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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第3页)

他很怕我跑掉一样,用不安的神情,不断高声的重复着,“我想找馥先生,姐姐,求你了,帮我求求馥先生,我愿意做任何事,……”

可那声音即便很努力,却也还是奶奶弱弱的,我的意识开始清晰起来。

那无神的眼泪汪汪的眼睛正望着我,无比期待我的回答。

“姐姐,我想回家,可是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想让馥先生帮我找妈妈……”

雾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路灯将我们照得更亮了些。我听了他间断而不确定的叙述,原来他是个可怜的孩子,只是想见馥汀兰才寻到这里,可是最糟糕的是馥汀兰明知有这回事,却将他狠心的扔在了这里。

“这……太不像话了!”我的老天,我差点就忘记了馥汀兰本就是个凉薄的人,在对我态度改变的同时,我却还能期待她对于别人的改变,这怎么可能呢!

“你怎么不进去找她?”

男孩摇摇头,“我怕……这里有一面墙壁的……”

我用手指碰了一下他身后的位置,这才发现,我家门外有一个透明的水帐,不过一个可怜的男孩子而已,她竟大费周章的布了一个阵局,我真不知馥汀兰还有这等本事,难怪这孩子只能蹲在门口的地上。

他哭得更加厉害,任泪水奔流,却无法打湿衣襟,正常的人类再无法看见他的模样,他竟对自己的状况一无所知,忽地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我的心更加柔软了下了。

“别哭了,我帮你找妈妈好吗?”

此言一出,小男孩十分放心的点着头,我随着他注视的地方看去,他面前的地上有一支圆形的金属器具,几乎快要消失在泥水中,他想要捡起来,却怎么也做不到。

“这是妈妈的……馥先生刚刚不想要我找她,就给扔出来了,可是我突然捡不起来了,姐姐,我是怎么了?”

很显然一切玄奥的事情都会在这物件上,对于这段时间发现和紧跟着发生的事情,我完全束手无策,全身有点发起冷来。我强迫自己神色略定后,蹲下身体捡起那东西。

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银手镯,污浊的带着陈年银锈,捡起来的一瞬间,我害怕的睁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的思维意识被什么吸走一般,没有人能了解我这一次内心的斗争和强自的压抑,我不想变成馥汀兰那样的怪物,即使曾故作轻松的夸赞这样的超能力好酷。

我不知道陈思源是什么时候走过来的,他远远看见我正对着门柱说话,这样的情况他再熟悉不过,眼神中闪过深邃,有些压抑的打断我,“奶糖,你怎么不进屋!”

陈思源像是看破了什么,伸手接过了那手镯,用胳膊亲切的搂住我的肩膀,将我的脸按在了身侧,亲自为我打开了大门。

第三十六章没错,我就是鬼怪

我与母亲一段时间里,交往方式发生了改变,这些诸位都是可以想象到的,有幸我是她的女儿,垂怜于她所剩唯一的爱,但不幸的是她过于理智,将一切看得过于透彻,甚至可以牺牲掉一切旁枝末节,很多事情都能体现她的卓越才智,但是这件事发生后,我发现依旧改变不了任何思维意识,我们当时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和史无前例的争吵,这一架,吵得十分惨烈。

我在整理她的旧物时,不仅仔细阅读过她的日记,同时也对于屋内的物件均作以记载,哪怕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不遗漏。这些事情,便花了我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不仅让我缓解失去她的伤痛,也消磨了平日的时光,我在这个狭小而保守的空间里,慢慢自我解释了过去我所有被误导的以及疑问的。期间,我发现了一件物品,便是上文提到的这件银手镯,它被母亲仔细收藏在一个酸枝木的小盒子里,并用记号笔在上面标注了编码。一个人哪怕走完一生,也总是有破译不出的事件,或是想不通的什么,母亲会为这样的事情标注特殊的记号,这便是其中一件。我也比过去更清楚地意识到这件陈旧故事的特殊性和未公开性,我努力还原着当时发生的时间,希望以下的叙述能够尽量的完整,因为它的发生本身就是耐人寻味的。为了不在称谓上产生混淆,下文我依旧以馥汀兰作为描述。

有关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我反复在前文中提及,不仅仅是因为想要烘托整个故事的猎奇性,以及他曾经令我毛骨悚然,更重要的是黑天是黑富贵的独子。

就如大家所知,黑家只是普通的农户,平日并无仇人,也没有什么恶习,他们只是被张献忠家书牵扯进来的无辜村民。在馥汀兰得知他们手中有一封家书后,在过去寻的路上,黑家便已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财富,有人花高价提前买走了那家书,由于黑家人有贪婪的本性,提前收过陈思源的定金,期间便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本来事情已经告于段落,却不想黑天天性善良,且记忆力超群,当着馥汀兰的面默出了家书的全部内容,并且偷偷拍下了神秘买家的交易过程,节外生枝的令有的人心生恐惧,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那时还值春季,乡间倒春寒,黑富贵去了远房亲戚家,黑母莲秀独自为黑天的起居室生好了火,因为烟囱有些年久失修,屋内时不时透出浓烟,于是她将窗子敞开了一寸,黑天就在屋里画画。夜里九点左右,莲秀准备进房里照顾儿子上床睡觉,却发现房门被从内锁了起来,经过几番呼喊,仍没有动静,于是莲秀撞开了门,只见黑天口吐白沫躺在桌边,翻着白眼,整个眼球已经变成了乌白色,模样甚是可怕。另外,他手边放了一张奇怪的图画纸,上面的图案是黑天的手绘,是一个模糊的人影,戴着墨镜,瘦高的个子,莲秀看见后,惊呼一声,“我的孩子……还我的孩子……”,立刻晕倒在地,在倒下时打翻了火盆,整个黑家葬身火海,黑富贵自此竟也离奇的失踪了,更令人诧异,半月后,有人发现了他不慎跌入山谷的尸首。

这一切馥汀兰一直怀疑是陈思源做的,并在日记中着重记载了一些她的推测,却直到今日也无法得到证实。我想馥汀兰郑重其事的将这手镯封存,在心底当时也存在着对这黑家人的歉意,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她去寻张献忠的旧物,也不会引得如此下场。

人类天生对于可怜及弱小有着过分主观的保护,而馥汀兰的那种冷静、自持的,一向不喜欢以任何形式解释的性格,会令我这样肤浅认识的人无端过分揣测,尽管自己也清楚,争吵永远都是荒谬的解决办法,那表象并不是全部,却也无法控制的令自己所谓的同情心蠢蠢欲动。

馥汀兰此时正靠在摇椅上,悠闲的翻着一本书,手腕上垂着一块玉牌,一支精致的标记笔捏在指尖,书页里整齐的插着几枚十分古老的树叶书签。这是她的习惯,很喜欢看书,且会随时做一些批注,哪怕是看过数次的书,也还是会有新的批注出现在纸张上,聚精会神,一坐便是几个时辰。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她已经进入了沉思。我一阵吓人的脚步声径直到了她面前,自然引得她的注意,她却并没有马上抬过脸面对我两眼的激愤,毫无反应的依然对着那本已看了大半的书。

我熟悉她的做法,哪怕她脸上多少带着一点同情,我也不会如此震怒。

陈思源紧跟在我身后,并很快站在了一侧。

我满言质问强行打断她的思路,“黑天在外面!”

“呵……”她低沉的笑了一下,极致优雅的将书页合好,单手搭在了摇椅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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