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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郭宋彻底当了甩手掌柜,酒铺交给甘雷夫妇操持,他懒得再过问经营情况。
这天晚上,郭宋身穿黑色武士服,后背横刀出现在内苑围墙外,他之所以又来内苑,是今天下午李安找到他,内苑中有一只鹿王,它的茸长达四尺,有人愿意出三千贯钱买这只鹿茸。
其实郭宋之前猎鹿茸得到的五百两银子几乎还没有动,他并不缺钱,但‘鹿王茸’三个字却十分吸引他。
他骨子里那种与生俱来的酷爱冒险与猎奇的基因,促使他一口答应了李安的提议。
内苑的巡逻十分密集,平均每隔两三分钟就会有五名骑兵疾奔而过,当一小队巡逻骑兵刚刚奔过,郭宋便轻轻跳过高墙,沿着草地一路疾奔,瞬间便钻进了一片树林。
郭宋没有带弓箭,他虽然杀人如麻,但并不代表他嗜杀,杀虎是要谋皮,猎鹿则为了割茸,以他的武功,割下一株鹿茸轻而易举,就没必要再杀死一只鹿。
一群群鹿在辽阔的草地上缓缓而行,鹿睡觉很短暂,稍稍打个盹就足够了,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悠闲步行。
今晚月色不错,银色的月光如水银般倾泻在大地,远处是巍峨的大明宫建筑群,依稀可以看见大唐最宏伟壮观的含元殿的轮廓,自从前天郭宋搬到宣阳坊后,猛子就常常落在含元殿的最高脊顶上,傲视大唐江山。
郭宋上次就摸清了内苑鹿群的分布,内苑的鹿一共有三群,分别分布在江心畔、鹦鹉洲和海棠洲,这是内苑被两条小河分割成三块地盘,各自有树林、河流和草地,其中鹦鹉洲的面积最大,鹿的数量也最多,有两千多头。
凭着直觉,郭宋来到了鹦鹉洲,既然叫做鹿王,那它应该统治最大的鹿群。
郭宋很快便找到了鹿群,它们伏在小河边,黑压压的一大群,或许是匍匐的原因,鹿茸高低不同,无法比较大小,他拾取一块石头,闪电般打出去,正在打在一头鹿的头上,鹿受了惊吓,立刻站起身奔跑,这下所有的鹿群都惊动了,数千头鹿纷纷起身,敏感地四处张望。
郭宋一眼便盯住了目标,在鹿群中有一只体型特别大的马鹿,头上长着一支巨大的鹿茸,差不多就是四尺。
郭宋一纵身跳上一头强壮的大鹿背上,一手抓住鹿茸,缓缓抽出了横刀,这只大鹿受惊,开始奔跑起来,企图甩掉后背上的不速之客。
郭宋蹲在鹿背上,拧着他的鹿茸,控制着这只鹿的奔跑方向,鹿王还在四下张望,它没有意识到危险竟来自于自己同伴的身上。
就在大鹿从它身边奔过的一瞬间,一道寒光闪过,强大的力量将鹿王头上的鹿茸劈飞一丈远,落刀处也极为精准,正好在鹿茸根部,鹿王大吃一惊,顾不上头上疼痛,立刻撒开四蹄狂奔,整个鹿群都开始奔跑起来,格外壮观。
郭宋却将巨大的鹿茸装进一只背袋中,疾速向数里外的围墙奔去。
当一队骑兵奔过后,郭宋一跃跳上围墙,随即轻轻的落在地上。
可就在他落地的一瞬间,他忽然感到什么,单手撑地一个空翻,跳出近一丈远,横刀已拔在手中,他刚才落地之处,只多了一截树枝。
“是谁?”他盯着一株大树喝问道。
只见从一株大树后,转出一名瘦小的白衣女人,头戴斗笠纱幔,手执一把青锋剑,她步履轻快,不紧不慢地靠近了郭宋。
“不错,相当敏锐,轻功高绝,就是行为不周,居然偷猎鹿王茸,年轻人,你会被人笑话的。”
女人的声音很轻柔,很悦耳,也很平和,但明显不年轻了,就像一个长辈在批评晚辈。
郭宋把鹿王茸缓缓放在地上,女子虽然距离他还有七尺远,但他却感到一股强大的剑气,但这股剑气却是那么熟悉,很像师父在和他较剑的感觉。
不管这个女人是谁,郭宋却知道他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的对手。
“年轻人,出招吧!只有击败我,你才能离去。”
“那晚辈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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