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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两人各自心怀鬼胎,但毕竟现在已经快晚上八点了,叶榆实在是饿的不行路荔却又还没回来,打个电话过去才知道这妞在路上遇到了学生会的那群人,赶着去询问运动会的事项。
我们班没几个女生,这次运动会又是每个人必上的,到时候我俩估计要包揽不少项目,先去游说一下才好让到时候轻松一点嘛!你就先自己去吃东西吧。
叶榆觉得路荔这话应该该死的有道理,虽然她也不是那种跑八百米就要原地写遗书的死宅,但三千米这种长袍实在是能要了她的老命,于是便非常明事理地表示:“要是搞不定你就把自己送给负责运动会的人吧!”
路荔也很快就回以亲切的问候:“你以为老娘不想?但这次的主负责人是副会长沈清尘,我想百合也得看别人愿不愿意啊!”
叶榆这下是真的服了,看来她不应该低估这妮子的下限,也不能觉得一个天天写女主和女二同人文的姑娘会对这种玩笑有反应。
抬头看着屏幕,上面离居刚刚才说要寄鲱鱼罐头过去,现在两人正在一边讨论这玩意如果漏气会不会算作投生化武器一边在阎王殿里寻找出口,眼看终于出去了,于是便开始噼里啪啦地打字。
队伍你爸爸突然终于出来了!现在也很晚了,我那舍友去为我们的明天谋取幸福不顾我的死活,我现在只能自己出去觅食了。
队伍离居说起来我也该去吃饭了,我的副会长看不惯我直接就自己下馆子去了。真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
叶榆嘴角抽了抽,但同时同感觉他这样的话有些奇怪,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队伍你爸爸突然副会长?难道你是会长什么的?
队伍离居是啊,我是学生会长
队伍你爸爸突然学生会长这么一个在动漫中好似无所不能的形象放在你身上怎么就感觉那么呢?
队伍离居呵呵,你等死吧
在又嘲讽了一通后叶榆心满意足地下线了,然后就从柜子里翻出了耳机,插在手机上就揣着口袋出门了。
如今已经是十月,但对于叶榆所处于的这座城来说秋老虎却盘旋不肯离去,在临近八点的夜晚空中依旧带着浓的化不开的闷热旨意,校园中明亮的灯光下能看到操场那边的人影,球鞋在胶皮地面上摩擦的刺耳声响,随着篮球撞击地面再落入框中,风中混合着树木的清香和操场的气息。此情此景,是再熟悉不过的夏天的气息。
今天晚上也是35的高温……夏天热死冬天冷死,中部地区就这点最糟糕,不愧是每天不一样的城市。叶榆收起手机,然后选中了带有歌词的歌单,伴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音符中,她晃晃悠悠顺着校园的小路来到了后门的小吃街上。
好像全国每一所大学的附近都会有一条小吃街,尤其他们这边还是好几座大学靠在一起,于是小吃街就显得越发壮大起来。她买了一份小碗糕,边走边吃到过桥米线店的时候就正好吃完了。
今天就在这里吃一份煲吧,她这么想着就推门而入,她今天来的时间实在是有些晚了,进来的时候位置都已经被坐满了,店老板对他们这些学生已经很熟悉,直接就迎着她去二楼。
“二楼还有一个位置。”那个老板娘将沾满了水的手在围裙上摸了摸:“我看他衣服上戴着校徽,应该是和你一个学校的。”
一个学校的不代表就认识啊……虽然在游戏里叶榆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任务,但在学校里就有些名不见经传了,虽然也会拿个奖学金偶尔参加个比赛什么的,但大多数同学也不会在意这个,毕竟大学没有高中初中那么凝聚,尤其在大三之后注意力就更是分散……
作为一个拥有轻微社交恐惧症并且算半个死宅的叶榆觉得这种情况真是要她的命,但迫于老板娘的热情,还有这里的粉丝煲确实好吃虽然店名是过桥米线,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卖粉丝煲想着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都挺社恐的,网上恨不得一秒三喷人均键盘侠,现实中就怂的一比让个位置都不敢站起来,更何况他们俩或许互相都不认识,估计打个招呼就各吃各的了,于是便点头答应。
在点了自己想吃的东西后她就踩着轻快的步子上了二楼,走廊的天花板有些低矮,她弯着腰来到像是阁楼一样的二楼,然后一上来就看到了那个空座位。
对面坐着沈途!
叶榆差点没从楼梯上滚下去,还好她抓着扶手才稳住了自己的身体,但她耷拉的肩和睁大的眼睛还是流露出了她的震惊。
如果说她最不想看到的人是谁,那么绝对非沈途莫属。作为学生会长沈途确实满足了很多人的幻想长得帅、成绩好、家庭条件也属于万恶的资本阶级、并且还待人温和有礼,虽然大多数人都说他是外热内冷,但这并不妨碍男生对他赞叹不已,女生心怀爱慕,但在叶榆看来这厮就是一彻头彻尾的阴阳人!
这孽缘其实可以从高中的时候就说起,高中的时候他们不是一个班的,但却是一个学校的,沈途比她大两岁,在她高一的时候就已经是高三生,而就在沈途拒绝了保送专心备考的时候,他维持了三年的记录被叶榆给打破了。
如果说起来这也没什么,但叶榆没想到沈途竟然是个如此争强好胜的家伙,如果一直都是他第一他就会推推不存在的镜框微微一笑表示马达马达但如果真的有谁超过他他就会表示洗内洗内,简直是个神经病!
叶榆一开始甚至没意识到有个人已经把自己当作了敌人,直到大一入校的时候遇到正在接待新生的沈途,在看到她后沈途立刻就走了过来,握着她的手差点没把她手给拧断。
“你是我一直想要超越的对象,现在我们进入了同一所学校,新的竞争又要开始了。”
叶榆觉得沈途估计觉得自己戴一副无度数的金丝框眼镜说出这样的话很帅,但在被太阳晒得快要中暑的叶榆只觉得他好像个傻逼。
之后两人就开始了莫名其妙的较劲,再加上专业也差不多,一直到沈途毕业考研成功才结束,之后也差不多半年没见了,却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相遇。
沈途本来还在看窗外的风景,从这个位置往下正好可以看到街道上行走的学生,手上拿着书的是刚下晚自习的大一新生,身上还戴着社团徽章的是社团活动结束的大二学生,那些看着完全不像学生的基本都是大三大四的……最新zuix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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