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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她故意招惹女主夏小隋的。
在苏醒那一秒,就有大量记忆冲入脑海,知道自己是穿进一本名为《军少撩宠入骨》的年代文中。
男主陆越棠年少有为,屡立军功,年纪轻轻就成为军区的团长,素有“黑面阎罗”的称号,十分之不近人情。
直到他遇到女主夏小隋。
两人相爱相杀,最终成就一段佳话。
胡藕花在书中都没出现过,是个无名无姓的路人甲。
太他么顺遂了。
有什么比路人甲还爽的吗?
远离祸害,平安百年。
她决定,待顺利离开奋进村,从此离男女主远远的,在这段特殊的岁月里,抓住时代浪潮,挣点钱,过上安稳的小日子。
但女主都出招了。
她也不是软脚虾,当场怂。
“啧啧啧,夏小隋,我找个当首长的对象,他身高一米八,手长脚长,长得帅气逼人,根正苗红,出门有车,吃饭有保姆做,你羡慕是不是?”胡藕花。
吹牛最高境界:连自己都骗。
“你放屁,高高在上的首长,会看上你这种蹩脚货色?吹牛谁不会。”夏小隋气炸了。
她说什么也要把胡藕花干趴下,放脚底狠狠踩。
不然,胡藕花就要骑她头了。
胡藕花也不生气,轻轻勾了勾脸庞的碎发到耳后,轻笑道:“谁吹牛了,不然你以为我怎么会有衣服穿,他送我的呀。”
不等夏小隋反驳,她又补刀:“哦,忘了跟你说,他让我喊他越棠,眼角有颗小黑痣,老俏皮了。”
“不可能!”
夏小隋眼神炸裂。
她心头俱震。
直到这会儿,她对胡藕花的话有八成信了。
这人,真有。
他叫陆越棠,是京都陆家长子,生得极为俊逸,军去大院长大的,参军后立下数次军功,是京圈军区有名的太子爷。
前世,她被前夫情人害死时,还是陆越棠路过,替她收了尸。
这不就是经典的桥段吗。
所以,她重生归来,做出了正确选择,避开渣男,与陆越棠成就一段美好姻缘……书都是这么写的……
尤其她路过队长家,听到队长说陆越棠来村里征兵,一颗心快要压抑不住跳出胸腔。
老天爷总算长眼了。
把这么好一个男人送她手里。
怎么能被胡藕花这小泼皮抢了先?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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