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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第3页)

又忍不住抚摸弟弟的脸,叫他:“乖乖……”

他掌心的伤口一片狰狞,扯开又凝住,反复好几次,指甲缝里还残留着拉练留下的泥,在陈念白净的脸上蹭出一道污血。

他愣了愣,想用手擦掉,结果越抹越脏。

陈念就看着他笑,眼睛弯起来,将路灯的光都收了进去,特别的亮。

他很少有这么乖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世界忽然变得很小,只剩下陈今,还有陈今身上的硝烟味,和果酒味道的信息素混在一起,合成一种成熟alpha的气息,让他无比着迷。

以前的陈今总是给人感觉很靠谱,同时又不着调,他开朗爱笑,结实能干,和谁都能攀谈几句,在贫民区混得如鱼得水。和孤僻敏感的弟弟相反,他把做人这件事搞得非常明白,也正因如此,陈念对这些才不必太明白,又或者是明白,但不必一一照做。

现在的陈今是有些不一样了,在兵营里,他由那个大大咧咧的穷小子,飞速成长为了一个具有侵略感的男人。

但即便是这样,陈念也没有哪一刻会觉得哥哥是陌生的。

他被陈今抱在怀里,贪婪地嗅着他身上的气味。这是他从小到大唯一的亲人,也是标记过他的alpha,没有哪一种关系能超越他们之间的亲密。

“我是不是挺难闻的?”陈今摸着他弟弟细嫩的皮肉,闷笑道,“今天拉练,在泥里滚了一天。”

“不过这算好的,秋天的时候我身上还长过跳蚤,痒得要命。”

“跳蚤怎么了,我们小时候不是也有,”陈念抬头亲他的下巴,“你还说,多晒晒太阳就好了。”

陈今也记得。

那天,初秋漫长的阴雨天终于结束了,阳光慷慨地光顾着城市里的每个角落。他带弟弟躺在草地上,张开四肢,相信阳光能带走他们身上所有不好的东西,虱子、跳蚤、旧仓库灰尘的气味。

就是那一天,他给自己取了名字,也给了他的弟弟一个家。

从此以后,他们不再是城市里流浪的小孩,他们有名字,有存在的理由,有去处,也有归处。

想起儿时干过的傻事,陈今又笑了,露出他标志性的虎牙。

只要面对着陈念,有些东西好像能轻而易举地从他身上被抹去。这一刻,他仿佛只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孩儿,从没见过战场上的血雾、腐烂的眼球、拼不全的残肢,他眼里有光,有心上人,有掩不住的鲜活和爱意。

陈念是他的梦土,干干净净的一片梦土。

陈今没读过几年书,不具备任何语文素养,经常被眼镜儿嘲讽提笔忘字,朽木不可雕。但他经常在闲下来时想起一些酸不溜丢的句子,对面的第一轮炮轰刚结束,他灰头土脸地趴在散兵坑里,都能苦中作乐,想想还能在信里给弟弟写点什么好听的话。

现在他不算闲,起码比趴着等炮轰结束时要忙得多,因为他还想再跟陈念接个吻。

但这不妨碍他又想到一句话。

他对这句话太满意了,以至于他开始觉得自己可能是有点当诗人的天赋,毕竟天赋这东西,跟读多少年书应该是关系不大。

“乖乖,不是我捡到你,是我们捡起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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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野男孩儿陈今已下线(狂野不过三秒)

第五十九章

好在那辆自行车还算坚挺,链子安上还能继续骑,陈今哼着不成调子的歌,把人顺利送到了招待所门口。

今天拉练,陈今消耗了不少体力,结束后又跑腿送地图,连半个罐头都没吃完,按理说他应该疲惫和憔悴,但从他脸上却半点都看不出来,反而是铺满了熠熠神采,像个不知疲惫的大男孩儿。

快到零点了,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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