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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3页)

小孩瞪大眼睛看这普普通通的勺儿半天,挠了挠头,转身走了。

后来陆续上来几个年轻人,有的很聪明,加了一些动作,用衣服小心擦的,用嘴唇轻轻碰的,老头才看一眼就打断了:“不要动作,只要看着。我想要一种……”他出神了一下,不太确定地形容,“油滑的眼神。”

八十五号深情款款地看着勺,老头漠然摇头。

八十六号眯了眯眼睛。老头俯身对话筒说:“注意是油滑,不是油腻。”

……

九十六号的眼珠子转动着,从勺柄滑到了缘口。老头有点累了,心里也失望,靠在椅背上,嘴上越发不留情面:“这勺儿是你偷来的?”

话筒声很大,让他说一句,整个广场四周都听得到,丢脸。群众哗然了,他们觉得这老头是专门刁难人的,故意看他们出洋相。

议论声渐大,又没人上场。台上坐的人都很失望,主持人整整资料纸,问:“总共九十六个人,还有人填报名表吗?”

眼看这些人收摊儿准备走了,人群里有人喊了一声“等等”。

他没从报名的入口进来,从另一个方向,翻过了胶带纸封带,走到主席台前。

一个很高很瘦的男孩,白色t恤衫挂在身上荡来荡去,他的皮肤很白,五官立体,睫毛又长又密,有点儿混血美感,只是太瘦,瘦得让人感觉他的骨头能戳死人。

他走过来,垂眼接过不锈钢勺,瞟了老头一眼,没等他说话就开始演,一起势老头眼睛就亮了。因为他是唯一一个用吃饭的姿势随意捏着勺子把儿的试镜者。

是啊,人只记得勺是富家小姐送的,把它当礼物双手捧着,可勺子不就用来吃饭的么。

他捏着勺一动不动,因为老头不让做动作,不过就像是吃饭的时候停驻的一拍,因为他垂眸看到了勺,想起来迷恋他的富家小姐。

他一穷二白,又痞又骄傲,女孩送他的礼物,他真就毫不珍惜地拿来吃饭。

老头屏息看他的眼神,所有人都看他的眼神。男孩的表情很淡,皮笑肉不笑。

他的眼神是直白的,看着那把勺,仿佛看着少女剥光衣服后的身体,因为富家小姐迷恋他,拜倒在他脚下。不加掩饰的肉欲,一点年少轻狂的沾沾自喜,还有那点混迹于社会、对于人情世故的信手拈来和不屑一顾,构成了这个有点魅力却到底青涩的社会青年的油滑眼神。

老头喊“停”,他的眼神晃了一晃,好像蹬自行车刹不住一样,半天才回了神,眼神里什么都没了,只剩下干干净净的寒冬样的冷。

老头问:“你是几号?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填报名表。”他说,“我叫顾怀喻。”

老头像捡到了宝,又后怕刚才差点错失了这么一个人物,佯怒:“你怎么现在才上来?”

男孩顿了一下,平淡地说:“我在看别人怎么演。”

背对他的人们议论纷纷,大家没看清他怎么打动导演,只听见他的话,笑他滑头:等在最后才上去,白听了九十多句指导,猪也会演了。

但是有一个人看清了。这个人群里面的女孩,永远忘不了男孩拿着勺子的眼神。她是个孤儿,考到大城市里学传媒,暑假才回到家,浑浑噩噩地活到现在,终于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

她要找这个顾怀喻,带他演戏,把他捧成影帝。

这成为了一个毫无梦想的人的梦想。

顾怀喻让老头带走了,去演《秋蝉》的男主角,事情传开了,小城里的人说正常。

“顾怀喻么,戏疯子的儿子,天生的。”

人们说他的母亲是剧团的歌舞剧演员,少数民族,长得很漂亮,能下一百八十度的腰,踢一百八十度的腿,能从早上又唱又跳到晚上。

可是后来剧团解散了,人都看电影看电视,没人去剧院,能欣赏歌剧都去大城市了。那女人还在空舞台上面唱歌跳舞,看门的拉她走,她就喊,就哭,不久就死了。

人们才知道她疯了,从此以后童话书里的《红舞鞋》,用的都是这女人做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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