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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部分(第1页)

这几个人都是带着家伙的,想来应该都是些地痞流氓,鱼叉、斧子、柴刀,铁棍,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样的小角色,张超群还真不放在眼里,这种龌龊的人,张超群向来厌恶,以前在现代世界的时候,每次出去行动,只要看到这样的人,多半就顺手除去。

那几个汉子见到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多管闲事,都是咆哮起来,那魁梧些的应是个领头的,从田埂上操起一柄柴刀,一边骂道:“管你屁事!老子就爱干良善人家的女子,你多事干嘛?兄弟们,拆了这小子的骨头!”

众人一起应喏,各自捡起家伙,向张超群迎来。

张超群手中空无一物,只是笑吟吟地瞧着他们几个,待那拿柴刀的汉子冲到面前,举刀砍来,身形略一移动,闪在一旁,拇指与食指扣起,余下三指略张,手指如一枝兰花般疾速伸出,行若无事,一招兰花拂|穴手,如闪电般击在他胸口,这魁梧汉子愣是没有想到这少年出手这么快,“砰”一声,登时踉跄后退,一连退了十几步,脚下一软,如泥般瘫倒,再也爬不起来。余下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目瞪口呆地瞧着张超群,忽然发一声喊,四散逃窜。

张超群一声冷笑,疾步冲出,几步就追上一人,将这人拎起,轻轻松松地便将他掷了出去,这人如风筝断线,惨呼着砸向往南逃去之人,张超群手中快捷之极,顷刻间又追上一人,如法炮制,将这人也丢了出去,头也不回,仿佛长了眼睛一般,这人飞起,撞中了另一个逃跑之人,这两手实是快捷无比,几乎就是一瞬间,便制服了这几个地痞。

“好!”

那青年忍不住大声赞道。张超群见他先前能出声喝止,对他并无恶感,转头微微一笑,便向那几个摔作一团的地痞走去,一脚踹翻了一个,骂道:“小子,挺聪明嘛,还知道跑,跑得过大爷么?老子心情好,不要你们的贱命。你们,两个两个地互相掌嘴,不打肿了不许走!”

那四人踌躇了一下,张超群双目一瞪,作势要打,吓得那几个地痞瑟缩不迭。张超群哼了一声,转身向那早已吓得爬不起来的村妇走去,身后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喝道:“都没吃饭啊!打重些!要不然老子亲自来打!”

“噼噼啪啪”又脆又响。

张超群走到那衣衫不整的村妇面前,从怀中取了些散碎银子,伸到她面前,见她似乎对自己也怕得厉害,不由得嗟叹,抓住她手,硬是把银子塞了给她,道:“快走吧,别到处乱跑。”

村妇跪在地上,咚咚地磕头,张超群本想阻止,迟疑了一下,还是作罢,心中却是叹息,一个民族的自尊在哪里?可不是自己说句话就能改变什么的。

转身欲行,那青年忽然道:“这位壮士身手了得,不知在下可否邀君共饮?”

张超群迟疑了一下,见他气度不凡,像是个有来头的,心中想道:不论这人是宋人还是鞑子,如果真是个有身份的,对探寻她们的下落只会有好处。如果这人是鞑子,到时候老子过河拆桥,顺手杀了便是。

一念及此,哈哈一笑,道:“客气客气,不知这位老兄如何称呼?”

青年见他年纪虽小,却是颇为豪爽,心中起了爱才之念,忙翻身下马,抱拳道:“在下姓胡名烈,见兄弟武艺高强,不胜仰慕,在下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希望兄弟不要推辞。”

这胡烈脱略形迹,甚是豪爽,神态也颇为真诚,张超群心中生疑,这人莫非真是鞑子?

“哈哈,也好,左右无事,跟老兄去喝个痛快也是一件快事!”

这胡烈与张超群双骑并行,言谈不俗,意态热诚,张超群自也甘之如饴,不多时,来到一座小城。其时,蒙古已占据漠南汉地,这城外的守兵也尽是鞑子,张超群心知自己所料不差,又见这些鞑子见了他都是行礼,更是隐隐好奇,只是他艺高人胆大,丝毫不惧。入得城中,只见到处都是蒙古包营帐,微微一笑,道:“原来老兄是蒙古人。”

胡烈朗声笑道:“蒙古人和宋人都一样,没什么分别,强分宋蒙,就太没意思了。”

张超群暗暗冷笑,若不分宋蒙,为何建立元朝的时候,要将所辖人种分为四等?嘴里一套,背后又是一套。

跟着这胡烈一路走来,忽听有人口称王爷,张超群不禁眉头一跳,好家伙,居然是个王爷!靠,宰了这小王八蛋,胜过杀一千个鞑子!心中杀机陡起,忽然感觉到身后的那个随从眼神灼灼,忙屏息静气,嘿嘿,这个随从原来是个高手,只不过,再高也不可能比老子高吧!

胡烈引他来到一个大营帐,帐中陈设简陋,超群哥瞧了,微觉惊异,这人不是鞑子王爷么?难道营帐里头不应该是铺着波斯地毯、摆着金银酒器,虎皮熊皮挂满一壁的么?这到底是王爷还是贫下中农啊?

胡烈携着张超群的手在营帐中坐下,那随从也在一旁伺立,并不离去,帐中又有侍从进入,胡烈道:“快取酒来,我和这位兄弟喝一碗。”

不多时,左右送上两只大斗,倒满了蒙古的马|乳酒。胡烈接过来一饮而尽,哈哈一笑,见张超群眉头蹙起,笑道:“疏忽疏忽,忘了兄弟是宋人,喝不得我们蒙古的烈酒。”

正要再叫人,张超群道:“王爷休要小觑了人,这算什么烈酒了,嘿嘿,就算是再烈十倍,我也能喝下,只是不习惯这腥味罢了。”

胡烈听得他口出大言,不禁甚感有趣,道:“兄弟你可别小瞧了这酒,已经是很烈了,你不信的话,喝一口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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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酒斗约摸能装下半斤酒,张超群本来酒量就极好,只是在这以水酒为主的古代,根本就是淡出个鸟来,想来这马|乳酒也不过如此,他不愿在鞑子面前输阵,仰脖就喝,这酒颇带酸味,闻着有腥味,可喝下去,倒也不算太坏,一斗酒顷刻便喝完,一抹嘴,道:“不过如此而已,算不得烈酒!”

胡烈笑道:“兄弟,这酒滋味可好?”

张超群也是笑道:“酒嘛,入口如刀,味道也不咋样,落了肚,辛辣酸涩。”

这胡烈真名乃是忽必烈,是成吉思汗之孙,奉命总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南取大宋江山,他早在藩王时期就思“大有为于天下”并热心于学习汉文化。在中原日久,心慕汉化,日常与儒生为伍,读经学书,又广聘武学高人,结交宾客,策划南下攻宋。每逢邀请汉人饮酒,必定会将这种烈性的马|乳酒拿来招待,瞧着那些受不了这酒之烈的宋人,苦着脸,仿佛吃药的样子,倒也引以为乐事,而那些投靠的汉人都是碍着他王爷的身份,不敢说这酒不好,反而大赞特赞。好,既然你赞好,就再喝一斗吧,往往赞好之声便卡在了喉咙,忽必烈豪爽之人,暗笑这些宋人虚伪,连喝酒都这么虚伪,怪不得宋人只会勾心斗角,不懂得行军打仗。忽必烈虽然喜好汉文化,可心里又颇瞧不起宋人,哪知,面前的这个宋人少年却是实话实说,一点也不因自己的身份而虚伪,不由得大生好感。

“好!兄弟是个好汉,再来再来!”

侍从又倒出酒来,张超群哈哈一笑,连饮三斗,面不改色,忽必烈暗暗称奇,他见张超群武艺高强,有心结纳,喝酒,不过是待客之道,见他如此好酒量,不禁起了争胜之心,又叫人倒酒。

(感谢大使的捧场!

第286章 豪情漫天

又喝了三斗落肚,饶是张超群酒量惊人,此时也是腹中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焚烧,头脑中混混沌沌,面色泛红,却见这鞑子王爷行若无事,暗暗咋舌,七斗酒下去了,三四斤呐,居然愣是面不改色,丫的,老子是堂堂正正的汉人,岂能输给你个死鞑子?他却不知,忽必烈天生豪勇,酒量极大,纵是喝下十几斤去,也是不在话下,整个蒙古之地,少有人能和他拼酒的。

张超群暗暗催动真气,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有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他忽然想起乾坤大挪移中的运气法门,引着这股饱含了酒气的真气从天宗|穴而肩贞|穴,再回任脉;下至气海,玉堂上脘;至清冷渊,改逆行至带脉,凝与手掌少府、少冲二|穴,那股酒水,竟由手掌心缓缓渗出。

张超群见手掌湿润欲滴,伸手便往地上所铺的毛毡上按去,毛毡甚是吸水,顷刻间便干净了手掌。忽必烈见他起初颇有几分醉意,但过不多时,便即神采奕奕,不由得暗暗称奇,笑道:“兄弟酒量不错,是条汉子!再来!”

张超群寻得此等妙法,心中欢喜,装作豪气冲天,连连“痛饮”一转眼便喝干了一袋,这皮制的酒袋乃是蒙古人最爱,携带方便,通常一袋子就是十斤,侍从们见他们喝酒胜似喝水,都是惊奇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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