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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道途真理(第1页)

第1o7章道途·【真理】

“我瞧瞧这么多吃的?”

当阿尔南推开门,走进“客厅”时,轻轻笑了起来。

原本长期堆满杂物的长桌拼在一起,上面裹了层锡纸,堆满各式食物,虽然绝大部分都是食或预制品,但仍加热后的腾腾香气,仍令人不由食指大动。

“哈罗德把一些东西重新加工了一下,喏,比如那一锅罐头炖菜。”不远处,闪星伸了个懒腰:“您知道的,这家伙就喜欢做这些。他可是专门调得口味,保证您也能吃。”

“那待会我就不客气了。”

没有说“其实不用顾忌我身体”这种话,阿尔南咳嗽了几声,微笑道:“临行前的宴会,怎么可以错过。”

另一边的武器架旁,雀目仍在仔细检查着自己的武器,那柄名为【greatar(巨大战争)】的重型高斯狙击枪。

某种意义上,论及单次杀伤力,雀目是整个帕洛瑟启明者中最高的。

“巨大战争”有两种使用模式,一种是携带型,一种是阵地型。前者就是雀目平时使用的模式,便于行动,可以快收起,转移阻击地点。

而第二种模式,则需要提前将“巨大战争”完全展开,以支架嵌入地面,同时加装“供能增强电池”、“二次加电磁线圈组”等增强模块,化作一柄全长过两米、不折不扣的可怖战争兵器。

一击足以击坠一座重型武装穿梭机。

至于个体,除非特化过防御能力,否则正面命中,三级单位绝对无法抵挡——丹尼斯和他的那具“光锥”在这种攻击前,一身装甲不会比纸糊强出多少。

缺点则是只有一击。

完全展开后,“巨大战争”想再次开火或者收起转移,都需要不短的时间——而这个时间,足够敌人追溯锁定位置,起反击了。

不过,作为道途【真理】的第一环灵能者,雀目的灵能技艺能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点。

道途并非凭空诞生的。

——据说,最初的【越】源于人对猛兽的畏惧,以及.渴望。

面对猛兽的凶狠利齿、矫健肌肉、厚实鳞甲,大部分的人畏惧,乃至将其视做所谓的“图腾”,献上血食与祭祀,以此妄图取得前者的庇护。

但也有人选择了另一条路。

猛兽的利爪锋利,我等便打磨自己的牙齿,要比前者更加锋利,猛兽的肌肉强壮,我等便日复一日锤炼自身,要比前者更加强壮,猛兽的皮毛与鳞甲坚韧厚实,我等便同样磨炼自身皮肤,要比前者更加坚不可摧!

苍鹰翱翔于天穹,那我等便也长出羽翅,巨鲸吞吐四方、横绝宇内,那我等便同样化身巨人,既然地龙能一分为二不死,断肢重生,我等便没理由做不到!

模仿,吞噬,演化

——直至最终,完全【越】对方!

最初是普通野兽,然后是灵能幻兽,再之后,则是越与越之间、越与其它道途灵能者之间的厮杀,越一切万物,永无止境的攀升,矗立于此世之最顶点。

【真理】同样如此。

这个世界是存在“先天灵能”的,就像有人天生能聆听他人内心,一些野兽天生可驾驭远同族的非凡之力,呼风唤雨,巨力自愈。

前者称为“敏感者”,后者称为“幻兽”。

当然,以现在的定义,不入道途的话,这些全部归于“类灵能能力”。

倘若一个人先天就能驾驭气流,实现飞行,那么对他来说,这就是无可争议、非常自然的事情。

——你们告诉我,人是不会飞的?难道是自己错了?

不让咱贴贴那就全砍啦  从出生开始当天帝  尘埃落定:学霸要反击  年代文:从四合院秦家庄开局  斗罗:神级作弊器,出山即是无敌  从*界开始掌控洪荒  侯门锦绣之穿越庶女谋  依恋一生  懒懒小萌妃:误惹妖孽坏王爷  (综漫)水色  从超神学院开始拯救诸天  我重生到了原始部落  灵印遗孤之路  老公逼我生儿子,我踹他秒再婚!  黑白探戈  冷战三年,她提离婚他却红了眼  遮天:这位准帝境巅峰大限将至  女神?我只想让她们爆奖励!  海贼:从洛克斯时代成就世界之王  池塘春草人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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