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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还没交作业的小组,沈瑜看着已经码好的作业,问道:“怎么了,出什么问题了吗。”
小组长是个扎马尾的女孩,叫叶珊珊,她有些为难地指了一下前面的空位道:“季知节还没到,但是还没打铃,要不再等一下。”
听到这个名字,沈瑜一愣,想起来早上只顾着看书,没有注意到以往早到的女孩今天居然现在都还没来。
沈瑜看了一眼手表,还有两分钟。
“行。”
回到座位的沈瑜心不在焉地盯着门口,丝毫没管张牙舞爪的周博承。
“叮铃铃。”
两分钟过得比想象中还要快,但门口除了李老板之外,并没有女孩的身影。
教室内读书的声音越来越大,语文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今天的早读要求就去了隔壁班布置任务,讲台上的李老板环视整个班级,走到整个班唯一空着的位置,俯身和旁边的人说着什么。
沈瑜心不在焉地读着课文,不自觉看向李老板,周博承也时不时看向那个方向,低声道:“那个位置谁来着,这么勇的吗,敢迟到。”
“季知节。”
“嗯?”周博承疑惑看向沈瑜。
以为周博承没听清,沈瑜难得耐心道:“季知节,‘好雨知时节’的知节。”
“哦~好雨知时节啊~”简简单单一句话被念得抑扬顿挫,周博承眯着眼睛笑得贼眉鼠眼。
沈瑜一肘子怼了过去,没好气道:“有病,当时自我介绍的时候没听啊。”
“谁会把自我介绍听得那么仔细啊,人家名字的由来都记得,啧啧啧。”周博承咂舌。
就在周博承还打算说什么的时候,沈瑜一个眼刀飞了过去。两人是从同一所初中升上来的,初中同班了三年,到高中也依然同班,虽然沈瑜称之为孽缘,但是不可否认,两人的关系确实相当好,往往一个眼神就能大概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周博承深知逗人有度,相当自觉地转移了话题。
“不过这位确实,挺让人印象深刻的,那个番茄炒蛋。”
应该没有人会不在意她吧。看着语文书内页上画着的小火苗,沈瑜想。
倒不是因为这个人有多漂亮,也不是像小说里面那样,什么第一名光环。说实话,小说里那种风云人物在真实的校园生活里面几乎看不见,学不会的数学知识点,背不完的古诗文已经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日常,实在很少有闲心想这些东西。
但是季知节这个人,太扎眼了。
在所有人以黑白灰标榜自己成熟的年纪,她在开学第一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短袖,搭配了一条黄色的阔腿牛仔裤,踩着一双红色的高帮帆布鞋,两个丸子头上面还有各种颜色的星星发卡,看着相当热闹。
在满室寂静的自我介绍的环节,季知节也是第一个举手的。
站在讲台上的女孩笑得相当灿烂,挑了支粉色的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大家好,我叫季知节,‘好雨知时节’的知节,喜欢热闹,喜欢聊天,喜欢交朋友,还喜欢五颜六色的东西。”
清脆的声音、大方的姿态让人感到放松,略微有些上扬的尾音不自觉的让听众感到愉悦,教室里有些紧张的氛围也慢慢变了。
就在季知节要结束自我介绍回到自己位置上时,不知道哪里有个声音道:“你衣服好好看!”
季知节臭屁一笑:“谢谢,你很有眼光,今天的灵感是番茄炒蛋。”说着低头展示绿色的星星发卡,“别忘了撒点葱花。”
女孩的样子太鲜活,整个班级瞬间笑开了花,连带着李老板都笑出了声。
接下来蹦上去的几个调皮的男生也费尽心思得学人展示穿搭,什么烧焦了的红烧肉,豆沙馅的青团…
五花八门的食物出现在课堂,自我介绍开成了美食品鉴会,但是同学们熟络的速度也确实变快了许多。
以及在后来的军训中,沈瑜都有意无意关注过这个女孩。她活泼开朗,能迅速和周围人熟稔起来;她细心体贴,能察觉到同伴的不舒服;她也不是没有缺点,有一些冲动,爱憎分明,比如很容易就能看出她很讨厌那位有些刻薄的教官。但并不让人讨厌,一边苦着脸一边老实完成教官要求的季知节还有点可爱。用周博承的话来说,三次元的人居然真的能活得像二次元人物。而等沈瑜反应过来时,文件夹里面已经多了一段名为flame的旋律,虽然还不知道最后会变成怎么样的曲子,但是肯定会是相当热烈张扬。
沈瑜也曾问过自己,是不是喜欢上这个人了,但是仔细想想,好像也谈不上,毕竟到现在,话都没说上过几句。何况对于沈瑜来说,喜欢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除去家人外,真正能谈上喜欢的好像也只有音乐,他试着把季知节和音乐放在一起,越发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因为好奇才对季知节这么感兴趣,他将其自己的这种心态解释为人类的趋光性。
所以在透过窗户看见好像没那么明亮了的季知节时,他在一堆试卷中抽出了自己的卷子,在周博承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向李老板“自首”,最终如愿站到了教室后方,虽然沈瑜觉得自闭中的季知节也有一点点可爱,但是还是没忍住开了口。
“还发呆呢,李老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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