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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自己对雷杰斌好像有异样的感觉,应该是爱情那种喜欢吧,上次见到他跟一个女人喝咖啡聊天,她就不舒服了。大概这是传说中的吃醋。
刚刚吃饭的时候,雷杰斌说自己没有喜欢的人,又不禁暗伤起来。
雷杰斌也说过,他不喜欢比他小的女人;他们从小就认识,她所有的窘事他都知道;现在他们住在同一个套间里,每天素面朝天相对,连神秘感都没有了。
程颖盈还想起一件更糟糕的事情,昨晚不知道吃了什么,肚子不是很舒服,两人坐在沙发看电视的时候,她还放了两个屁。雷杰斌那时候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又若无其事地看电视。
想到这,觉得好丢人,两只小粉拳举起来敲打自己的脑袋。
“发什么神经?”雷杰斌皱眉瞟了她一眼,又看回前面。
“没事……”程颖盈放下手,假装矜持,说:“想了一下,我觉得住在你那有些不妥,就像你说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会被人误会。”
其实心里也不是很想离开他的住处,关键是她家离公司和豪景花园真的很远。
“?”
“我还是搬回家里住。”程颖盈想了一下回答,为了挽留一丁点形象,不然雷杰斌不会把她当作是女人。
雷杰斌才不答应了,好不容易有一个日久生情的机会,才不让她回去自己的家。等下半路被别的小男生劫走了,怎么办?
“接下来的助理的工作量会增多,可能要加班,估计你连末班车都赶不上。就算赶上,你爸妈也不放心你走夜路回家,那老住宅区治安也不太好,一个女生大晚上还在路上溜达,不安全……而且我送你回家,来回都要花费两小时,我也很累。”
程颖盈觉得他说得挺有道理,除了应声“哦”,没有别的话。
用手拉拉自己的头发,闻一下,今晚要洗头发了。
想起网上有一张女孩子被喜欢的人亲吻着头发,论天天洗头重要性。
应该要天天洗头发!
雷杰斌觉得程颖盈最近变得,变得有点——
爱美。
在雷杰斌眼里,小时候的程颖盈真的很可爱,很有灵气,不比现在的童星差。后来因为小学时候,他带她去爬山,划伤了脚,有一道不好看的疤痕在小腿上,同班的小男生不懂事笑她小腿难看,之后她就没有穿小短裙和小短裤。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搞,穿衣越来越土气。
多少也有因为有个事事优秀的姐姐,她变得自暴自弃。那时候她又处于反叛期,他费了很多心思,才把这个女孩带回正路。
雷杰斌比程颖盈大两年,而且也比同龄人早赚钱,写文的第一年就赚了十万,后来陆续出版和影视以十倍,百倍增长收入。
雷杰斌给她钱买漂亮的衣服,不买;给钱做激光去疤,不做……
她早已经习惯土土的打扮,觉得外貌不咋滴。
如果不是程颖盈在迎杰影业工作,估计也不会改变形象。他整天给她灌输,她是老板助理,代表老板和公司形象,一定要穿得体。
所以她现在会穿小洋装,时尚白领装,小腿有疤痕不好看,就穿丝袜掩饰。
雷杰斌唯独没有让她穿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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