取人。我不在意别人的穿着打扮,也没人在意我的。

想到下午要去见周密,我的心念动了一下,是不是该把头发换个像样的发式而不是这样随意地搂在脑后?我旋即放下了这个念头。做我自己!我才懒得去讨好男人呢。更何况,对我来说,他既非女人也非男人,我根本就不想把他当成人!刹那间,镜子里的眼睛迸发出愤怒的火焰。我长叹了一口气。我一直在努力地忘掉过去,也一度以为不再记恨他了。可现在看来,都是枉然。我对他的怨恨依然停留在离别时的那一刻,并未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弱。这也难怪,那个创伤被我埋在心底,从未得到医治。这些年来我所做的努力就是不断地撒上一层又一层的沙子不让创伤显露出来。这道沙屏是如此不堪一击,在我即将要面对他的前一刻轰然坍塌。

镜子里的这张脸太难看了,我不喜欢。我咧咧嘴想笑一笑,可肌肉好似灌注了哀愁,不管怎么抻拉都是一副苦相。眼睛依然很大,却满是迷茫和悲伤。这还是我吗?怎么几年间我竟然成了这副模样?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我已经不记得当年有没有为周密“容”过了。

他和我是同年入学的同乡。我在会计系,他在经济系。他的身体和心理发育都比同龄人晚了一大截。刚入学时是个典型的中学生模样,个头不高,身形单薄,戴副黑边眼镜,混在人群里一点儿不起眼。

入学两个月后,一帮同乡约了去香山看红叶。爬上山顶后我们找了个凉亭休息,说说闹闹,大家很快便热络起来。有人拿出烟来,一起哄,男生女生都点了烟凑热闹。受妈妈的教育,我从小就知道女孩子抽烟是很不正经的行为。此时我却产生了逆反的冲动,想做点出格的事。抽个烟么,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大家都玩,总不好表现得太另类吧。我让同学帮忙点了烟,学着他们吐烟圈。嬉闹了一阵子后,一抬眼看见了跟周围格格不入的周密。他没有抽烟,也没有避开旁边抽烟的同学。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发现他并没有任何不自在的神情。我的好奇心油然而生。我叼着烟,绕到他身边问:“你的烟呢?”

“我不抽烟。”

“就是玩玩嘛。”

“玩也不要。”

“大家都玩,你这样多不合群。”

“别人抽是别人的事,我以前下过决心不抽烟,就不会碰。”

我就此对他产生了兴趣。我一向喜欢独特的人、独特的事。那之后,我闲着无聊时就去找他下棋打球。他那阵子在没日没夜地钻研棋谱,而我下棋只是图好玩,不爱动脑筋,更不看棋谱。每次要他让我九个子,然后一路赖皮下去,不断悔棋,幸好他从不跟我较真。我打羽毛球的水平很臭,偏巧他想练习用左手打,这样我俩正好半斤八两。

当时我以为我给别人的印象是个外向开朗、爱说爱笑的假小子。我心里明白这些都是表象。真实的我天性害羞。小学老师总夸我乖得像个小猫。高中时我开始有意识地改造形象,目标是举止大大咧咧、敢说敢为、没有女孩子气的假小子。我之所以这么做多多少少是为了掩藏内心的孤僻、羞怯和敏感。结婚后他说我最初留给他的印象是“柔声细气”。我惊讶不已,这跟我打造的假小子形象相差得也太远了。可见我的形象改造有多失败。不过,尽管硬件没有改造好,至少有一点还算成功:我克服了内心的羞怯而敢于大胆地说话和做事。

我很难信任别人,但心里还是渴望朋友的。非常渴望。可能是我的骄狂自大惹人讨厌,也可能是我的兴趣爱好跟别的女生不同,我没有女性朋友。这我倒不在乎,反正和她们也没什么好说的。我觉得和男生更有共同语言。

入学第三周,去晚自习的路上我碰到一个一起上大课的男生。我们俩站在宿舍楼对面的篮球场边上一口气儿聊了两三个钟头,豪言壮语,兴致勃勃。那之后我们又在一起神侃了几次。我很开心,终于有了个可以谈得来的朋友!可好景不长,当收到他厚厚的信要跟我这个贤妻良母比翼双飞携手共创美好未来时,我又惊又气又好笑。惊的是太出人意料了,我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气的是我本来一心想交个朋友,可他却心存不轨;好笑的是,贤妻良母?这不瞎扯么,跟我哪里沾边?我用红笔在那封信的每一页上都写了个大大的“no”,一共八个“no”,把信退了回去,从此不再理他。

我不喜欢被动的感觉,我讨厌被人追求。我喜欢谁,自然会去跟他说。既然我不说,就是我不喜欢,为什么要来烦我?

没过多久,我约一个男生去打排球。打完球往回走的路上,他说他想当我男朋友。真是莫名其妙!不就是打个球么,怎么还打出这个麻烦来了?后来又碰上几次类似的事儿,我越来越郁闷,越来越生气。我算是看透了,只要友谊的小嫩芽刚一冒头,必会被狂风暴雨连根甩到北冰洋里去。想要友谊,做梦去吧。这帮家伙全都这样。没一个好的。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地做朋友呢?我不再隐忍愤慨,有一次甚至大发脾气,弄得对方一脸委屈:“你不愿意就不愿意呗,不至于反应这么激烈吧?”他们不知道他们是怎样一步一步地毁掉了我对友谊的憧憬,害得我只能做个孤家寡人。

原神:坎瑞亚科技,机械化神  魔道修仙:重生后,我成了人皇幡  都成神豪了,谁还谈恋爱啊!  龙珠之悟空的姐姐  迎北上,下江南  开局女帝做正宫  不死鸟计划和上帝之眼  我叫余则成  荒唐的我,无耻的你  粉黛骄阳  摄政王他又掐我桃花  总裁别跪了,美女秘书拒绝您的求爱  穿书末世文:我成了小白花前女主  我在御兽世界开餐厅  霸总倒追财阀前妻你高攀不起  我为崆峒掌派人  秦途之为万世开太平  我的老爸是库洛里德  精灵:我缔造了彩虹火箭队  小可爱不乖,腹黑总裁强宠生崽  

热门小说推荐
明星总冠军

明星总冠军

战斗的理由,你和总冠军!KPL春季赛保级失败而猝死的职业选手韩峰,拥有了一个来自异世界的灵魂,带着无数没人听过的歌看过的电影。于是,韩峰的脚下出现两条路,一条通往娱乐明星,万人追捧,一条通往电竞冠军,多年梦想。韩峰笑道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如果您喜欢明星总冠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忽悠在三国

忽悠在三国

拥有一部可以穿梭到三国时代的手机。本初兄弟,这次带来了你家的镜子,来黄金给我呗?琰儿妹妹,这个好不好喝呀,当我女朋友好不好?貂蝉妹妹不要跑么,来试一下这个丝袜。吕布兄弟,你不要赤兔了,非要这儿摩托车呀,还要跟我换呀!孟德,你这个丝袜要的也太多了吧?...

我的修炼变质了

我的修炼变质了

圣人绝学妖魔秘法万古之秘伟人秘辛绯闻八卦为什么你都知道亿点点?大概是因为我经常做梦吧。做梦?对,一个梦就是一位传奇的一生。孟夏圣人就是个只剩两颗牙的老头,九尾狐胸前长了一颗痣,剑圣不讲卫生还秃头他们懂个锤子自己!如果您喜欢我的修炼变质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后她手撕了反派剧本

重生后她手撕了反派剧本

双A双洁互宠1V1,女扮男装前世,司明叶为司家得罪了整个古武界,最终被至亲算计,葬身火海,死后方知她竟是一本小说里的大反派,活该有此下场。重生归来,熟知剧情的司明叶将上辈子沈家那个逆袭后惊艳所有人的私生子推到了人前。重来一世,司明叶真正肆意而活,护她想护,灭她想灭。可不知何时,沈家那卧薪尝胆的大尾巴狼私生子竟点亮了小奶狗技能,又乖又萌又缠(馋)人。司明叶推开求抱的沈知然沈家主,男男授受不亲,我喜欢异性。沈知然再次黏上来,好巧,我也是。古武界的人都知道,司明叶心狠手辣,能眼看至亲惨死而冷眼旁观,却唯独将沈家那个人人厌弃的私生子捧在了手心里,不惜一切把人推上沈家家主之位。司家覆灭之日,司茂典站在那熊熊大火之前含恨怒骂司明叶。司明叶却只是回之淡淡一笑,爷爷口口声声放心不下司家,既如此,那我就让你带着司家一起下地狱,这回你可放心了?人人都以为司明叶这下要完了,没了司家,她也就只是个会点儿功夫的普通人。谁知武运会上她亮出底牌,先天之境的级别轻松碾压所有人。更加闪瞎人眼的是,那向来低调的沈家家主竟然当众求婚,并全球直播。此时人们才知道,原来他们一直害怕忌惮的司少居然是个女人!!!如果您喜欢重生后她手撕了反派剧本,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盛唐大宗师

盛唐大宗师

他是一个艺术生,曾经想过要用画来征服世界,但当他穿越回唐朝,真正站在改变历史的转折口的时候,手里捏着的,竟然就只有土豆红薯和西红柿而已。当然,还有他最喜爱的歌曲,以及漫画(新书吾剑之名。穿越架空。)...

海贼王之征战天下

海贼王之征战天下

江凡意外穿越到了海贼王的世界,机缘巧合之下获得了强大的黑暗果实,从此开启了他惊心动魄的征途。当海贼王有什么意思,我要在这个世界建立自己的国家和军队,收服所有强者,取代世界政府,征服所有海域本书又被读者戏称带着漫威在海贼如果您喜欢海贼王之征战天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