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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旧车场的时候已经快三点了,陆大爷的狗又是一阵狂叫,那辰拿出路过烧烤摊的时候买的两串牛肉放到了它的碗里:“大脑袋快吃。”
狗很谨慎地闻了闻碗里的肉,冲他摇了摇尾巴,低头开始吃。
“下次我回来你别再叫了成么?”那辰小声说,“你怎么天天见着我还跟见着贼一样呢?”
大脑袋是那辰给狗起的名字,这狗虽然是条土狼狗,不过头大嘴宽,长得挺有气势,那辰坚持叫它大脑袋已经有一阵子了,不过大概是因为陆大爷管它叫灰灰,所以它对那辰给它起的名字一直没什么回应。
“大脑袋我跟你说,”那辰蹲在狗身边,“今儿你大七哥哥心情特别好,你猜猜是为什么?”
狗低头吃着肉,有些敷衍地胡乱摇了摇尾巴算是表示听到他说话了。
“就上回我给你说过的那个人,今天他答应跟我一块儿了,”那辰从兜里掏出几个钢蹦在手里抛了抛,笑着说,“今儿零钱都不够存的了。”
狗把肉吃光了,抬起头看着他。
“他只答应试试,不过也挺好的,我都没想到他能答应,我以为他会泼我一脸酒,”那辰摸了摸狗脑袋,“我连擦脸的纸都准备好了……”
狗闻了闻他的手,确定他手上没有吃的之后,转身抖了抖毛,进了用木板和旧棉衣搭起来的狗窝里趴下,闭上了眼睛。
“算了不跟你说,你太小了不明白。”那辰啧了一声,开着车进了大门。
安赫从浴室里出来,也没穿衣服,就那么光着进了卧室,躺到床上很舒服地摆了个大字愣着。
今天估计会失眠,安定就放在床头,但他没吃,这东西他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吃,明天不上班,今晚上就算一宿睡不着也没关系,最多是明天那辰过来了,让那辰从看他工作改成看他睡觉而已。
想到那辰,他翻了个身,用被子裹住自己,把扔在枕头边的手机拿了过来。
这个时间那辰应该已经到家,他不知道需不需要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问一声。
就像那辰说的,他谈过恋爱,而且次数不算少,但这样“谈恋爱”还是头一回。
他承认从第一眼见到那辰,就有不一样的感觉,被吸引着的感觉,之后也有过亲密接触,无论原因是什么,他对那辰也有过类似情侣的“错觉”,但直到昨天,他在那辰的目光里说出那个“行”字之前,他都没有过要跟那辰在一起的想法。
吸引,接近,诱惑……所有这一切都像是一场不合实际的艳遇。
他从床上坐了起来,点了一根烟,他居然会允许自己开始一段有着这么混乱起点的感情?
这不符合他的原则,也不符合他的性格,但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开始了。
所以到现在为止,他也不知道这样的恋爱该怎么谈。
他甚至不能确定自己对那辰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
好奇?同情?
还是……喜欢?
他有些烦躁地把烟头掐了,拿过手机,给那辰发了条短信。
夜里风小了不少,那辰坐在车顶上,四周洒着安静的月光。
他喜欢在这样的夜里坐在车场最高的地方,这一堆破碎的残骸,用一种奇怪的姿势组合成了很有气势的小小山峰,他坐在山峰顶上,吹着口琴。
相比架子鼓和吉他,他最喜欢的是口琴,但他几乎没在有人在场的情况下吹过口琴,他觉得这是自己独处时的小秘密。
口琴声中,他听到了一段细小的铃声。
他停下,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安赫给他的那个手机的短信铃声,就像安赫手机桌面一样,铃声用的是手机自带的。
他拿起手机看了看,是安赫发过来的短信。
到家了没。
他嘴角轻轻勾了一下,飞快地回过去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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