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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蠢贼,还是看不清楚形势。”数百米之外,治安官轻捻胡须,像一个足智多谋的智者,“我们是兵,他们是贼!只要能周旋上半个小时,我就能再拖来三十多警探过来!”
他们分析的都没有错,只不过忽略了一個相当细节的问题。
“你们谁还有多余的霰弹?”肖恩背靠着座椅半瘫在地,将手中的温彻斯特墩在地上,回头问克莱尔。
“没有了,一滴都没有了。”克莱尔满脸黑灰,滑稽的脸上有做司炉的潜力。他也无力再端手中的杠杆步枪,将枪随意地杵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虽说热武器的战斗在体力消耗上不如冷兵器的厮杀,但火药的喷射与震耳的响声所引起的肾上腺素分泌也是把人耗的厉害。
肖恩这个枪战菜鸟经过无脑射击直到子弹用尽这才反应过来。
守卫们日常上班不会带上一座弹药库,但劫匪们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他们本身带的子弹就要比守卫们多上许多。
现在战斗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分钟,守卫们的子弹消耗的都差不多了。
肖恩也明显感觉到,对面的进攻要比之前更加凶狠,因为自己这边的压制力变差了。
枪线稀稀拉拉回应着劫匪们的试探,在得到守卫们已经疲软的信号后,劫匪们就立马热情起来。他们动作变得大胆,出现在任何意想不到的地方,在一个露头或一发子弹后立刻缩回掩体,挑逗着守卫们不堪久战的神经。
他们在等,等最后那根压死骆驼的稻草。
这样下去不行的!
肖恩内心烦躁,他受够了劫匪们的挑逗,终于在一次又一次的露头后,肖恩将手中的温彻斯特扔了过去。没了弹药的霰弹枪不过是一个手感不错的棒槌罢了。
为了防止巨量火药炸膛温彻斯特1887的枪管十分厚重,还用了上好的实木做护木,这一发威力十足的投掷造成了十分可观的结果。
先是“呜”破空声,倒霉蛋劫匪还没看到是什么东西,就感觉一团黑影在飞速地接近。这黑影越来越大,越来越近,他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就感觉脑袋一疼,就再也不知道什么了。
年轻人睡眠真好,倒头就睡。
“肖恩,你的投掷真是没得说了,如果早生一百年,你这能在欧洲混个掷弹兵头领当当。”罗宾适时吹捧,这一击观赏价值极大,相当提振士气。
掷弹兵起源于十七世纪中叶,当时其职责类似于敢死队,是名副其实的“丢掷手榴弹的士兵”。
而随着火枪技术的演进,这种通过丢掷手榴弹从而突破敌人防线的做法被慢慢废止,但掷弹兵的称号被保留下来,并作为战列步兵的精英编制继续存在,他们是步枪兵中被擢升的精英,战场经验丰富、战斗能力高超,常常在作战中发挥稳固战线、打破局势的作用,会承担艰巨的攻坚任务。
“火药!更多的火药!给我三分钟,我想到办法了!”肖恩的灵感一下子迸发出来。
前世他爱看一些奇奇怪怪的战场异闻,还真有一种东西能在这里派上用场。
“我需要两个锡制的罐头瓶,钉子或者破碎的铁片、破布条、子弹的火帽、引信。最后就是炸药!”肖恩向克莱尔要求征集的物品。
火帽引信和炸药都是现成的,钉子和铁片可以从车厢的装饰上就地取材,车厢里的衣服肯定要比人还多,但锡制的罐头瓶子就没那么简单,因为第一车厢的人不吃罐头。
最后还是在收复的行李车厢找到了两桶豆子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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