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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离开洪州的办法(第1页)

“金手指啊金手指,世上的东西应该是越用越好用,怎么到你这里就恰恰相反呢。”

躺在床上,其实就是一块隔绝地面的木板,黄崇闭上眼睛,“看着”那截手指,心中想到。

大约在一年前,黄崇在外部压力下第一次触碰了这截手指,得到何惕守的一部分记忆。

触碰之后,那截半金半白的手指重新变成灰黑色,依旧存在于黄崇的意识之中。

本来黄崇以为接下去的剧本应该是:这截手指会进入轮回,也就是这截灰黑色的手指会重新变成银白色,然后再变成暗金色

当初黄崇就暗下决心,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自己一定要等到手指无法再变色才去触摸它。

虽然黄崇没有直接证据,但是黄崇本能的以为,手指的颜色和所获得的东西应该是有关系的,否则手指没有理由会变色啊,越到后面,自己触碰手指后能够得到的东西应该就越好。虽然记忆不能算是东西,但为了方便,日后从手指上获得的,就统一称之为“东西”

事后证明,关于轮回,也就是手指会重新变色的猜测,黄崇是对的,但是黄崇没想到的是变色的速度完全不同。

之前,那截手指从灰黑色到完全变成银白色,大概用了半个月,现在,已经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灰黑色的手指仅有十分之一的区域变成银白色。

这变色的速度足以令人崩溃。

灰黑色变成银白色就如此龟速,想要等到全部变成暗金色,那得等到猴年马月?

有时黄崇会不禁为之前的“冲动”感到后悔,自己就不应该太早去触碰这一截手指,应该再等等的,等到手指全部变成暗金色,甚至变成更进一步的颜色后,再去触碰,这样自己能够得到的东西就会更好,说不定能得到无崖子的记忆,多美妙啊。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黄崇看了一眼手指就睁开眼睛,没有再多做观察,一来黄崇只是想看看能不能给自己一个惊喜,当然每次的结果都令人失望,看太久反倒是会让自己更后悔,所以还不如不看。

二来,黄崇此刻所处的环境不比之前的大院,他也不敢长时间专注于“观看”手指,要保持一份对周围环境的警觉。

黄崇白天在城南的一个大户人家中打短工,大户家包吃不包住,因此到了晚上,黄崇只能自己找个地方安身,目前暂时在城西和土地爷做几天邻居。

黄崇侧着身子,将耳朵贴在地面,这种睡觉方式是和狗学的,因为这样可以听到从地面从来的声音,提前作出反应。

哒哒哒

“嗯?”一阵脚步声传入耳中,熟睡的黄崇猛然睁开眼睛。

睁眼、起身,同时用脚将身下的木板一勾,木板滑入土地庙中,而后黄崇快步冲向十米开外的一棵树,一跃而起攀住树干,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躲在茂密的树叶之中。

整个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不到五秒钟的时间,黄崇就消失不见了,而且并未引起树木的剧烈晃动,可见黄崇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个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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