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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约了跟美女姐姐出去烛光晚餐的。
蓝岚假意长叹一声,我很为难啊。
这种语气,文颂一听就知道他带着什么坏心眼,妥协道,周末陪我回家,借你的钱就不用还了。
机票谁买?
我!买!
嘿嘿,那行。
真是的。
他郁闷地挂了电话,心里划圈诅咒这人下次还会被秦覃问到文学音乐之类的知识盲区。
时间还早,现在就睡觉有点浪费了。
今天的手机不太好玩,文颂趿着拖鞋下了床,去隔壁房间消磨时间。
他的住处就在学校旁边小区,走路到校门口不到五分钟。面积不大,两室一厅,一个人住足够了。想着要住四年,在搬来前好好地装修了一番。
卧室自不必说,怎么舒服怎么来,隔壁的另一个房间则被他装成了书房。特意定做了能嵌进整面墙的书架,从上到下一排排整齐摆满,全部是他从家里寄过来的,整套收藏的系列漫画书。
靠窗的榻榻米上堆着毛绒绒的抱枕,搭配沙发躺椅和脚凳,简直就是天堂。不用去上课的日子,他可以坐着或躺着或瘫着,各种姿势看一整天的漫画。
小学生爱好大满足。也算是没有辜负高考前那段每晚熬夜到十一点的努力了。
角落里还放了一棵景观树。有一人高,忘了是什么名字,听说不怎么需要浇水,从买回来以后就没理会过,果然也活得好好的。
碧绿的叶子一串一串羽毛一样排列,叶片肉肉的,色泽光亮。
他窝在躺椅里,看一会儿书,看一会儿树。薄毯拉到胸口,连脚趾都缩进来盖好,感到舒适又安全。
空调安静地运转,加湿器喷出细腻的水雾,扩散的香薰是喜欢的味道。
沉浸在自己量身定做的小世界里,他放松地睡着了。
**
对于以夜晚当作主场的酒吧而言,这一天才刚刚开始。
秦覃从学校回来,排了晚上的歌。感冒还没好利索,太摇滚也蹦不起来,这晚的选曲大多是舒缓的小调,布鲁斯爵士慢节奏。
今晚也没有乐队,只有宋青冉充当键盘手,在旁边帮着弹个伴奏。
他其实是个很好的鼓手,虽然晚上不用鼓,但在开场前还是忍不住solo了一段过把手瘾。踩点十分舒适,正以为要燥起来时,鼓瘾过完去摸键盘,曲风就变了。
秦覃慢悠悠地拎了把高脚椅放到麦架前,抬手压低麦克风,看向台下,座位有一半还空着。
开场第一首是首很老的歌,《nightandday》。前奏旋律慵懒而悠扬,谱架上放了平板滚动歌词,他收回目光,略略扫一眼。
一开口就知道,这里是谁的主场。
beatbeatofthetomtom(就像那咚咚作响的鼓声)
hejungleshadowsfall(当丛林的阴影落下)
他唱歌的嗓音和说话时很不一样。不浊不闷,带着漫不经心的凉意。也不用紧皱眉头或闭着眼投入地找情绪,表情平淡,却能唱出丰富的画面感。
像老电影里的配乐。当主人公走过被雨浇湿的长街,推开门进来,桌上的咖啡飘散香气。
hesummershoweristhrough(当夏季的阵雨结束时)
soavoimekeepsrepeatingyou(当我内心的声音不断重复着你)
nightandday,youaretheone(日日夜夜,你就是那个人)
歌曲深情如同恋人间的誓语,没人猜得到主唱实际上在想什么。
明明都没正经排练过,歌唱时却是信手拈来的从容。连宋青冉都看不出来,他垂眼望着谱架,是在默记歌词还是在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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