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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斯特自告奋勇负责穿越时段。结果他偏偏挑中了教堂焚毁前一周,时间点选得着实有点微妙。
忒斯特收起金线,带着诺尔回到枝头:“反正我们只能在这里待上七八天。教堂起火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就这么简单——大家就把它的毁灭当成闹钟吧。”
是吗?诺尔随便唔了声,他敢拿自己的晚饭发誓,疯修士绝对有别的目的。
“那么咱们最好尽快开始。”诺尔胳膊勾住魔杖,树懒一样抱住细弱的树枝,“首先要找到那座教堂……”
“哦,我知道那座不朽教堂在哪儿。”忒斯特格外爽快地承认。
是了,这小子是追补妖来着,永恒教会不太可能散养他。
诺尔:“所以你去过那个教堂。”
“没错,说不定你还能看到过去的我呢。”
忒斯特这会儿恢复了他白发金眼的模样,他坐在树枝上晃晃悠悠,像只格外嘚瑟的麻雀,“这个时间点,我应该十六岁吧。”
忒斯特的语气特别平稳,仿佛要给诺尔展示他年少时的相册。
诺尔看了会儿忒斯特,他发现自己不太能想象疯修士的青少年时期,“带路的事情就交给你了,现在就动身吧。”
“没必要,我更建议咱们在这里守着,然后搭永恒教徒的顺风车。比如钻进他的口袋或者包裹偷渡,这儿的永恒教徒可多了。”忒斯特难得提出了保守的建议。
“亲爱的,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能力。但葡萄领的不朽教堂曾是教会最好的教堂之一。”
他又轻声细语地补了句。
好的,诺尔想。最好的教堂之一,这意味着更多高手、更多未知,以及更严密的防护。
真要打起来,他们得用这倒霉的体型打赢,保证自己活下来;还不能赢得太过火,省得改变历史大事件。这无异于戴着镣铐跳踢踏舞,光是想想,诺尔就有点心累。
两人最终决定留在软木塞街。
忒斯特保证自己能认出永恒教徒,而且在这条街,永恒教徒们就像老鼠一样常见——
软木塞街是葡萄领下城区最繁华的街道。这里有在正规街区难以找到的风味小吃,有趣店面,也有比其他地方多几百倍的窃贼、下级佣兵和流浪汉。
两人拐进街角一家倒闭的旧货店,决定在这里做个据点。
这家店叫“老乔恩”。店门紧紧锁着,木门边角早有了破损,诺尔侧侧身就能挤进去。更妙的是,这家店的橱窗里展示着木质柜子,其中一个抽屉半开,为他们提供了天然的瞭望点和暂居处。
诺尔踩过积雪般厚实的积灰,艰难地爬上橱窗。太阳渐渐朝西边歪斜,暖橙色的阳光洒上陈旧的木板,木面摸起来光滑温暖。
“这个交给你。”忒斯特抱起一个麻线轴,“弄点骨头,做个梯子。我在店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其他能用的。”
这种感觉很奇妙,诺尔想。他一边用麻绳缠着老鼠骨头,一边看着在屋子里蹦来跳去的忒斯特。
他的背后,隔着玻璃,人群仍然不紧不慢地流动。小贩的叫卖声和食物香气一同钻进店里,时间仿佛未曾改变。
而他的面前,疯修士卷起窗帘拉绳,把怀表的指针当短剑挥舞,对着成堆的古董纽扣啧啧称奇。光线昏暗,空气温暖,一切犹如梦境。
……
橱窗里的阳光积雪般融化、变薄,最终消失。四轮月亮升起,街道燃起灯光,两人的据点大功告成。
忒斯特发现了一栋朽烂的玩具屋。他打包了能用的杯盘杂物、几条干净茶巾,又让本恩叼回桌椅。
半开的抽屉内部,多了铺有干净茶巾的双人床和玩具餐桌。敞开的部分则摆了几个蜡烛头,点燃后,它简直像篝火那样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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