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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做小吃赚钱吧,这活倒是能干,就是忙活起来不得闲,一个人忙不过来。而且白天是没时间,只有晚上行。只是北京小吃多,不知道认不认外地货,这个兰欣也吃不准。毕竟这时候北京外地人没那么多,当地人还是喜欢本地食物多一些。不像后世,偌大的北京城到处是外地人的身影,天南地北的都有,总有喜欢吃的人。卖小吃这个法子兰欣暂时撂下了,况且她也不想家人太累,忙活起来没有学习的时间就遭了,总不能因小失大。
不过,这样的机会很快就来了,并且让兰欣及时把握住。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兰欣把布料带回家后,依照自己的想法把布料裁好,打算给沈妈做件比较时髦点的衣服。前世她就经常自己做衣服穿,还在服装厂打过工,虽然做衣服的手艺比不上那些专业的老师傅,可凭她的见识,定能做件比当下时尚的衣服来。
眼下,大多数人的眼光还禁锢在比较守旧的思想中,很多人都穿蓝、黑色的衣服,绿色的军装都是比较稀罕的衣服。这时候有件军装穿可让人羡慕了,不只是军装,还有军帽、军用挎包,要是哪个能凑齐一身去上学,绝对是风光无限、惹人眼球的一道风景线。
也有极少数人眼观超前,追求一些有品位,显时尚的东西。比如说有爱美的女人,搭配一条彩色的丝巾,或是托亲戚朋友从国外买个录音机,这都是比较超前的意识了。其实,不论哪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流行趋势,流行的人们追求而来的,代表着服装史的变革,体现了当代的时尚。比如,前几年就开始流行大尖领子的衣服,后来又流行卡其喇叭裤,今年流行穿蒙着尼龙布衫内衬定型棉的外套。
服饰上的变革,让人们压抑许久的内心得到了一点解放,思想比较开放的女性开始脱去暗灰色的外衣,穿上颜色比较鲜艳的外套、毛衣等等,这些浅显的改变,代表着人们思想上的开化和进步。
假领子的诞生就是追求美的产物。当时做衣服要凭布票,布票又紧张,精明爱美的人们就把白衬衣去掉袖子和胸部以下的部分省去。这样人们套上毛衣后,看不出衣服里面的衬衣是否齐全,既节约布料,又美观,这样的“节约领”,成了这个时代的一种标志。
俗话说得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兰欣把给沈妈买的布料做了一件上衣。跟普遍穿的翻领褂、前面还带俩大兜的衣服不一样,兰欣做的衣服添加点不一样的东西。她不知打哪弄了一条黑色的大毛领,拆掉后裁成条,分别缝在衣领、袖口、口袋和衣服的底边上。添加了这些异样的元素,兰欣做成的衣服显得格外好看,让沈妈拿着衣服合不拢嘴,直夸女儿心灵手巧,比她这当妈的厉害多了。
果然,沈妈穿上极好看,跟城里人一样。绒绒的毛边使这件衣服看起来更加活泼又不显厚重,穿上显得更加生动,沈妈身材丰腴,略微收腰的衣服她穿上很合身,让她看上去像是年轻了几岁。这个季节穿刚好,冷点就在里面套件毛衣,热点就在里面套给衬衣穿。
果然,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不是沈妈不想穿好看的衣服,只是没那个机会。沈妈在农村住的时候,也就出门走亲戚或者过年过节的时候穿件比较像样的衣服,平时穿得很朴素,再说农村也没那么多花里胡哨的衣服。
这一到了城里,沈妈的见识多了,眼光也跟着改变了不少。闺女给她做新衣服,她也没拦着不让做。主要是她怕穿得太差出去给孩子们丢人。衣服不在多,在精,有这样一件体面的衣服,沈妈能穿好几年,显然是很划算的,沈妈这样算计着,只是她没想到自己闺女能有这手艺,做出的衣服可真好看,在她看来,百货大楼的衣服都比不上闺女做的这样衣服。
当然,兰欣出门不能带着缝纫机,她是接姨婆家的缝纫机做的。姨婆看到兰欣做的衣服后,也把兰欣好夸了一通,说改天她也裁块料子,让兰欣给做一件。
周末时,兰欣和大哥、大嫂,领着穿上新衣服的沈妈,带着牙牙学语的小牛牛去逛□广场,一家人乘车来到□。可能是礼拜天的原因,这里是人山人海,纷至沓来。步行而来的,骑自行车的,还有骑着三个轮子童车的小孩子也来凑热闹。这哪像是来玩,是来看人来了。
兰欣看到有专门给拍照的人,就拉着一家人照了来到北京后的第一张照片。这张照片后来一直珍存在家里的镜框中,多少年都没换下来。
“哎,大姐,这位大姐,你等等……”
兰欣跟沈妈正随着人流往前走,再说周围人又多,根本就不知道喊得谁,他们刚来,认识的人不多,压根就没想到有人叫他们,还到处看着往前走,就是没回头看一眼。
后面叫人的几步追上,绕到兰欣几人前面问沈妈:“大姐,我看你穿的衣服特好看,就想问问你打哪买的,我也想去买一件,过两天我要出门,想弄间体面的衣服穿穿。”
这位问话的女人大约四十岁左右,皮肤白皙,烫着过肩卷发,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杏黄色尼龙外套,看上去很洋气。从穿着上看,就知道是那种家庭条件很好的人。
沈妈看到对方期盼的眼神,笑着回话:“妹子,这衣服可不是我买的,这是我家闺女给我做的。”
对方一听,傻眼了,外边没卖的,咋办?
☆、65更新
话说,这位时髦的女士名叫任冬梅,家里条件很好,她本人在某文工团上班,平时就喜欢追求新鲜美好的事物,衣服就是其中之一。尤其是到了换季的季节,喜欢给自己添两件新衣服穿,偶尔看到喜欢的衣服,也喜欢淘来,是个爱美爱打扮的女士。
这不,乍看见沈妈身上穿的新衣服,她觉得衣服合体美观,收腰很好,最令人喜欢的是那些绒边,增添了不少活泼因素,使原本板正沉闷的衣服鲜活起来,让人有了一眼惊人的感觉,正适合她这个年龄穿。所以,她一瞧见这衣服,就喜欢上了。
也是,这个年代的衣服,中山装、军装就是极好的衣服了。那些穿衣讲究的人,也就是从做工上下工夫,至于款式,多数的大众化的,很少有另类的款式出现。衣服还大多是宽衣肥腿的样子,像褂子,春天能套毛衣,冬天还能套棉袄;裤子呢,也是同样的穿法,一条黑裤一年四季都能穿,穿上根本没有一点美感可言。
这也就是兰欣做出的衣服让人亮眼的原因。其实,兰欣做的衣服,要是往后数十几年,就显得大众化了。可当下,还真没有重样的,让人看好也是理所当然。
任冬梅极喜欢这种款式的衣服,就上前跟沈妈闲聊起来。
沈妈看有人喜欢自家闺女做的衣服,眼中的得意和喜悦还是能轻易让人看出,她很自豪地说着:“这是我闺女前几天给我做的,这不是孩子看我没有出门穿的衣服,就给我做了这件衣服。这孩子,平时就喜欢织个毛衣,做个衣服啥的,比我会做衣服。”
任冬梅看见一个姑娘站在沈妈一旁,另一旁是一对年轻人抱着一个孩子,就猜测问道:“大姐,这边这个是你姑娘吧,长得真漂亮,看看这皮肤,真水灵。这边是你儿子和儿媳妇吧,你们家人长相真好……”
任冬梅对着沈妈好一通夸奖,让兰欣几个都不好意思了。
聊了一会儿,任冬梅终于扯到点子上了,“大姐,我真喜欢你这样的衣服,可又怕别人做不这样的效果来。你看这样行不,你给我留个你们的住址,回头我买了布,让你姑娘给我做一件,我给你们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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