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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方山(第1页)

不是朱敬伦对这个澳门人不感兴趣,而是他不想太过于主动,让对方觉得能吃住自己,就好像对那个算命先生一样,明明是自己没有选择必须收下对方,但却要表现的对对方丝毫不感兴趣一样。

陈启信这个人跟自己住过几天,没有什么冲突,但也没有什么交集,回忆起来出了感觉此人对翻译工作不太上心,反而对人情交往极为热衷之外,就没有什么太多的记忆了。

但此时朱敬伦突然发现,这个人对自己或许有用,原因很简单,他是一个法语翻译。

朱敬伦一直在为英国人服务,因此跟法国人接触较少,而那个陈启信却一直在法国人那边当翻译。现在城中的力量对比,英国人看起来比法国人强一些,拥有上千兵力,可是其中大半都是印度兵,所以真的打起仗来,法国人的作战意志或许会更坚决一些。

现在还不知道陈启信对法国人的影响力有多大,如果能有朱敬伦在英国人这边的影响力,虽然也不算大,但就足够了,关键时刻只要能影响到对方的决断就行了。

三天时间,朱敬伦没有去找陈启信,陈启信也没来找朱敬伦。

朱敬伦不急,他继续稳妥的处理着自己这边的计划,第三天下班之后,他再次出门,这一次他不用考虑巴夏礼的行踪,不用在城门口的茶馆等待,径直走出了城外。

从番禺县衙对面的番禺直街一直往南,出了小南门,继续往永兴门走去,到红庙前,往西拐过两个街口,就到了月香楼下。

朱敬伦没有进楼,因为有一个人在等他,就在大街中间等他,正是那天他们分别的地方,朱敬伦告诉他,三天后自己会来这里找他,那他就在这里等着。

他叫方山。

方山是一个阴阳先生,也是一个摸金校尉,他自称是一个道人,他真的在一个道观中修行过,只是没有道士度牒。

对方山来说,当道士只是为了活下去的手段,跟农民种地,商人经商一样。因为他家有一个当道士的叔叔,所以他顺理成章也去当了道士。

但那只是一座小山,一座小庙,并没有多少香火,靠着种几亩地过活,可是乱世纷扰,盗寇横行,一伙强人上了山,占了他们的庙,夺了他们的庙产,他叔叔跟他一起不得不下山讨生活。

乡下也已经是一片残垣,可以依靠的亲族都没了,他们流落江湖,很是干过几年昧良心的买卖。靠山吃山,山倒了,艺还在,就只能吃手艺,道士也是有手艺的,看相,算命,瞧风水都是看家本领。所以他们的手艺就是给人找龙穴,找风水宝地,这是乱世,朝不保夕,没法的时候,他们也用手艺找一些古人的墓穴,出家人的忌讳要少一些,他们不怕晦气,而且每次都会给人家好好超度一番,心理负担更少一些。

只可惜他叔叔是个迂腐的人,只在饿狠了的时候,才会向死人借粮,不然方山也不至于窘迫到现在这样。后来叔叔死了,方山只是一个半吊子,他自己找了几回墓,但都失败了,还险些被人打死,吃了一段时间牢饭,幸而反贼破城,他才得以活命。

之后他不再混迹于山野,来到了广州城,给人算命测字为生,但依然过的惨淡。

他不想这么下去,他见过太多的众生相,见过在山野中被野狗豺狼啃噬了半截的弃尸,也见到过死后还锦衣玉裘,奢华无比的贵人。他不相信这一切都是天生的,人命由天定这种话他叔叔信,他不信,所以他是半吊子。

但是作为一个野道士,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这一切,每日算命、测字,运气好的时候,也顶多吃一顿饱饭,经常是三餐不继,那一日见到朱敬伦的时候,他已经两天没有吃上一顿饭了。甚至前夜他还去扒了酒楼后的垃圾,先是被一条野狗咬伤,后被几个乞丐打了一顿。

第二天朱敬伦给了他一顿饱饭,他吃的很饱,但心里很苦。

于是第二天他找上了朱敬伦,他要跟着朱敬伦,因为他想吃饱饭。

方山一大早就在这里等候了,他不知道朱敬伦什么时候来,虽然他知道每次朱敬伦都是午后才来,闭城门前离开,但他真的不想错过。于是他就在这里等了一天。

脸上微凉,天上下起了丝丝细雨,已经下了有一阵子了,这雨让方山有些担心,担心朱敬伦会失约,终于看到了那个身影不徐不疾的走来,方山心中没来由一种委屈,几欲痛哭!

“公子!”

他一揖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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