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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一只上了年岁的老伙计了,陪着我长大,就是我的亲人和最好的朋友。现在我要离开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希望我放假回来的时候,它还能像以前一样,冲过来,扑到我的身上,用它无比巨多的口水迎接我。
……
5月2日,阴。
明天就要离开家了,我很担心父亲的身体。平时都是我在照顾他的身体,如今我参军入伍去了,整个农场的经营都要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没有人替他分担,我真怕他的身体受不了。刚才我劝他再找几个人来帮忙,可是他不肯,上帝啊,为什么他要这么固执呢?我们家族已经隐姓埋名了那么久,再说,那些事情都已经是陈年往事了,当年的那些人早已作古,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父亲一辈子谨慎小心,不愿意为此冒丝毫的危险。我劝说不了他,只能作罢。临行前,父亲一再的嘱咐我,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自己的身世,以免被外人知道我们的下落。我向父亲保证,也对上帝发誓,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他这才放心。事实上,就算那个人的后代不会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也不打算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因为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喜欢这种无忧无虑的普通人生活,我从不觉得自己身上留着什么高贵的血统,也不想和那些傲慢又愚蠢的贵族攀成亲戚。如果可以,我宁愿永远过这样的生活。我想用我在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好好经营这个农场,然后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让他们以这个农场、这片土地而骄傲。
……
10月18日,多云。
终于能坐下来写日记了。天哪,这些天,过得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我们在海上出操训练,平时平静美丽的大海,这段日子一定心情非常不爽,否则它不会发那么大的脾气,把我们的舰船颠得东摇西摆,抛上抛下。我和兄弟们哪里都不能去,一个个都只能像死狗一样趴在床上,吐得连血都吐出来了,喝水都觉得恶心,浑身发软,两眼冒金星,真是以为自己就要死在这船上了。
睡在我对面铺位的托马斯好像晕船晕得比我还厉害,到现在都没有缓过劲来。今天中午的饭也没有去吃,我替他打了一些饭放在了他的床边。不知道还要在船上呆多久,没有体力就更撑不下去了,就算他没胃口吃,我也要逼着他吃下去,否则,他在海军就呆不下去了。
……
12月24日,晴。
今天是圣诞节。可惜,我没办法回家与父亲一起过,也没办法打电话给父亲向他说一声“圣诞节快乐”。因为,现在,我正在海上,向着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行驶。今晚的夜色很美,海上风平浪静。我在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能够听见窗户外吹着呼呼的风声和海水拍击舰体的声音。
现在我一抬头,就能看见满天闪烁着的星星,一大片一大片,它们形成了一个个美丽的星座,仙女座,飞马座,大熊座,真的美极了。哦,上帝啊,托马斯的打呼声实在是太响了,这家伙的鼾声在这么美的夜晚简直大煞风景啊!
今天,他给我看了他女朋友的照片。真没想到,他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是个很漂亮的姑娘。那是个金发碧眼,身材很好的姑娘,难怪他给我看的时候那么得意洋洋。他天天把女朋友的照片都放在胸口的口袋里,还总是嚷嚷着说,等上岸服役之后,他一定要把她娶回家。这么漂亮的女人总是很受男人欢迎的,他可不能让其他男人抢走了她。
其实,托马斯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真有点羡慕他。不是羡慕他有那么漂亮的姑娘做女朋友,而是羡慕他在枯燥孤寂的船上能有一个可以用来思念的人。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她可以不用很漂亮,但最好她能让我有动心的感觉。最重要的是,她愿意等我,等我上岸服役。也许那个时候,我也会和托马斯一样,决定把她娶回家。
哦,天哪。看我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怎么会想到女人的事情上去了?难道是我太渴望女人了,所以会在寒冷的海上思起春来?好吧,就写到这儿吧,我还是去睡觉比较好。但愿梦里不会再有女人出现了,否则让托马斯知道了,一定会笑死我的。
……
2月8日,中雨。
今天,我们此行的目的地终于到达了。中国。这是一个让我感到很神秘的地方,我一直对它很好奇。如果不是加入了海军,我想,今生也许都不一定有机会来这个地方看一看。从诺福克出发到现在,经过了几个月的海上航行,穿越大西洋、苏伊士运河与马六甲海峡,途径许多国家与城市,看到了每个地方不同的风貌人情。我想,这些东西都是最值得我记录的,它们将成为我永远的记忆。
我们的舰队今晚会在青岛港驻留一个星期,补充一点给养,然后会南下去上海。听说那是一座非常美丽的城市,托马斯都早早的打听好了,说那儿的外滩风景很不错,打算上岸之后一定要去逛逛。我在画册上见过那个叫“外滩”的地方,看起来的确还行,所以我应该也会上岸去看看,买些值得带回去送给父亲的礼物。但是这些天,我打算先好好的逛逛青岛。
听说这儿以前是德国人的势力范围,好多地方都建造了德式风格的房子。我想过去看看。可惜托马斯和詹森不打算去,他们说要去找找喝酒的地方。其实,我知道,这两个家伙真正要找的应该是女人。他们说,要尝尝东方女人的滋味,看看和我们美国女人有什么差别。两个混球,脑子里尽是这些东西,真是受不了,最好能让外面下着的雨水好好的冲一冲他们的脑袋瓜子。
……
2月25日,阴。
上海的冬天真是冷。又潮湿又阴冷,比诺福克可冷多了。我不太喜欢这里的冬季,已经有些想念加利福尼亚的阳光沙滩了。在中国呆了这些日子,发现这儿的女士们都穿一种叫‘旗袍’的衣服,像我们的连衣裙。不过,旗袍看起来比连衣裙更修身,有些身材好的女士穿着旗袍走起路来,简直是摇曳生姿,看得我们好多人眼睛都发直。
中国人都爱吃大米饭和用米磨出来的粉做的面条,我们几个都尝过了,味道还不错,可惜就是不会使用他们的筷子。真是很神奇,他们用两根小细竹棍就能夹起饭和面条。我和托马斯费了半天劲都不会用,最后只能用勺子帮忙,才勉强吃完。我们吃饭的时候,身边围了好多人,看着我们不会用筷子吃饭,都在偷偷的笑。
当然,我知道他们的笑是善意的,所以我不介意。可是托马斯不行,他受不了在如此众目睽睽之下吃饭,只匆匆的扒了几口就逃了。不讲义气的家伙,他倒是逃了,把我留了下来,继续当成围观人群的焦点。这家伙也不知道到哪里溜达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等他回来之后,我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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