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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自由组队,最后剩下黎清歌,公孙十年和王兰,他们三个自然成了一组。
王兰那个花痴本来就打算去公孙十年的队伍,这下如愿以偿,心里乐开了花。
每个队伍轮流做饭七天,他们有一周单独接触的时间呢,可以好好培养感情了。
黎清歌:还有我呢,难道我不是人?
王兰还真是忽略了黎清歌的存在,心里眼里都是公孙十年。
今天负责做饭的就是黎清歌那个三人小组。
进了院子,公孙十年很自觉的坐在灶前烧火。
他笨拙地拿了个火引子,半天才把柴火点着,再往大铁锅底下塞干燥的木头。
公孙十年打小身份贵重,哪里干过这种粗活,还是摸索了半天才把锅烧热了。
期间王兰几次找机会说要教他烧火,都被公孙十年冷着脸拒绝了。
黎清歌打人
后院被老知青们种了蔬菜,黎清歌拿着一个篮子摘了一些菜,做的凉拌黄瓜,茄子炖豆角,再加上凉拌野菜。
还做了一盆焦黄的饼子,还没开饭,只闻着香味,知青们的口水快要流到脖子了。
黎清歌的厨艺在前世可是大厨级别的,简单的食材都能做出极美的味道。
温少卿不停吞咽着口水,要不是理智尚在,他都要冲上去抢饭吃了。
“开饭了。”
随着黎清歌一声令下,好像打开了某种开关。
这些人疯了一样拿起筷子就吃,把菜夹进嘴里那一刻,整个人仿佛得到了升华。
随即他们像饿狼一样,头都不抬的哄抢着桌子上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
没几分钟,一桌子饭菜包括一盆玉米饼子都被抢了个干干净净。
众人不甘地看着公孙十年手里的饼子,他眼疾手快,最后一个饼子被他抢了去。
温少卿舔了舔唇,意犹未尽的样子。
“黎知青,你做饭真好吃,接下来几天我们可有口福了。”
他从小生活在京市,什么饭菜没吃过?但是黎清歌的饭菜把他的胃彻底征服了,而且是心服口服。
温少卿在这一刻下了决定,只要能经常吃到黎知青做的饭,让他当孙子都愿意。
所以一定要搞好和黎知青的关系。
党爱国双眼放光的看着黎清歌,这女人不但长的漂亮,做饭也出人意料的好吃,若是能娶到手,简直不要太划算。
唯有王兰,满脸的不服,她全程都在盯着公孙十年,可这男人一个眼神都不肯给她,却看了黎清歌好几眼。
这让她看黎清歌哪里都不顺眼,就想给她找些不痛快。
黎清歌根本没把王兰放在眼里,因为她正忙着吃瓜呢。
【震惊我全家,好大一个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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