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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沈国安让她嫁人,也是因为下乡苦,再说要过十来年,嫁人是唯一出路,断绝关系还不够,嫁给贫农才最好,当兵的不太容易,想要晋升会很难。
“你们好!我叫王福涛,她叫郭爱华,我们是同学,也是下乡知青。”坐在严晓萍对面的男孩说道。
“你们好!这个车厢里,好像都是知青。”沈婉清笑着说道。
“嗯,听说这是知青专列,这次下乡的人很多,而且全部都去东北,第一年还不能回家,起码两年才能探亲。”郭爱华温柔的说道。
“哎!我家亲戚已经下乡好几年,熬了三年没办法只能嫁人,家里不再接济她又吃不饱,有次回来整个人瘦了一圈。”严晓萍说完,三个人都沉默不语。
气压很低,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下乡后的生活很艰难,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不干活就拿不到工分,没工分就分不到粮食。
那些分去兵团的,每个月都有工资,还有票证过得好,他们全都是插队,到农村下地干活,还要分村民粮食,所以不欢迎知青。
有人带头唱红歌,大家都跟着哼唱,沈婉清也不例外,手里还织着毛线,手心有一些出汗,毕竟现在是夏天。
这群人都神情激昂,直到唱不动才停下,有的嗓子都唱哑了,表情却非常的亢奋。
“这趟火车沿途很少停靠,速度很快坐五十个小时。”王福涛笑着说道。
“两天两夜,我们这个车厢都是去同一个公社吧。”沈婉清猜测道。
“应该是的,我听说这个公社很大,下面有十几个大队呢。”郭爱华也跟着说道。
“这么多人下乡,村里有地方住吗?”严晓萍不想借住老乡家。
“应该会有的,没有我们自己建房子,以后下乡的人肯定多,人多是非也会有很多,手头紧就两个人一起,总比跟很多人合住好。”沈婉清开始给他们洗脑。
“婉清说的很对,万一回不了城,还能用来结婚。”郭爱华可不想嫁给村里人,实在不行就直接嫁给知青,自己建房能关起门过日子。
严晓萍也是这么想的,她知道下乡很难回城,最好就找个知青结婚,这样至少有共同语言。
几个人都有小心思,沈婉清笑着织毛衣,坐在窗口其实不热,有微风一直往里吹,车厢里都是汗臭味,没办法只能靠着窗。
沈婉清从小营养好,皮肤白皙冰肌玉骨,明眸皓齿花容月貌,倾国倾城亭亭玉立,陶墨对她念念不忘。
附近有很多男生,都会偷偷的看她,美貌对于她来讲,其实并不是好事,到了乡下会吃亏。
可惜,沈婉清也没办法遮掩,秦莲和陶墨都认识她,以后出行只能小心点,尽量跟其他知青结伴。
沈婉清的身段太好,她目测最少有36D,而且还丰臀小蛮腰,穿着之前囤的内衣,衣服宽大不显腰身,但胸前还是鼓鼓的。
用意念准备好杀虫剂,还有刀具能用来防身,实在危险就躲进空间,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这是沈国安叮嘱她的。
中午,大家都开始吃饭,有的人吃窝窝头,有的人吃肉包子,还有包馒头饼子,当然也有人吃饭,红烧肉或者饺子,吃的东西都不同。
严晓萍吃的肉包子,对面两人吃的米饭,饭盒里就有红烧肉,沈婉清也拿出饭盒,红烧肉和青菜米饭,大家都吃的很开心。
现在的粮食很珍贵,没有人会开口讨要,除非这人很不要脸,那两人也正在吃饭,估计也带了好东西。
吃完饭,沈婉清去上厕所洗饭盒,还带了一茶缸热水回来,下午没事又继续织毛衣,不敢睡否则晚上睡不着。
有些人聚在一起打牌,不是赌钱就打发时间,一看就知道是认识的,车厢里顿时非常热闹。
“天气真热,好想吃棒冰喝汽水。”严晓萍坐在里面比较闷热。
“你去厕所洗把脸,应该可以凉快些。”沈婉清提出一个好建议。
“我也去,这天气热死人了。”郭爱华说完,也带上毛巾和搪瓷盆。
两个小姑娘都怕热,洗过脸确实很凉快,脸上没汗舒服很多,沈婉清吃完饭洗的,王福涛也跑去洗脸。
下午,有些人开始昏昏欲睡,沈婉清一直在织毛衣,原主手巧很会做衣服,毛衣也是杨玉敏教的。
做饭洗衣服原主都会,夫妻俩没有溺爱女儿,原主很独立什么都会,家里卫生母女俩打扫,后来没有再请过佣人,杨玉敏在家做饭收拾。
原主还会弹钢琴,小提琴拉的很好,跳舞唱歌也都会,都是从小培养的,后来专注于学习,考试也名列前茅,可惜高考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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