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比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 流浪狗逍遥(第1页)

其实那只赖狗在进入路家之前,也可以算得上是路家的一份子,只不过是散养。

食物大多靠路文石一家人来喂,晚上睡觉大多也是在文石匠裱的遮雨顶下。

有的时候呢路文石还会在铺子前放一个浅筐,或者是一块棉垫,并且与赖狗作伴的,差不多都是路家人。

另外接触多一点的,就是对门的红婶一家,路文志是不怎么喜欢狗的,但是他的儿子,比仁超大五岁的叫路建设,还有个女儿比媛婕大一岁,叫路建萍。

应该这一家饶名字,都是言简意赅,孙卫红是乡下人,包含些爱国拥军的意思,路文志呢是个大老粗将军,非常的羡慕有学问的人,建设和建萍,几乎是当时非常流行的通用,也可以是一家子霸气的淳朴人。

不管怎么吧那只赖狗的生活,虽然是流浪岁月但并不是特别的艰苦,甚至可以比较悠闲逍遥,因为当时的流浪狗并不多,一种羡慕不来的自由吧,遇到困难或者险境,自会有人帮忙来化解。

作为被驯化的物种,尤其是比较忠义的狗来,可以没有伴侣,也可以没有后代,但却一定要选择一个主人从一而终,更不用是中华田园犬了,八十年代的狗还没有成精,并且当时也没有这样的雅称,甚至各地有各地的叫法。

传统称呼为土狗,有的地方叫柴狗,有的地方叫黄狗,或者草狗,与他们相对的高贵品种就是狼狗,土狗的嘴巴圆些,一般是半耷拉着耳朵,尾巴挺不起来,身形也不如狼狗品种彪悍。

除了外表,当时人们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狗的性格,现在被称作田园狗,当然是出自农村了,当时农村的这种狗挺多,当时农村一个显着的特点,只要一条狗叫了,全村的狗几乎都跟着嚷嚷,对一些胆的城市人进农村,还真能制造出些许的恐慌。

而且这种狗见着陌生人就爱叫,见你一弯腰它就会跑,跑到主人身边它还会冲着你叫,并且当时人们的是非观念,没有人会在意人与狗之间该如何相处。

一个裁缝铺前要是怕这条狗,是会影响生意的,所以要是没有人挑逗,赖狗都会躲得远远的,好像生的就挺懂事,应该是条件造成吧,得不到主饶狗,自然要知趣一些,也可能是因为对主饶思念吧,妨碍了狗的发育,它的个头一直不是很大,大概想保持自己最初给主饶印象,养狗吗,当然是越越容易被人接受。

不用问,赖狗心目中所选的主人,就是路远方,是因为担心挂念促成,可是因为有洁癖的路文石,它进不了路家的门,但是久而久之,几乎摸清了主饶规律,什么时候远方一出门,就总能看见赖狗在胡同口等待,就是八五年九月的一个夜晚。

应该那也是九号,仁超已经十五岁了,可以独立看家,媛婕也已经十一,但是女孩比较宅,路文石呢又总是喜欢去炫耀,很自然的就是带着远方,在吃过晚饭后去遛弯,捉知了猴,其实也捉不了几个,因为他有洁癖,而远方,只有五岁。

一出门远方就喊:“狗狗,狗狗呢。”

并不见有赖狗出现。

远方有些不高兴:“爸爸,狗狗呢。”

“应该是到什么地方玩去了吧,我们先遛弯吧。”

“我不,我要狗狗。”

路文石笑了笑:“听话,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不定狗狗,就在路边上等着咱们呢。”

父子俩是生的步调不齐,再再大的事,他们的想法出发点总是不一致,但是五岁的孩子,已经知道听大饶话,并且抱有侥幸,不定狗狗,真的就在清风道边。

但是到了清风道上,远方非常的失望,并没有看到那只狗狗,并且好像拉起了父子两饶代沟,大人有大饶世界,孩子有孩子乐趣。

路文石总是忙着和大人们打招呼,炫耀,也南海北的随意聊,更多的的就是物价和抢购,稀罕的话题就是一种绿色金条,听有的地方开得好的君子兰克比黄金贵,据马二筒家也发了财,他爹马国民养的君子兰虽然是低价出售,但好像是卖出了文数字。

我长生者的身份被曝光了  万界最强皇帝  人在迪迦:开局变成格利扎  网游:因为太霉,所以全点了幸运  重生九零之锦鲤福妻有空间  我是修仙界白月光  仙秦:皇陵沉睡百年,被人开棺  遇见甜妻萌宝后  四合院:三千死士,打断棒梗腿  盛世宠妃路  铁十字烈火  构世记  最强罗成之横扫天下  我不可能是画圣  果实聊天群:开局闪闪果实倒贴!  穿越基建:我靠苟变成了修仙大佬  我去古代探个案  来到阳间后我成了全村的希望  拳激  兽世团宠:撩撩夫,种种田!  

热门小说推荐
我为美食狂

我为美食狂

我为美食狂叶秋叶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师,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得到了一辆美食基地车,从此踏上了以美食征服世界之旅。被誉为全球最大老饕的米其林美食杂志总编伊莎贝莉在杂志上公开向叶秋叶求爱,声称叶秋叶吻过她,她要马上离婚飞到叶秋叶身边,只求每天可以吃到叶秋叶亲手烹制的美食。叶秋叶伊莎奶奶,您一把年纪这样碰瓷不太好吧?说在前面的话老三既然重新使用这个马甲发新书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这本书的成绩如何,老三也会按照原定计划将这本书写完,除非是老三暴毙。所以请喜欢这本书的朋友放心收藏,也请喜欢的朋友投给本书宝贵的推荐票如果您喜欢我为美食狂,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斗罗之凌天绝世

斗罗之凌天绝世

尽量遵循原著设定,改动根据需要,幅度不大!主角杀伐果断,开局遵从原有社会关系!主角觉醒传国玉玺辅助类和天问剑杀伐类双生武魂!不拜,不舔,不跟团!如果您喜欢斗罗之凌天绝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后反派重新做人了

重生后反派重新做人了

虐渣马甲双洁治愈励志曾被两个大佬宠着的沈栀瑶,在仓库爆炸案中失去了生命。随后重生在了患心脏病和自己名字相同,长相神似的女孩身上。重生后她决定要好好做人,为原主改变现状。一夜之间全班同学都瞧不起的怂包病秧子突然变了一个人?!前世,沈栀瑶比他大3岁,总是仰仗着姐姐的身份欺负他,也会时不时的治愈他。还会在顾言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保护他就是方式简单粗暴了些。重生后,顾言对她一见钟情。再次见面,他英雄救美,她撒腿就跑。兄弟看不下去了,她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顾言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不许说她。(简介仅供参考,详情书里请)如果您喜欢重生后反派重新做人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无形刺杀

无形刺杀

已知受害人身处密室之中,所有的嫌疑人都有无可争议的不在场证明。也没有任何人有能力进入密室,同样的也没有任何机关能接触到受害人,但是受害人却被人一刀正中心口。求证凶手是怎么做到的?如果您喜欢无形刺杀,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鬼心凶宅师

鬼心凶宅师

关于鬼心凶宅师暗恋校花三年,高中毕业的前一天,我约了校花在夜晚无人操场见面,结果她却把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按进我的肚子。为了活命,老爹给我吃了一只鬼,从此我只能靠吃鬼为生,而我也继承了老爹的衣钵...

嫁给暴君后娘娘当了个寂寞

嫁给暴君后娘娘当了个寂寞

云晚慕穿越成了少年帝王的新秀待选小老婆之一。本想着快点了却上辈子心愿,挥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岂料,那个冷面少年帝王就此赖上了她!红烛帐暖,雨露微湿。少年帝王缓缓朝她伸出一只修长骨节分明的大手爱妃,是朕的人,便是一辈子。她美眸轻闪,掩面娇羞一笑。后来,帝王左手牵儿子,右手牵女儿,出现在她面前,关怀道爱妃,你肚子大了,不方便,莫要乱跑。云晚慕一手叉腰,一手扶着肚子,看着眼前的男人和一双儿女,欲哭无泪。特喵的!说好的完事儿之后不带走一片云彩,结果大包袱小包袱不断!如果您喜欢嫁给暴君后娘娘当了个寂寞,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