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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斯既没有咒杀恶魔,也没有急着奔赴纽约。他只是再度窝进了副驾驶座,神色放松且慵懒。
他让司诺城继续按直觉前进,随缘抵达纽约即刻。
“随缘?”司诺城嘴角一抽,“虽然觉得你自有用意,但把那么一只大魔放在人口众多的城市里,你觉得我能放心?”
诚然,坚菓不算是个伟光正的国家,历来膈应全世界的骚操作不少。可当毁灭日降临,促使方舟与大陆彻底决裂后,被遗弃的普通人何辜?
觉醒者来源于普通人,普通人是觉醒者的基石。
如果放任大魔呆在纽约,那么一旦他处于饥饿状态,随手杀死几个普通人充饥也是理所当然。
他吃的是人,破坏的却是觉醒者的根本,谁又能断定——被吃掉的普通人不会在未来成为强大的觉醒者?
“我无法安心。”司诺城一脚踩下油门,加到最大速,“要是半年前的鲸渡巨蛇把一船人都搞死,就没有半年后的姜启宁和拉基了。我想早些赶到纽约,或许还能救下几个‘姜启宁’和‘拉基’。”
纪斯一笑:“无需着急。他是恶魔,不是妖魔,而且是恶魔中的大魔。妖魔饿了会摄食人类,他饿了可不会吃人,反倒会挑妖魔或者怪物下手。”
司诺城反驳道:“他吃了南雅的队友。”
“嗯,吃过一个,就不会再沾第二个。”纪斯合上眼,继续道,“恶魔是一种追求高频能量的生物,尤其是诞生自星际暗域的恶魔最是挑嘴,他们成年后就是人形体,一般只围猎神圣种族及其后裔。”
“南雅的队友是觉醒者,而觉醒者的能量远远及不上他的所需。他只要有脑子,就不会花时间去吃人,而是该去屠龙或吃妖魔。”
纪斯勾唇:“他被我伤到了,为了充能,只会加速猎杀妖魔和怪物,之于人类反而是好事。所以你上赶着杀魔做什么,我还没榨干他的剩余价值。”
司诺城:……所以,工具魔?
他或许该庆幸纪斯对从商没兴趣,不然他绝对会成为业内的“纪扒皮”。
“再养养,就能一击毙命了。”纪斯平静道,“我说过,他是一个自负又自我的家伙。作为天生的强者,他永远看不到弱者。”
“永远。”
而人类,就是利卡萨眼里的一粒沙尘。严格算起来,人类连作为他的食物也不配。故而,他只是屠杀了小镇,却没有下嘴。
不过,对于利卡萨来说,能伤到他的纪斯是不一样的……
这是他想猎杀的目标!
因此,在司诺城和纪斯缓慢接近纽约时,利卡萨开始猎杀妖魔,少年索蒙则成了他的“搭档”。
倒不是利卡萨有兴趣养“羊”,或是将整座纽约城当成牧场。他只是需要足够的情报,也需要奴隶伺候,仅此而已。
只是,奴隶聒噪了一些。
彼时,他通杀了一栋大楼内的三只妖魔,吃干抹净后坐了好一会儿,奴隶才死追活赶地爬上大楼顶层,跑到战斗现场收拾“食物残渣”。
“利卡萨,你又脱离队伍行动,莱恩大叔要被气坏的!”索蒙将碎骨装进塑料袋,“哦,谢特!最近是怎么回事,妖魔是饿到互相残杀了吗?这根腿骨像是被咬断的……”
“利卡萨,即使你很强大,也不该擅自行动,万一遇到比你更强的人呢?”
“嘿,哥们儿,就算你喜欢单独行动,好歹带上我吧?”索蒙像极了老妈子,收拾完碗筷,再从背包里掏出湿巾,任劳任怨地给人擦手,“我也是觉醒者,也是很强的!”
利卡萨轻嗅身上的气息,确定食物的味道淡了,起身便走。
“……我真的很强,你别不信!达到一定条件的话,我可以无视目标的所有防御,诶!你等等我,利卡萨!你把我当什么了,用过就丢的抹布吗?”
片刻后,索蒙沉默叉腰:“哦不,三只妖魔的残骸我根本拖不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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