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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表示对我这个公主的礼遇,早在得知我要前往南元监军的欧阳子偕,就已经吩咐把金泉宫中最奢华的栖霞宫从新修饰了一遍,伺候在宫中的宫女内侍也都是精心挑选的,虽明知这些人是没有机会近身伺候我的,却还是丝毫没敢马虎。
和月尘步行在栖霞宫内的花园中,地上全部铺就着白色雕花汉白玉石,园中四处可见人工雕琢出的名景,镶嵌着各种奇珍异宝以真金为骨架的摇钱树,整块上好古玉雕刻出的鱼缸竟也真的放在那里养鱼用,就连清澈透明的溪泉水底竟然也搁置着数不尽的珍珠翡翠,看着上面细细的青苔想来已经放了有些年头了。如此奢靡,如此繁华,怕是我的长乐宫也要甘拜下风了。
“公主在笑什么?”听到我轻笑的声音,月尘笑意盈盈的转过头问道。
我伸手摸上那摇钱树,轻嘲道:“本宫是笑这历代南元王在外都是低调惯了,却不想住处竟是如此奢靡,也难怪,难怪乌孙王是日夜惦记着南元的财富,冒着被大祈出兵讨伐的风险千方百计的也要越过弱水,如此惊人的财富怕是天人也会凡心躁动不止的,何况是贪心不止的乌孙王呢?”
“公主所言极有道理,南元之所以如此富饶,和其国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南元重文轻武,南元王祖上便是靠着经商发达起来的,所以,在南元商人的地位也很高,反而是武将稀少,也不受尊崇。可笑的是,明知自己的财富会带来其他国家的觊觎,南元也不会拿出经费扩建自己的军队,将自己的防卫力量提高,因为在南元不会有人主动的要去从军。”月尘伸手到那玉雕的鱼缸中,那鱼儿竟也不怕月尘,反和月尘的手嬉戏起来。
“这是为什么?”
“在南元人眼中,乌孙不过是野蛮愚蠢的代表罢了,南元人宁愿任其抢去一些吃食用品,全当做是一种施舍。于是因为南元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几代人下来,南元便再也强不起来,南元大部分百姓都只是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或者商人,于是乎,就只能做了砧板上的鱼肉。”月尘的语气很轻,手心中的金鱼一时不备便被月尘捞出了水中举到了我面前。
我看着那拼命挣扎的小鱼有些心疼,小心翼翼的自月尘手中接过放回了碧玉鱼缸之中,看着重新回到水中的金鱼满是防备再也不肯接近人的手掌,我叹了口气道:“就连鱼儿都能知道提高防备意识,南元人为何就是看不透着一点呢?”
月尘自在的将双手负在背后,淡淡道:“这和乌孙有很大的关系,乌孙是弱水以北的游牧民族,随弱水而迁徙,过着很是原始的生活,和南元真是天差地别。弱水似乎便是横隔在南元和乌孙之间的防线,从未有人跨越过这根防线,日子也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了百年。直到有一个乌孙人在放牧时溺水到了弱水之中,被南元人救了上来,救他上来的这户人家很是款待这乌孙人,还派人送这个乌孙人回了乌孙。乌孙人在见识到了南元的富饶之后,回去之中便是百般炫耀,乌孙虽素来民风淳朴,却毕竟还是野蛮彪悍的种群。
接下来在对于乌孙十分难熬的季节时,便会有多人结伴横跨弱水,起初只是偷一些普通百姓的吃食衣物,这对于素来以富闻名的南元百姓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久而久之也就无人上报官府。慢慢的偷变成了抢,抢的东西也开始变的多样起来,可南元百姓真的是太善良了,他们依然觉得自己是在向乌孙施舍,就连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却还犹不自知。”
我听着月尘讲着这明显的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深深的觉得南元的百姓这么会愚昧到这样的地步呢?一次次的纵容那些强盗,事到如今,却连反击的能力都没有,可若真的是零散的强盗之类的,南元再弱,正规的军队也是该有的吧?要不当年还用发动征西之战?
许是看到我满是疑惑的表情,以及满是期待他继续说下去的眼神,月尘笑了笑继续道:“前朝中期,乌孙历史上最大的变革便是由部落成为了乌孙国,他们效仿着南元的制度,学习着南元的先进技艺,最重要的他们还惦记着南元的财富。”
“难怪这些年南元被打的是节节败退,差点连大都都被乌孙夺了去。这南元王也真是够可以的,财富都这样被人觊觎了,居然还能将王宫布置的这番奢华,这不是明摆着在露富吗?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显然历代的南元王都没参悟透这个道理。”又看了一遍这豪华的殿宇,我唏嘘不已。
月尘伸手折下一支不知名的花,高深莫测的道:“这也不一定,现在的南元王不就很不一样吗?说不定,他真的可以改写南元的命运,这也未可知呀!”
欧阳子偕吗?对于这个人的印象几乎都是在拌一些老好人,谁都不得罪的形象,未见其表现的多么惊采绝艳,也未听闻其有什么过时之处,总之一句话,这个人表现的很是中庸,似乎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永远不会让人注意到他一般。同样相处了一年,想比起严洛的儒雅,尹玉泽的邪恶,苏流水的单纯,想到欧阳子偕时竟然找不出一个词来形容他。
一个人若是没有优点,没有缺点,甚至身为王侯之子身上连一点亮点都没有的话,那就只能说明一点,这个人在刻意隐藏着自己。想起刚刚得知欧阳子偕回南元继了南元王的位置时,我不是也着实惊讶了一番的吗?
想到这,我又忍不住看向那一身白衣的绝世少年,终是没能忍住问道:“你素来鲜少出门,怎么我看你倒是对南元,对乌孙都了解的很?”
月尘转身对着我戏谑的一笑:“公主要知道,有时候即便足不出户,也可尽闻天下事。”
第一百三十七章隔河见胡骑
金泉宫虽华丽,但我也不会忘了我此行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到金泉宫中玩乐来的,于是三日后,队伍便继续西行,离开大都时我隔着轻纱细细再度细细的打量起欧阳子偕这个人来,月尘的话无疑更加提醒了我对这个人的防范意识,有时候,没有獠牙不代表就是没有危险。
欧阳子偕登位之时立了一名正妃,两名侧妃,正妃是南元太尉樊须之女樊恩莹,这打破了南元历来的正妃皆为文官之女的惯例,即便在南元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欧阳子偕还是我行我素的立了樊恩莹为正妃。我本以为欧阳子偕为了这女子愿意得罪南元所有文职官员,两人定是恩爱有加,可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我才发现两人除了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外,丝毫没有相爱甚笃的意思在里面。
既然欧阳子偕没有爱那个什么樊恩莹爱的要死,却还是要执意立她为正妃的话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公主,月尘认为,眼下公主更应该将精力放在外敌身上,毕竟,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何况是战争的胜败呢?”眼睛盯着棋盘上的棋局,月尘连看都没看我一下,淡淡的话语便有如当头给了我一棒般。
月尘说的对,我可不能犯攘外必先安内这个战略错误,毕竟对于欧阳子偕的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测,而乌孙,现下正与我大祈军队隔河对峙,怎么说那也是外族,威胁性太大,有话说的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南元最靠近弱水的城市便是临水郡,地属大都,自大都骑马需要五日路程,而我乘的这个笨重的玉辇恐怕要行接近十日才能到达。或许我这个人生来就不是心静的人,我永远都做不到像月尘那般闲适,琴棋书画便可将日子打发的津津有味。
闲来无事我便喜欢观察着南元的民风,在南元你鲜少见到佩剑或者刀出行之人,即便偶尔有一两个也会被周围的人避而远之,想来月尘说的南元重文轻武已经是很客气的了,南元明明就是喜文厌武,难怪会被人家乌孙当软柿子捏还尤不自觉。
到达临水郡时,天气已经是热的不行了,我又怕热,一热就透不过气来,咳个不停,随军太医元方最可怜了,大热的天还要在帐篷外的大太阳底下为我熬药,偶尔一次我瞥到他满脑门的汗时着实是内疚了一把。军队驻扎的地方距离临水郡不到二十里路程,没有急着前往军队,随着临水郡郡守前往了安排好的临时府邸。我本以为刚刚经过战事的蹂躏,临水郡该是一片萧条破败,可当我布下玉辇时着实震惊了一番。
虽四面还是有一些断垣残壁的,可整体来说,临水竟然显得很是繁华,四处可见商贩叫卖兜售着一些小物件,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在南元人的脸上你看不到因为战争带来的苦痛与悲伤,我不知该怎么形容南元百姓,是过于愚昧,还是过于豁达,以至于对自己的国家疆土没有丝毫的概念。
多日的舟车劳顿,再加上天气炎热造成的咳疾复发,月尘便开始正式着手打理起我的身体健康来,每日都要诊脉,偶尔还要扎针,对于我这个晕针的人来说,实则是一件难熬,可怕,痛苦的事情。而且还要顶着月尘的调笑,这日子过得委实是凄惨了一些。
我下榻临水郡的第二日,九哥便着人送来了信函,前段时日的一战后,乌孙虽退回到了弱水以北,却始终未曾撤兵,也未递降书或者是求和书,倒大有与与我大祈军队隔河对峙的意思。那场战事虽是以乌孙失败而终,幽州铁骑却也是死伤惨重,惨胜如败,就连六哥也被乌孙的一个将领砍伤,好在已无大碍。
拿着九哥的书函我开始觉得头疼起来,或许宇文烈说的对,九哥六哥虽也是将相之才,却未经打磨,无实战经验,七哥虽也跟着宇文烈不短的时间,在这方面却也着实没什么天赋,这么贸然的对上彪悍的乌孙,我夺兵权这个决定终究是做的有些急了。
握着书函,我提着裙摆小跑着去了后院,我现下所居的是临水郡郡守的府邸,郡守名叫张守义,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前世的王守义十三香。这郡守看着就是一个很精明的人,也很会处事,为着我能住的舒心,他一家早就在我到临水之前搬离出去了。后院有一个小花园,虽小侍弄的花儿倒是不少,此刻月尘正席地坐在长满青草的地上,四周开着各种南元特有的画儿,更加衬得月尘人比花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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