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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昧的平铺直述可不会是什么好办法。
侯平给自己挠了下痒痒,习惯性的从身上的毛绒绒里面抓住了一只小虫子,把虫子按倒在了一旁的巨石上,手指轻轻滑动了一下,虫子立马就一命呜呼了。他看着自己毛绒绒的手掌,忽然就想通了。
他现在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猴子。
根本没必要按照人类的思维逻辑来行事。
毕竟当猴子的这么多年以来,他也就是最开始的那几年还像个人。
至于后来么!
猴子就只是猴子罢了。
“鹤闻已经把那东西交给你了,而你也看过上面的记载了,所以说,你也知道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状况了吧!”侯平看向霜落,毛绒绒的猴子脸看不出喜怒哀乐,只一双没有被毛绒绒覆盖的双眼将他的心情表露无遗。
霜落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好几圈,点了点头:“该知道的东西,我都知道的,然后呢?”
侯平苦笑着,低下头,视线落在自己的手脚上,“我已经明白我是做错了,这么多年来,应该承受的惩罚也已经足够的多了,到现在,我都已经分不清我是侯平还是侯安。”
侯安就是那只猴王,侯平现在的这个身体的原主人。
取名的风格与侯平如出一辙。
话说到这里,侯平又抬起了头:“当年鹤闻再找上我时,让我替他酿一壶猴儿酒,我答应了他,而他也答应我,等到将来的某一日,有人来找我取那壶酒之时,就送我去往生。”
往生对于侯平来说,早就成了一个可望不可即的词语。
在更久远的时候,他被鹤闻用秘法与侯安调换了身份之后,他的命数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天道眼中的侯平在盛元十五年就死在了翔安道的山匪作乱之中。
活下来的只有一只叫做侯安的猴子。
自那以后,侯平便再也不会死。
初时他并不曾知晓自己的特殊之处,等到后来发现寻死已经变成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情之后,他差不多就已经崩溃了。
之所以说是差不多,那是因为在他濒临崩溃之际,鹤闻出现了。
鹤闻告诉侯平,只要他愿意用心头血为引,替他酿上一壶绝品的猴儿酒,那么在酒成之后,会有人来给他一个了结。
“长生不好么?”霜落不解,古往今来的人都喜欢求求长生,便是现代社会里,也仍然有人为求长生,而不择手段,怎的侯平却这么不懂得珍惜,有那样好的机会可以长生不老,虽然是顶着猴子的壳子长生不老,可那也是长生不老呀!
侯平怅然道:“长生对他人来说,是好还是坏,我也不知道,但对我来说却是最大的坏处。”
想要求得长生的那些人,哪个不是心存执念不得解。
可侯平不是那样的。
他本身是个最普通的人,平日里遵守的也都是人间最常见的规矩,那些个规矩不见得都是好的,但它们全都是他从小听到大的,故而不会想着去违背,一旦有遵守的机会,就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完成。
就好像那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要侯平自己说,他其实并不懂得那句话后面的深刻含义。
他只是听了外面的人都在说,得有男娃娃传宗接代。
年轻的时候,他尚且不会考虑子孙后代的问题,年老了,一只脚都已经跨进棺材里,他就得考虑到子嗣的问题,即使他没有可以传承下去的东西,可是依照着世俗的观念,他仍然是想要为自己寻一个有血缘关系维系的子嗣。
亲生的必然是无可能了,可养子还是有可能。
然后他就大概是被猪油蒙了心,为了一个没有见过,甚至好没有影儿的养子,就要将从小与他相依为命的侯安给卖掉,倘若只是卖给富贵人家做小宠,他这会儿想起来,也只会觉得羞愧,然而他实际上是把侯安卖到了酒楼之中,虽然他那个时候已经知道侯安生出了灵性。
侯平是个普通人,他在应该按部就班的生活之时,脱离自己原本应该行走的轨道,却又在不应该按部就班之时,重新拐回了原来的道路。
应该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应该做的事情却一直在做。
最后落到现在的这个地步,也是怨不到旁人。
全都是他的咎由自取。
往生在宿臻看来,意思基本就等同于送人去死。
但是不管杀人还是杀一只猴子,对宿臻来说,都是非常难以令人接受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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