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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到了尾声,彼岸花的老板娘算好了时间前来敬酒。这家夜总会的老板娘据说是个上可通天、下可彻地的风云人物,四十来岁的年纪,雍容华贵、气度不凡。
赵总和她交情匪浅,两人套了一顿交情后,那个老板娘忙讨好说:“先都别急着走,我已经叫人去我家拿酒了,二十年的茅台,在座各位都帮我品品酒。”
大家一听是二十年的茅台,顿时又有了点兴致。老板娘说完这番话,眼波微微一转:“不过可不能白喝了我的酒,你们也得给我这个女主人留点念想。”
赵总饶有兴味地“哦”了一声:“你要什么?要人,我们这里一桌子的好汉随你挑。”
老板娘娇嗔地看了他一眼说:“是要肖总的字。听说肖总的字是一绝,谁求得到是谁的福气,今天难得碰到肖总大驾光临,一定要求一幅,沾点福气,旺旺财气。”
老板娘一席话捧得肖总心情大好。生意场上的人,做到一定程度就最忌讳别人说他们铜臭,偏喜欢附庸风雅,讨好他们,夸有财不如夸有才。
肖总一边笑一边连连摆手。
老板娘这边早有准备,一行人已经端着文房四宝前来伺候了。
肖总见来真格,收起了笑,正色说:“妹妹啊,要在平时,这字我一定写,但是今天这里有高人,我哪里敢在他面前献丑?”说着,他把手往舒旻身边一指,“林公子的书法,那才是一绝。他在这里,你来求我写字,这可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了。”
老板娘看了看他的神色,知道对方是决意要推托,话锋一转:“这位林公子看着面熟啊!”
这时,那个姓林的不徐不疾地起身,伸手:“幸会,林越诤。”
冷静低沉的声音犹如琴音乍动,舒旻一怔:林越诤?
这名字耳熟得很,像是在哪里听过,但又记不确切,倒像是隔了一世的重逢。她讶然朝他脸上看去,却看不出任何端倪,依旧是一派陌生,而他亦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一双狭长透亮的眼睛轻轻地扫向她。那双眼睛里惯有的高高在上,骄傲疏离提醒了舒旻,这双眼睛,她一定见过,一定见过!
这时,赵总插了一句话说:“好记性啊!林公子可是土生土长的涿城人,这次回来,他还一心想玩低调,没想到还是躲不过徐老板的火眼金睛。”
老板娘仔细对着林越诤一阵打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连忙自斟了一杯酒:“我想起来了,原来是那位小公子。我怠慢了怠慢了,该罚该罚!”
林越诤微微一笑,端起酒杯,微微一挡,低了酒杯,和她微微一碰,这才一口喝净杯中的酒。
老板娘看着他,面泛桃花、眉眼含情地说:“当年我们都蒙受过你父亲的恩惠,早知道你回来,我应该亲自备酒接风!今天能有赵总、肖总赏光前来,又能求到你的墨宝,真是双喜临门。”说完,她赶忙让人笔墨伺候。
林越诤也不推诿,略一沉吟就挥毫落笔。
舒旻静静看着他,想从他的眼睛里再看出一点记忆的苗头,可是此刻她就像是一个失忆的人,明明知道眼前这个人可能有过交集,却怎么也拼凑不出完整的影像。
这么说来,他应该也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吧?舒旻这样一想,也就释怀了,不再看他的人,只静静看他写字。
他的字很有魏晋之风,字迹简淡玄远、潇散疏朗,看着是那样矜持沉稳的一个人,写出来的字却又是这样的淡然不羁。
舒旻学的是音乐,可是从小也跟着父亲学过书法、国画,她对书法丹青之道虽不算精通,但是基本的审美赏鉴还是会的。这个林越诤,他的书法确实是一流水准。
等到林越诤一气呵成地写完,座上各位掌声雷动,纷纷交口称赞,那老板娘再看林越诤的眼神,更是如痴如醉。
这时候,肖总忽然发话:“林公子,你身边的小妹妹看你写字都看呆住了,不如我也帮她做个人情,送她一幅字吧。”
那边,岑月怡心里大喜,看来这个肖总是真的对舒旻有了意思,不但观察入微,而且还不吝讨好,连忙开口附和:“是啊是啊,我们家旻旻平时也喜欢写写画画的,能得到林公子的墨宝,拿回去临摹下,没准也能有进益!”
舒旻没有说话,既不推拒,也不讨好,淡淡地看着林越诤。
林越诤也没有表态。
伺候笔墨的小姐很有眼力见,连忙将一轴新纸铺在案上。
林越诤换过一支笔在桌案前站定,再看了一眼舒旻,那目光像在看她又像透过她看向很辽远的地方,好一会儿,他唰唰落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迷”字。
这下连带舒旻本人都有些吃惊,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写这样一个字。倒是那个肖总反应很快,笑着说:“眼前娇花迷人啊。”
满桌人仿佛找到了答案,“哦”了一声,赞叹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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