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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苟活(第1页)

我们最终还是活下来了。

准确的说,是只有我,父皇,和母后三个人活了下来。只不过,我们各自被安置在不同的地方。

最让我不能原谅的是,母后入了大同皇帝齐景轩的后宫,成了大同皇帝齐景轩的嫔妃。灭了国的皇后成为了敌国的嫔妃,别说许多人都对母后不屑,连我也有些看不起她。可我最没有资格,因为是她把我生下来的,即使当年我差点被她扔进水井中淹死,但是命可以当做已经还给了她,但血缘关系毕竟还在。只能说,我不再恨她,也不会再爱她,更不会在乎她。她成为了我的过去,她如今是大同的恩妃,就和我这个亡国的沐夕公主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我的父皇,我不能再称呼他为父皇了。大同的皇帝昭告了天下,把他贬为江易王。江易,是我父亲的名字,直接用父亲的名字给我父皇封号,可见大同的皇帝是存心想要羞辱我的父亲。可,只要他还活着就好。毕竟活着才有希望。即使他被关在大同国都长乐城,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再见到他,我的父亲。

而我,还是沐夕公主,还留在令越国,这个已经成为大同疆域一部分的国家,令越国已经成为了过去,如今只是一个城池的名字,令越城。大同皇帝齐景轩让我留守在令越城,保留了我原来的封号“沐夕公主”,并且为我赐了一门婚事。

在众人的嘲笑下,我与隐藏在令越国二十年的太医院院首,原大同国皇帝的心腹古云亭,他的儿子古秋言定下婚约。

这个古秋言,就是当日书童打扮的小少年,一如当日的嫌弃,古秋言在与我交换婚书的那日,更是对我不屑,甚至不肯看我一眼。

我亦是不喜欢他,更不愿嫁他。小小年纪便如此势利,将来不配做我的夫君。我知道这也许是大同皇帝一时的主意,也许我根本活不到嫁给古秋言的那一天。但是面前十四岁的小未婚夫,我实在是不喜。

婚书上写着的竟然是古秋言与“达沐夕公主“,果然他们根本不在意我到底是叫什么名字。”沐夕公主“只是父亲对我的封号,而我实则叫达瑶伽。这个名字从未有人喊过,除了父亲母亲,无人敢直接喊我的名字。父亲喊我”宝儿“,母亲也曾这么喊过我,后来那件事后便再未喊过我。即使在我出生的时候,父亲曾下国书封长女达瑶伽为”沐夕公主“,可十年间,在无人提及的姓名也渐渐被人忘却了,谁也不会在意小小的亡国公主究竟叫什么。

我与他当面交换了信物,他亦是不肯看我一眼,而我却一直盯着他看,直到看到他左耳垂上的一颗小黑痣,我笑着记在了心里。

他给我的信物,和我给他的信物,是一对的。是大同皇帝齐景轩从令越拿的,当我看到这对玉璧时,我就知道,这一定是他们从我的寝殿中搜出来的,这对玉璧和不少很珍贵的珍宝被我藏的很好,若不是刻意的去搜寻,怕不是找不到。当然,这些东西都是父亲给我的,也嘱咐我不要轻易的让别人拿了去,我便会一个人偷偷的把这些珍宝藏在寝殿的暗格中。

如今它们都被大同人找出来了,我再也无半点私藏了,我所有的财宝都被搜刮的一干二净,只给我留下一座没有任何人气和宝物的令越城。

令越的宫殿不能再住人了,不仅仅是因为大同的皇帝不允许,更主要是它实在是破旧不堪,父亲已经很久没派人修葺过了。都道是令越是被父亲的昏庸亡国的,可谁会在意令越本身就很穷,连国库都是空的,曾经藏宝最多的地方就是我的寝宫。

大同皇帝让人给我在令越城安排了一处新的“沐夕公主府”,我带着旧衣物和大同皇帝为我准备的下人随从婢女们住进了“沐夕公主府”。离开令越的皇宫,没有多少不舍,只是有一个物品藏在那里让我担心罢了。

我不会轻易的去把它拿出来,因为我知道,我身边的人全部都是大同皇帝安插在我身边的眼线。全部都是,来监视我一举一动的。

父亲母亲随着大同皇帝一起离开了令越,连和我订了亲的小未婚夫也随着他的父亲一起离开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开始了我漫长的煎熬。

父亲被押走的那天,我去送行。父亲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好好活下去才有希望,你想要怎么活,全看你自己。”

我知道父亲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也知道为何大同皇帝会留下我,会留着我的封号,会专门给我一座写着我封号的公主府。但是我的骨子里,并不会像我表面上那么顺从。

我没有说话,只是把一支很小的金簪藏进父亲破旧的袖筒中。但是突然意识到,我自己也不知道这一举动是会害了父亲还是会帮助到父亲。但是我已经这么做了。父亲对我笑,笑的我心里发痛。

押解的马车走远了,从大同军队入城的那天到今日,我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流一滴泪。我知道,我并非表面上那么无情,而是我不该懦弱罢了。

我在周围许多随从和婢女的鄙夷下,自己一步一步的走回自己的住处。

别人都嘲笑我的封号,“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就如同令越一般,已经到了日落西山的地步,我的封号预示了我的国家将会灭亡。但我知道,这个封号的意义,知道这是父皇对我的爱,他是希望我快乐的。

一个亡国公主,一个封号不详的公主,一个身材臃肿不堪毫无长处的公主,是一定会受大家嫌弃的。

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回住处,没有一个人会再关心我走的累不累,更不会有人上前好心的提醒我可以坐马车回去。

等我走到府外时,已经累的气喘吁吁。我站在府外,抬头看着门口的几个大字,我想了很多。不知站了多久,久到我觉得自己将要倒下的时候,我确实闭上眼睛,昏倒了过去。

等我睁开眼睛,躺在不太舒适的踏上时,才想起来,自己竟然从昨日都未进食。也许是下人们觉得我这副身材,即使不吃也饿不死吧,毕竟这一身的肥肉,饿死了便成了滑天下之大稽。

我还不想作为天下第一个被饿死的胖子。更不想做一个因为胖而行动不便的人。父亲说了,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活法了。是离开还是留,全凭我自己。这一身的肥肉,在有时候也是有好处的。就比如,谁也不知道我具体长什么样,即使他们整天都盯着我的脸看。谁能看得出来,五官都被肉肉遮起来的脸到底长得什么样子呢?

我决定离开这里,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既然活下来了,就代表一切都有希望。大同皇帝给的公主府也许我还会回来,我并非贪恋荣华富贵的人,更何况还有亡国之恨。虽然我心里没有恨,但是大同皇帝给的东西,我并不稀罕,我活着,只为一个目标,就是救出自己的父亲,从此平平淡淡的一生。

我不可以在这里受屈辱,更不允许父亲受到屈辱。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骨气必须在。不管在何时何地,我都要记得,我曾经高贵过。我可以穿着麻衣,过着如同乞丐般的生活,但是我的心里必须保持着作为令越国公主的骨气。头可破,血可流,骨气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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